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flect (希望你能回得去)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我是第一次報稅?
時間Tue Mar 22 02:28:22 2005
※ 引述《Emily0520 (球球)》之銘言:
: 各位大大您們好:
: 我去年五月剛滿20(所以去年是給父母一起報稅的)
: 今年我必須獨自報稅了!
: 我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要念夜校。
: 年薪約260000左右,我只有一個郵政壽險可扣除。
: 我想問我的稅額到底要怎麼算?
: 標準&列舉?
: 夜校的學費可以扣抵嗎?
你扶養自己的免稅額是74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未滿75000者,以薪資所得全額扣除
比如說打工不滿75000,只有60000,只能夠扣60000。超過
75000,最多只能扣75000。)
標準和列舉扣除額,兩者只能夠選擇其中一種:
標準扣除額固定是44000
列舉扣除額
1.捐贈
2.人身保險費(一人只能夠申請24000的保險費)
3.醫藥及生育費
4.災害損失(颱風、地震....且要能提出證明)
若你選擇的是標準扣除額:
你的扣除總額是 74000+75000+44000=193000
你所應繳的稅額是 (260000-193000)*6%=4020
若你選擇的是列舉扣除額
你的扣除總額是 74000+75000+24000=169000
你所應繳的稅額是 (260000-169000)*6%=5460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的子女就學歷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專院校的子女 教育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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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應該是你父母才能申報。
希望對你有幫助~~~另外你也可以自己上網試算。國稅局或稽徵所應該都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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