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1214a (Kung fu)
看板medstudent
標題Re: [新聞] 代診醫師改藥沒告知禁忌症 肝癌婦病逝
時間Sat Apr 4 10:16:5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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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長期用藥之慢性病人,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而無法親自就醫者,以繼續領取相同方劑為
限,得委請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醫師依其專業知識之判斷,確信可以掌握病情,始能開
給相同方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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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
代領藥是不能改藥的,
只能夠ditto。
你讓家屬代領藥,
還更動藥物,
這個直接違反相關規定不說,
安你一個未對患者善盡告知責任,
也是剛好而已。
這個狀況今天10萬下庄,
真的要感謝法官,
給你輕輕放下,
你這樣還上訴實在是執迷不悟,
二審法官如果給你重判,
我是覺得也剛好而已......
大家很愛講美國如何如何,
這個例子發生在美國,
我看賠個幾億都有可能。
就算美國醫師收入是台灣十倍,
那等比例換算,
你有這種明顯的疏失,
也要賠個幾千萬吧?
判賠10萬真的很賺了,
只能說你運氣好,
遇到佛心法官,
不要再上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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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ff1214a (38.34.166.18 日本), 04/04/2026 10:19:27
1F:推 juik10: 謝謝大大指點 我再跟律師討論 謝謝。 04/04 12:30
2F:推 miarika123: 一碼歸一碼 這大概沒得爭 但判決書裡面還是有很多有 04/04 13:02
3F:→ miarika123: 疑慮的部分 04/04 13:02
4F:→ miarika123: 光前面有說過的測ALT 判決書說2/9 2/16(急診)有抽 代 04/04 13:03
5F:→ miarika123: 表2/10-15沒抽 這段期間沒抽代表沒追蹤有疏失 這心證 04/04 13:04
6F:→ miarika123: 很嚴重耶== 04/04 13:04
7F:推 juik10: 謝謝M大指點 04/04 13:31
8F:推 rainsilver: 只能說給病人和家屬方便 被搞就是這樣 04/04 13:56
9F:推 diogofseixas: 你要主張的是,換藥與否根本就沒有任何影響,用你 04/04 14:11
10F:→ diogofseixas: 有抽掉數據佐證,肝炎不是肝癌,要換律師,這律師就 04/04 14:11
11F:→ diogofseixas: 是一直抓不到重點,攻防啥病人自主權就是送頭給人 04/04 14:11
12F:→ diogofseixas: 殺的蠢策略 04/04 14:11
13F:推 miarika123: 判決書看起來法官是採信鑑定 換藥和病情無關 但問題是 04/04 15:47
14F:→ miarika123: 事主沒有對未告知禁忌症這點爭論 04/04 15:48
15F:→ miarika123: 在門診說了啥除非有一方明確完整錄音 不然都拿不出實 04/04 15:48
16F:→ miarika123: 質證據的 這要問律師是不是技術性放棄這塊 04/04 15:49
17F:→ miarika123: 最後用的理由判10W有點像各打50大板== 04/04 15:50
18F:→ pippen2002: 好吧!! 大家接受吧~~感恩 04/04 16:39
19F:推 hwain: 見好就收吧~別上訴了 04/04 17:44
20F:推 mark0204: 民事庭法官心證來源是雙方提供的證據,或參考其他案例 04/04 21:13
21F:→ mark0204: diog,法官未因換藥而判賠,而是未告知禁忌症與低後續追蹤 04/04 21:16
22F:→ mark0204: 而自主權看起來是原告提出,且被法官否決適用! 04/04 21:18
23F:推 fff417: 原來攻防點在這 04/06 15:09
24F:推 diogofseixas: 現在是被告想要用病人自主權不能繼承來當攻防,這就 04/07 07:35
25F:→ diogofseixas: 是XX律師的送頭給人殺 04/07 07:35
26F:→ diogofseixas: 要舉證的是「根本沒影響」,而不只是不造成死亡 04/07 07:36
27F:→ diogofseixas: 換律師,或是吞了,繼續請一樣律師就掰 04/07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