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 ( NO more NG  )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報稅軟體的列舉扣除額
時間Thu May 5 19:18:04 2005
※ 引述《coupler (Mathieu~~)》之銘言:
: 如果你的列舉扣除額(包括保險、捐獻、醫療、房租)
: 並沒有超過44,000....就會用標準扣除額44,000計算
: 反之,如果列舉扣除額是超過44,000
: 軟體就會放棄使用標準扣除額,所以右上角的錢才會繼續扣
: 不過列舉扣除額是需要舉證的....
請問舉證的話,是要自己寄回相關資料嗎?
所以用網路報稅完後,還要寄資料到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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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96.117
1F:推 ymca1998:要阿 這是你的支出證據 218.175.34.106 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