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rell (sorrel)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跟自己父母親訂租屋契約可以避稅嗎
時間Thu May 19 15:09:08 2005
我之前PO的租屋減稅有想過這樣的問題
前提是
你家如果出租的話就不適用自用住宅的地價稅
我還沒有仔細比較過非自用住宅的地價稅是貴多少
又
我算過其實不用完全犧牲一個人的免稅額
因為租稅收入可以扣43%作為必要支出(當然也可以列舉)
所以其實他的收入12萬的57%是沒有到7萬4的
還是可以報撫養耶
這樣又可以多加列舉保險費的部份
不過你要先符合前提 你家沒有用自用住宅的稅率
※ 引述《oneonephy (oneonephy)》之銘言:
: 如果住家裡面,而父母親又可以報扶養
: 是不是可以跟父母親訂租屋契約增加120000的扣除額
: 另外犧牲一個74000的扶養免稅額
: 那總共可以增加120000-74000=46000的免稅額
: 請問這樣做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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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39.53
1F:→ sorrell:查了一下自用住宅地價稅是0.2% 非自用1% 140.112.39.53 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