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H0857 (Min)
看板part-time
標題[台南/個人] 強執法務助理
時間Sat May 9 11:03:47 2026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違者文章逕行刪除。本行提醒得Ctrl+Y刪除之。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綠色與灰色提示用文字得Ctrl+Y刪除之。
各項目均應詳實填寫,完全不依本格式填寫者水桶一年並退文,重點項目不全者亦同。
本分類為個人事務徵才用,徵才類一日限一篇,分類未加縣市名者Ctrl+X後T修改之。
若為常態性業務,如經常徵搬家助手等,請勿以本分類張貼,一經發現水桶一年並退文。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否則得視情況提出告訴。
★《工期、工時、休息》
承攬制等不適用排班、休息之工作者僅填第一項「交件期」,其餘項留空白。
一次性工作且未滿四小時者,得將全部資訊填於第一項,其餘項留空白。
不定期工作,第一項「工作期」應填「長期」及可開始工作日。
第二項「排班方式」應填每週或每月何日出勤(休息),或現場排班等,一次性工作留空。
第三、四項「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得合併至第三項,第四項留空白。
第四項「休息時間」、第五項「休息計薪供餐」依實際情形填寫之(第五項擇一)。
任一項僅寫「面議」或同義文字者,一律水桶一年並退文。
「工作或交件期」,應填日期,或長期等文字,勿填工作內容,謝謝合作。
工作或交件期:長期,即日起
預定排班方式:視案件時間
每日工作時間:10分鐘
每日休息時間︰工作滿4小時休息30分鐘
休息計薪供餐:皆無
以上時間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時為單位;日期未註明月、年者,推定為本月、本年。
★《工資、保險、發薪日》
承攬制僅填第一項「報酬」及第五項「發薪日」,其餘項留空白。
一次性臨時職缺,無論是否為國定假日,工資一律填於第一項,第二、三項留空白。
第一項無論任何職缺必填明確數字或上下限,再有「法定基本工資」等砍除並水桶七日。
星期六日並非國定假日,再有將星期六日當作國定假日,而第一、二項填相同者砍除。
國定假日不出勤,或無延長工時可能性者,第二、三項得視情況留空白。
第四項「勞健保勞退」,本分類推定為承攬制,原則留空白,或依法規定亦可。
第五項「發薪日」,除一次性工作或承攬制得留空依習慣推定現領外,其餘不填者砍除。
任一項僅寫「面議」或同義文字者,一律水桶一年並退文。
凡承攬制,第二、三項請留空、第四項亦可留空,謝謝合作。(個人類少有僱傭制)
工資或報酬:500/小時起(通常僅10分鐘結束)
國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長工時:依法加成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
發薪日:工作後現領
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九十六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內容》
外包之承攬制等不適用特定工作地點者,第一項留空白,僅填第二項「工作內容」。
其餘情形,工作地若有戶政地址者,應填地址,不得填諸如某學校、某公司、某餐廳等。
工作內容,不得含有「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文字,否則一律砍除,過於簡略者亦同。
若工作地為私人住所者,得僅填至第三級行政區,其餘依一般類規定。
代買票者,應載明用途,數量不得過多;代送或代取物者,應載明物品內容。
為避免再發生三角詐騙事件,禁止徵人代取貨付款,違者水桶一年退文。
工作地點︰台南市各區
工作內容︰
1.擔任強制執行代理人,論件計酬。
2.若有案件才需到執行地點執行,上班時間彈性,可自由接案。
工作地若為私訊另外約定者,雙方均應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應注意物品內容是否與本文所載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聯絡資訊》
第一項「聯絡人」,為自然人姓氏與稱謂(如先生小姐,或職稱等),不得為代號、假名等
(如George、Mary、高義、令狐沖、小明、江哥等),自然人全名亦可,但自負風險。
聯絡人若能以中文表示者,不得以諸如Mr. Chen、Ms. Chen、陳r、陳s等形式表示之;
無中文姓名者,以原語言文字表示,原語言無法顯示者,以中文譯名或羅馬拼音表示之。
第二項「聯絡方式」,為站內信、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之任一或數種類,
