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fish (牧場裡的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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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資訊] 法官要Blog網站交出蘋果洩密消息來源
時間Sat Mar 12 19:51:40 2005
http://taiwan.cnet.com/news/ce/0,2000062982,20097026,00.htm
CNET新聞專區:Dawn Kawamoto 08/03/2005
當地媒體報導,加州法官已經作出一項暫時性裁決,蘋果電腦可據此強迫三個網誌
(blogs)的作者透露他們的消息來源。
根據聖荷西水星報(San Jose Mercury News)的報導,聖塔克萊拉高等法院法官在上週
四(3日)作出的初判中表示,三個曾經揭露蘋果電腦新產品資訊的網誌網站,無法享有
同於新聞記者的保護。
本案訂於週五(11日)舉行的聽證,可能將對網誌社群揭露企業資訊的行為,造成重大的
後續影響。
James Kleinberg法官暫時拒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及加州新聞保障法的保護擴及網站。
新聞保障法的目的是保護新聞從業人員,媒體或記者可拒絕洩露消息來源的姓名,或提供
未出版的內容。
過去幾個月來,蘋果電腦接連傳喚PowerPage、Apple Insider和Think Secret三個網誌,
要求作者透露他們如何取得代號「Asteroid」和「Q97」兩項開發中產品的相關資訊。
蘋果要求三個網站的作者明確提供消息來源的身份,並準備控告這位涉嫌洩漏商業機密的
不知名人士。(陳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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