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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督保盟:笨蛋,問題不在波波
時間Mon Dec 9 15:47:05 2013
http://tw.news.yahoo.com/督保盟-笨蛋-問題不在波波-071609696.html
督保盟:笨蛋,問題不在波波
作者: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世傑/台北報導 | 華人健康網 – 2013年12月9日 下午3:16
相關內容看相片根據醫療法與醫師法相關規定,實習醫生不能單獨執行包含診斷、治 …
高雄阮綜合醫院延宕醫療急救致死案,引起社會一片譁然,甚至傳出醫院將責任推給實習
醫生,並將輿論全導向「波波(波蘭醫學實習生)」一事。「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痛批這
是一種「醫療暴力」,要求衛福部應全面清查教學醫院是否違規濫用實習醫生,並應即日
起取消違規醫院之教學醫院資格。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轉述媒體報導指出,吳姓女子11月底到高雄阮綜合醫院開刀,術後
劇烈腹痛,但家屬前後9次向護理站表達尋求醫師協助醫治,卻未獲回應,導致患者不治
死亡。家屬更控訴院方由實習醫師「波波」開藥,甚至外傳到病房探視的值班實習醫師,
可能是波蘭醫學系畢業的台灣學生。
實習醫生 不是醫生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實習醫生「不是醫生」,是「學生」。根據醫
療法與醫師法相關規定,實習醫生不能單獨執行包含診斷、治療及處方等醫療業務,必須
經由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的指導及確認下,才能執行,更遑論單獨值班。
另依據相關法規,實習醫生必須於實習時佩戴相關證件以供辨識,病人甚至可以拒絕由實
習醫生提供診治與服務,而高雄阮綜合醫院卻將責任推給「波波」,無疑轉移焦點,企圖
推諉卸責。
病人安全 淪為口號
特別是,病人的安全與福祉是醫事人員的首要之務,所有的醫事人員對於任何威脅病人安
全的情況,都必須慎重以對,不可忽視,更不能包庇,因此在醫療糾紛處理法立法之初,
呼籲各界應該關心制度如何在補償病人之際,更重要的是預防再犯的除錯機制。
滕西華指出,令人心痛的是,吳姓婦人生前是如此的弱勢與痛苦,醫院卻交由也是醫療弱
視的實習醫生來診治,事後在死亡診斷書上面,更企圖以病人為「海洛因成癮」來汙名化
病人,這種不做為與漠視病人安全的做法,是一種嚴重的「醫療暴力」,再度顯示病人安
全已經在制度上、實質上淪為口號。
衛福部回應:全面檢討
面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的痛批與質疑,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王宗曦回應表示,實習醫
師非合格獨立醫師,必須在合格醫師指導之下,從事醫療行為,教學醫院也不能夠把實習
醫師當正式人力來用。
目前全案已經進入司法調查階段,阮綜合當天究竟有無值班醫師、主治醫師在場,除要求
地方衛生局訪談調查外,已啟動即時、不定期的醫院評鑑,針對教學、行政進行調查,若
指控屬實,高雄阮綜合醫院有可能遭調降醫院等級,同時將對於相關失職醫療人員給予重
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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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50.182
1F:→ bpnoi:實習醫生「不是醫生」,是「學生」... 12/09 15:47
2F:→ MissYIH:這波波看來後台很硬耶 12/09 17:08
3F:推 amaranth:督保盟的話能聽,豬都會飛了 12/09 17:20
4F:推 cyp001:個人猜 大概是高雄某醫學中心大老的女兒 12/09 19:39
5F:推 approach:那可以看薪水條嗎 到底是領PGY的錢還是實習醫師的錢 12/09 21:00
6F:→ approach:不管有照無照 一個晚上不看病人 在怎樣都挺不下去 12/09 21:01
7F:推 ckjohn:4F有卦 12/09 21:27
8F:→ gentlwind:國外學歷的實習.是衛生署要求他們在一階考完之後要「自 12/10 02:28
9F:→ gentlwind:費實習」一個月收幾萬塊錢.但是醫院可能(我沒調查過)不 12/10 02:29
10F:→ gentlwind:敢收.有的醫院收多少錢就給多少津貼.作個樣子給衛生署 12/10 02:30
11F:→ gentlwind:看.這個實習主要是補當年他們在波蘭沒做的實習.不參加 12/10 02:32
12F:→ gentlwind:衛生屬當年"號稱"就不發證書.→以上是官員所謂"津貼"的 12/10 02:33
13F:→ gentlwind:來源.所以.這個實習既不是PGY也不是一般醫學生的實習 12/10 02:34
14F:→ tmcharvard:g前輩,補當年他們在波蘭沒做的實習,又與一般醫學生實 12/10 09:15
15F:→ tmcharvard:習不同...那是這個實習是什麼性質? 可否解惑,晚輩還真 12/10 09:16
16F:→ tmcharvard:的不懂,那是在幹什麼... 12/10 09:17
17F:推 hahawow:估計此事件以後,台台繼續"違法"實習,波波變"合法"實習 12/10 09:26
18F:→ hahawow:合法實習要在合格醫師指導下進行醫療行為..... 12/10 09:27
19F:→ hahawow:但法律不可能要求走漏洞的非法實習才算數..... 12/10 09:28
20F:→ gentlwind:當初的爭議就是他們在波蘭有否完成醫師法要求的實習.... 12/10 14:13
21F:→ gentlwind:衛生署就要求他們一律要在台補一年實習.就降 12/10 14:14
22F:→ gentlwind:至於實施PGY制度後就合法解套了...以後通通不用實習 12/10 14:15
23F:推 tmcharvard:明白了,謝謝~ 12/1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