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ama (your grandma)
看板medstudent
標題Re: [新聞]父親逐字英翻中 揪惡醫篡改病歷
時間Sat Oct 30 00:03:58 2010
時間晚了
fallengsg我想您應該也不會po出民事判決書
下面這個網址可以查到司法院的判決書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進入以後
法院名稱選擇"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裁判類別:民事
判決字號:98年 醫字 第8號
點選查詢以後選擇"序號2 98,醫,8 (6K) 990906 損害賠償 "
內容我在這提出重點:
(三)依據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97年1月21日(術前) 聽力報告顯示,右耳中頻
(0000 -0000Hz)之聽力正常,但低頻及高頻聽力有受損現象;左耳中高頻(0000-0000Hz)
之聽力有受損現象。97年2月15日(術後)聽力檢查報告右耳聽力與術前報告一樣,左耳
聽力為極度障礙。97年3月14日病人於中山大學附設醫院聽力檢查報告顯示,其右耳中
高頻(0000-0000Hz)之聽力受損、左耳中中高頻(0000-0000Hz)聽力喪失。所以病人左耳
聽力在手術後有受損現象,右耳於術後亦有變差之現象,但病人接受聽細胞神經瘤切除
手術,必定會造成聽神經損傷,故聽力受損是無法避免的。(四)依目前醫療技術而言,
病人聽力無法恢復。(五)根據以上原因,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所施行之手術,尚無發現
有疏失之處。」,有行政院衛生署99年7月23日衛署醫字第0990210783號書函附該署醫事
審議委員會第0000000號鑑定書1份在卷可稽,足認原告於被告戊○○施行開顱手術前,左
耳已有聽力受損現象,而被告戊○○縱有將原告左耳聽覺神經切除,亦為治療原告聽神經
細胞瘤必要之醫療行為,是原告主張被告中山醫院僱傭之醫師即被告戊○○,疏未注意將
原告左耳聽覺神經切除,為有過失,顯難採信,應以被告抗辯為可採。
我文章就打到這,有興趣的板友可以查閱司法院的網站,相信各位到此應該不難理解事情
的真相了。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65.230
1F:→ fallengsg:N大換你說出身分了吧 10/30 00:06
2F:推 WMX:看來是病人預期聽神經瘤切除後聽覺可以恢復... 10/30 00:10
3F:推 eryueryu:比較好奇n大的身分在這件事情裡的重要性是什麼XD 10/30 00:11
4F:→ fallengsg:我不是預期會恢復 而是你開聽神經能不能開?是以是否有聽 10/30 00:14
5F:→ fallengsg:力才可不可以開吧?(這是醫療專業的部分先不說了) 10/30 00:15
6F:推 YOYOMAN:結果是告不贏找記者來屈打成招的...太誇張了吧 雖然現在社 10/30 00:16
7F:推 cayman:公開個身分...應該就可以幫你帶頂帽子吧(亂猜的XD) 10/30 00:16
8F:→ YOYOMAN:會風氣很亂 會吵的就有糖吃 可是為了私立污衊人家名聲的行 10/30 00:16
9F:→ dierguarder:你不開也好阿~ 都HYDROCEPHALUS了 10/30 00:17
10F:→ YOYOMAN:為 實在是令人不齒 希望能夠有人幫中山的這位醫師平反 10/30 00:17
11F:→ dierguarder:你查一查不開如何 ? 10/30 00:17
12F:推 WMX:聽神經瘤可以選擇開刀後沒聽力,或是讓瘤一直大到沒生命... 10/30 00:18
13F:→ fallengsg:樓上你確定說法了嗎? 10/30 00:18
14F:→ YOYOMAN:現在就是這樣 救人一命不是勝造七級浮屠...而是判陪3100萬 10/30 00:19
15F:→ WMX:以現在的醫學手術放療都無法讓你維持聽力... 10/30 00:19
16F:推 nubain:為何這個記者報導完全不提腫瘤,只著眼在"成功起訴"? 10/30 00:20
17F:→ WMX:你生病很可憐,術後沒聽力一定很難接受...但這是必然結果! 10/30 00:20
18F:→ WMX:fallengsg去查查這個疾病相關資訊,然後接受它吧... 10/30 00:21
