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hleybear (God bless Taiwan)
看板tax
標題父有所得 我想撫養媽媽 那夫妻分開報可以嗎?
時間Wed May 18 14:48:42 2005
請問...
父親滿六十無薪資所得 但有一些股利所得且超過免稅額
母親未滿六十 但有殘障手冊符合無謀生能力
爬了文之後 有人提到
只要夫妻其中一人符合被撫養資格 就可分開申報
所以我爸自己報 我撫養我媽 這樣是沒錯的是嗎?
因為這樣算起來繳最少的稅
那用報稅軟體申報我爸時 配偶欄要怎辦? 空下來嗎?
打電話去問國稅局 她們也一副不太清楚的樣子
只跟我堅持"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
我都把我的情形講給他們聽了 還是一副聽不進去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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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26.221
1F:→ bkdglot:他們的意思是,你爸媽不能分開報 211.22.27.58 05/18
2F:推 nofish:可以 夫妻合併申報的例外就是 其中一個被晚輩扶養 59.115.144.157 05/18
3F:→ nofish:還有 這種問題要問賦稅署 基本上我覺得國稅局的沒 59.115.144.157 05/18
4F:→ nofish:什麼擔當 都不太敢回答這類的問題....:P 59.115.144.157 05/18
5F:推 ashleybear:樓上 的確是這樣 她們回答問題就是畏畏縮縮 210.202.26.221 05/19
6F:→ ashleybear:一直打斷我的話不讓我說完 問他們說你確定 210.202.26.221 05/19
7F:推 ashleybear:是這樣嗎 又一副不敢回答深怕背書的樣子 210.202.26.221 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