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gguo (現在就是出發點。)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請問有關遺產稅…
時間Tue Mar 22 06:55:54 2005
※ 引述《luvtravis (travis)》之銘言:
: 嗯我了解了,要是說過到別人戶頭反而有可能被追查贈與稅是嗎?
: 說過到我的戶頭稅務員也不至於到要查我的戶頭吧…?
: 因為說實在的,錢目前已另有一項用途,沒法說轉就轉回來
: 至於我表姊、表姊夫跟我們家是最熟的,
: 生前答應我爸會一直照顧我,
: 錢倒不必擔心會被怎麼樣,我表姊夫是個生意人,
: 那些戶頭只是他在運用的人頭帳戶罷了~
以你的例子,
如果是從你父親的帳戶「轉帳」至別人的戶頭,
你可以跟國稅局的人員說明是你父親生前借予別人。
如果是從你父親的帳戶「現金提領」出來,
你可以跟國稅局的人員說,就是「生前的現金提領」,
留者處理後事、支付醫藥費及日常生活之用。
千萬不要說是存到你的戶頭,
因為那已經符合動產贈與要件:交付、合意
贈與稅除贈與給配偶外,不管給誰,贈與人每年只要合計超過100萬,
就要課徵贈與稅,
贈與對象之不同,只會影響到是否為死亡前兩年內之贈與,
被列入被繼承人之遺產。
一件不會被課徵遺產稅的案子,
不要因為說明錯誤而被多課到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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