但不得僅寫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名稱」而無「資訊」;
可以「加」通訊軟體帳號(如Line等),但不得「僅有」Line帳號等而無前開四種資訊,
亦不得「僅有」「人力資源網站應徵連結」或「Google表單連結」等情形;
若不願提供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資訊,至少應接受站內信聯絡。
「聯絡人」、「聯絡資訊」每違規一項就水桶七日並砍除,全部空白就水桶一年退文。
第三項「回覆應徵者」,擇一。
聯絡人︰洪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交換line
回覆應徵者:一律回覆
僅本欄,於完成徵才目的後,或其他相類情形,可以自行編輯文章刪除之。
★《其他資訊》
本欄選填。
「特殊條件」,為設定具特殊能力或資格者得應徵,但不得有就業歧視情形。
「應徵方式」,得同聯絡資訊,或為「人力資源網站應徵連結」或「Google表單連結」。
「其他簡介」,凡對於單位或工作項目之簡介,均可。
特殊條件:法律系畢業或有強執經驗者佳,需備汽車
應徵方式:同聯絡資訊
通知方式:
需求人數:2
面試日時:
受訓日時:
截止日時:
其他簡介:
完成徵才目的後,得將標題中分類標籤之文字變更或加註「已徵得」或同義文字。
再次提示:分類標籤為 [縣市/類別] 之形式,非此形式者,Ctrl+E > T 變更標題,
色碼為m或m開頭結尾,其中*為Ctrl+U,色碼不全會導致中文字亂碼。
標題無縣市名,或其他鄉鎮市區名當地區,或表格空項目刪除,或開頭不見者一律砍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22.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rt-time/M.1778295829.A.170.html
1F:推 pttnowash: 有強制時間暫停經驗 101.12.205.241 05/09 18:42
※ 編輯: BAH0857 (1.175.22.124 臺灣), 05/09/2026 23:08:11
※ 編輯: BAH0857 (1.175.22.124 臺灣), 05/09/2026 23:08:44
2F:推 sky548971: 有抵抗強制經驗 101.9.204.116 05/10 02:56
3F:推 tszt: 刪推文??數字對不起來 118.171.1.226 05/10 07:32
4F:→ pttnowash: 對 刪掉一個推文 唯一有真實強執經驗ㄉ103.216.221.100 05/10 07:47
5F:→ pttnowash: 推文的人~被他刪掉ㄌ103.216.221.100 05/10 07:47
6F:→ BAH0857: 經原推文者要求所刪除 118.171.209.83 05/10 08:29
7F:→ rst220: 這篇有點熱鬧,本來想說,後來放棄,想想111.240.145.151 05/10 14:11
8F:→ rst220: 還是聊一下111.240.145.151 05/10 14:11
9F:→ rst220: 雖然時薪500元好像不錯,後面還寫了通常10111.240.145.151 05/10 14:12
10F:→ rst220: 分鐘結束111.240.145.151 05/10 14:12
11F:→ rst220: 但是每個債務人的住所不同,也有可能住在111.240.145.151 05/10 14:15
12F:→ rst220: 偏遠地區,或者離自己住處很遠的,律師接111.240.145.151 05/10 14:15
13F:→ rst220: 案不可能只接離自己近的,所以通勤的時間111.240.145.151 05/10 14:15
14F:→ rst220: 應該也要考量進去,例如通勤時間以一小時2111.240.145.151 05/10 14:15
15F:→ rst220: 00元或多少計算,會比較合理111.240.145.151 05/10 14:15
16F:→ rst220: 我之前有跟外務出去實習過,現場跟書記官111.240.145.151 05/10 14:18
17F:→ rst220: 去查封動產,我們的目的不是勝訴,而是債111.240.145.151 05/10 14:18
18F:→ rst220: 務人還錢,所以只要債務人願意還錢,我們111.240.145.151 05/10 14:18
19F:→ rst220: 也可以撤訴,直接不查封了111.240.145.151 05/10 14:18
20F:→ rst220: 但如果債務人很可惡,有錢故意不還,還惡111.240.145.151 05/10 14:20
21F:→ rst220: 言相向,並且故意陷害我們,(叫我三點再111.240.145.151 05/10 14:20
22F:→ rst220: 打,我三點打,然後去金管會惡意檢舉,說111.240.145.151 05/10 14:20