19F:推 YOYOMAN:f大是本人!!! 囧... 希望版上討論可以讓你多了解一點 10/30 00:22
20F:→ nubain:體檢結果本身就不完全是"事實",也因這樣才需要聽力檢查 10/30 00:22
21F:→ YOYOMAN:很多所謂糾紛其實資訊有落差造成的 醫學知識沒辦法查字典 10/30 00:23
22F:→ YOYOMAN:就都能夠了解 如果這麼神 那你找google幫你開刀好了 10/30 00:23
23F:→ YOYOMAN:這讓我想到有一個笑話 以前有一個名人被告 原告的病例寫說 10/30 00:24
24F:→ YOYOMAN:impression: balabala r/o "rape" 結果法官就判他無罪了 10/30 00:25
25F:推 nubain:說真的,"病歷語言"我總覺得還是讓它留在醫療裡就好 10/30 00:25
26F:推 ckyuzi:angry deny bargain depression and accept 你在哪個階段呢 10/30 00:26
27F:推 dierguarder:蛤? 10/30 00:26
28F:→ ckyuzi:有些嚴重的聽神經瘤會壓迫到小腦腳 嚴重點肢體癱瘓都有可能 10/30 00:27
29F:→ maze777:神經瘤本來就是會愈來愈大 只是長在耳朵不處理 就是壓腦 10/30 00:28
30F:→ maze777:神經裡面的膠狀液會一直灌進去 10/30 00:29
31F:→ fallengsg:我會問W是因為我是雙側的!!所以留下來是沒問題的 10/30 00:31
32F:推 poolo:判決書沒提到被告醫師告知法官 患者術前就耳聾阿,我眼花嗎? 10/30 00:32
34F:→ poolo:F大提供的病歷影本也只看得出出院診斷PE有左側耳聾 10/30 00:36
35F:推 ASHDAC:該醫生的答辯的確是說術前耳聾,但法官似乎沒採信,但是是 10/30 00:39
36F:→ ASHDAC:鑑定報告的「手術造成聽力受損無可避免」 10/30 00:40
37F:→ Elleria:留下來沒問題? 你不是已經常常暈眩了嗎? 你要是接受常常暈 10/30 01:16
38F:→ Elleria:眩的結果那又何必要看醫生呢... 10/30 01:17
39F:→ fallengsg:暈眩是水腦... 10/30 01:19
40F:推 Commitment:...acoustic neuroma造成水腦... 10/30 01:27
41F:推 ASHDAC:可能是想只做VP shunt,不切tumor吧 10/30 01:28
42F:→ maze777:做VPshunt比切tumor難度更高吧 而且瘤還是會長大阿 10/30 01:30
43F:→ maze777:不會說把腦中的水導掉那顆瘤就不會變大 10/30 01:30
44F:→ Elleria:結果當事人覺得水腦沒有比較嚴重?! 10/30 01:43
45F:推 yamatai:這是鬼打牆媽? 明明這刀就是非開不可 開了聽覺會受損 10/30 08:57
46F:→ yamatai:是醫生沒講還是病人無法接受還是忘了? 這才是重點吧 10/30 08:58
47F:推 fanner:這跟ICH很多刀是非開不可 因為不開死的機會很高 10/30 11:12
48F:→ fanner:但是術後恢復狀況變化很大 有的也是走向中樞衰竭 10/30 11:13
49F:→ fanner:走神外真的是做功德 只能說很多人對醫療不了解 10/30 11:14
50F:→ fanner:期望與教科書及世界水平落差太大 希望超英趕美 10/30 11:15
51F:→ fanner:我看F大你把你的名字po出來給大家知道好了 10/30 11:15
52F:→ fanner:'希望板上大大們如果下次遇到F大可能考量一下自己的能力 10/30 11:16
53F:→ fanner:我希望你以後去看診把判決書合訴訟狀子一併拿去 10/30 11:30
54F:→ fanner:醫師寧可不要看 也不要冒這麼大的風險 你做得到嗎? 10/30 11:31
55F:推 fanner:以後看診先把起訴書拿出來 不然被你看的那個醫師很衰 10/30 11:35
56F:→ fanner:醫療法規定不得拒絕危急病人 病況不危急 建議你另找高就 10/30 11:36
57F:→ Scarletbird:自己長瘤 怪我囉?zzz 10/30 17:12
58F:噓 luuluu:$$$$$$$$$$$$$$$$$$$$$$$$$$$$$$$$$$$$$$$$$$$$$$$$$$$$$$ 11/04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