23F:→ rst220: 我們影響她工作...之類的惡意行為)111.240.145.151 05/10 14:20
24F:→ rst220: 我們會用機車的方式,讓債務人不太開心,111.240.145.151 05/10 14:23
25F:→ rst220: 例如:一般貼封條,會貼在電視後面,給債111.240.145.151 05/10 14:23
26F:→ rst220: 務人留臉面,但太惡劣的債務人,我們會跟111.240.145.151 05/10 14:23
27F:→ rst220: 書記官商量,貼在螢幕正中間,讓他看電視111.240.145.151 05/10 14:23
28F:→ rst220: 看不清楚,訪客來了也丟臉111.240.145.151 05/10 14:23
29F:→ rst220: 還有,有時候到現場了,管區的警察或書記111.240.145.151 05/10 14:26
30F:→ rst220: 官、執達員..還沒到,我們要在現場等,所111.240.145.151 05/10 14:26
31F:→ rst220: 以,我看到通常十分鐘結束這點,我納悶了111.240.145.151 05/10 14:26
32F:→ rst220: 好久,到底主要接的是什麼案件,為什麼可111.240.145.151 05/10 14:26
33F:→ rst220: 以通常十分鐘結束?111.240.145.151 05/10 14:26
34F:推 gaiaesque: 感謝樓上分享 101.8.224.85 05/10 14:39
35F:→ rst220: 補充,我們之前有外務去債務人家的時候,111.240.145.151 05/10 14:48
36F:→ rst220: 被狗咬過。還有,之前有件案子很妙,哥哥111.240.145.151 05/10 14:48
37F:→ rst220: 用弟弟的名字借錢不還,多年後,弟弟結婚111.240.145.151 05/10 14:48
38F:→ rst220: 了,我們申請查封動產,突然哥哥跳出來要111.240.145.151 05/10 14:48
39F:→ rst220: 還錢,原來是弟媳看到自己的影音播放器要111.240.145.151 05/10 14:49
40F:→ rst220: 被查封,很火大,說要拿刀砍哥哥,哥哥很111.240.145.151 05/10 14:49
41F:→ rst220: 害怕,就還錢了,二十幾萬,我們聽到,整111.240.145.151 05/10 14:49
42F:→ rst220: 個辦公室員工都笑了111.240.145.151 05/10 14:49
43F:→ rst220: 不管你去幫忙查封動產、不動產,把別人的111.240.145.151 05/10 14:53
44F:→ rst220: 財物拿走,就算是用合法的手段,你都無法111.240.145.151 05/10 14:53
45F:→ rst220: 保證債務人或親屬是否情緒穩定,自己的人111.240.145.151 05/10 14:53
46F:→ rst220: 身安全,還是要考量一下,一般來說是安全111.240.145.151 05/10 14:53
47F:→ rst220: 的,但就怕遇到那個萬一111.240.145.151 05/10 14:53
48F:推 kururukeroro: 推分享(⊙ω⊙)223.140.113.147 05/10 15:31
49F:推 pttnowash: 感謝樓上專業分享~ 159.26.119.230 05/10 15:31
50F:→ pttnowash: rst是有穿強執裝甲的卡巴 159.26.119.230 05/10 16:37
51F:推 bbflisky: 哇。 61.231.48.31 05/10 18:48
52F:推 knitv046: 推樓上專業分享 42.71.190.30 05/10 19:50
53F:→ mono1023: 有點意思 101.10.163.251 05/10 23:34
54F:→ hcc0223: 怪了,朋友是司法事務官,這部分不是他 49.216.128.195 05/11 11:45
55F:→ hcc0223: 們這類帶書記官在負責的嗎?? 49.216.128.195 05/11 11:45
56F:→ hcc0223: 現場狀況確實很不一定,如樓上說的,朋 49.216.128.195 05/11 11:48
57F:→ hcc0223: 友也說現場還有想炸瓦斯桶的債務人..... 49.216.128.195 05/11 11:48
58F:→ hcc0223: 不過,我是好奇這個去的人的執行身份,是 49.216.128.195 05/11 11:48
59F:→ hcc0223: 這邊網友隨意可報名的?? 49.216.128.195 05/11 11:48
60F:→ miniUU: 公家還地下私人或銀行,差很多的 36.224.181.136 05/11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