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YHUANG (原來如此)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公告] 創業版 版規
時間Tue Jan 4 13:55:33 2011
創業及老闆版 版 規 5.2
一、本版的討論範疇為
創業或與當老闆的相關心得及經驗分享,與主題無關或悖
離主題的文章將視情況推文警告或刪文處理。
請注意
1.本版上的相關資訊皆為版友自行提供,版主並未提供背書和查證。請在尋找合作或是相
關廠商時,多方評估後再做決定,若對任何疑慮可以先來信詢問版主。
2.版主無法處理個人糾紛,請小心並審慎評估後再做決定。個人事務的討論請謹慎,若內
文涉及個資,或有引戰之嫌,版主將刪文並劣退。
3.本版禁止發表募集資金和尋求投資者的文章,違者刪文,並視情節予以劣退或水桶。
二、發文前請深思熟慮,務必註明標題並先爬文。
1.發文請一定要選發文類別,若無適當標題請選自行填寫。
2.每篇須要超過二十五字,發文前請務必至觀看有無相關文章。
3.若有發文範本的請務必依照範本發文,若未按照發文範本的格式發文,將予以刪文
,不另通知。
*違反以上三項,版主會視情況以刪除或劣退處理。
*按 z 可進入,若覺得文章太多可在的目錄按/搜尋
三、生活群組中有攤販版 stall,網拍賣家板 e-selle ,網路創業版i-enterprise,
工作版job,直銷板directsales,請針對個人需求多加利用,本版禁波直銷文。
*只要是多層次傳銷都不在本版討論的範圍內,直銷文若經版友檢舉,查證屬實後皆劣退。
四、
廣告選項的使用規範
波廣告文一定要發過自介或創業相關分享文章,禁止發表"與創業無關"之
宣傳,廣告,徵求等,違者刪除。
*請注意,文章分類的廣告選項為供版友資訊分享,請勿將本版當成宣傳行銷平台。
1.*同一個ID,一天內
最多只能波兩篇。
14天內請勿重複張貼廣告
*廣告文波文7天後,版主會將文章於版面刪除收入。
2.
廣告文不可回文,違者刪除。
*請注意,自介文中不得包含,頂讓出租等廣告相關文字,但可以介紹自己的營業內容和
需求(如徵求夥伴或上下游廠商等,與創業相關的內容。請拿出誠意。
*請注意,加盟商的廣告文,僅限自己是加盟公司的老闆才可波文。但是若經版友檢舉,
並非加盟商本人,查證屬實後皆劣退。(本版並未禁止加盟商的相關討論)
五、頂讓及合作相關規範
1.頂讓及合作請務必填寫範本內規定之項目,若未依範本填寫將視狀況予以警告或刪除。
2.頂讓及合作文不得回文,違者刪除。如果是第三人有交易行為的頂讓,請選廣告標題。
也就是你如果你是有收錢的房仲或是代理人,不是自己頂讓或朋友代波的。就不行!
*請注意
頂讓限店面或攤位(車)等,生財器具請用 廣告 標題。
六、一行文請用推文,禁止各種形式形式的偽裝文,尤其是發文徵求夥伴或建議的人,請
拿出你的誠意,語焉不詳者,一律刪除文章。
七、用推文發廣告相關訊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水桶一個月。同一作者推文請勿連續
超過四行,推文超過四行請用回文的形式發言。
八、請遵守網路禮儀,違反以下規定將依情節輕重處分。
1.使用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者,將依情節水桶7-20天。
2.不論以任何方式,挑起爭端者,將依情節水桶1-3個月。
3.於版上公然挑釁引起爭端者,將依情節水桶4-12個月,並劣退文章。
*本版禁止下面各項不遵守廣告禮儀的文章及推文內容。(本條為補充說明)
a.注音文、火星文 (中文難以形容的聲音不受規範),
b.一行文、無意義灌水文 (字數請滿30字)
違反以上兩項將警告一次。
c.鬧板、洗板、無意義推文、廣告文者,將視情節水桶7-60天。
d.引戰文章以及推文 (嘲諷、攻擊任何人),將視情節水桶14-60天。
e.人身攻擊、擅自公佈他人個人資料、信件等違反站規行為。劣退文章並視情節水桶
30-120天。
人身攻擊之規定(限僅限當事人提出檢舉)
使用者於版面對他使用者人身攻擊,經當事人提出檢舉,經版主審閱確實符合本條者,由
版主視情節處分。
f.吐嘈、謾罵意味的情緒性標題、文章與推文
g.無正當理由修改推文
違反以上兩項將視情節警告一次,若再犯水桶3-30天。
*違反以上版規,將視文章爭議狀況,鎖文或刪文收。
九、如果對版規不甚清楚,可參照進版畫面或發文注意事項,亦可寫信給版主amyhuang。
十、本看板內違規事宜,請於文章發佈或推文七天內站內信檢舉,若超過處理方式如下:
1.所有超過七天的文章推文等,可再檢舉但不判決。(或從輕處理)
2.所有超過十四天的文章推文等,已屬結案,不再接受檢舉。
3.檢舉或申訴的規定
a.檢舉方式
(一)請提出文章代號、標題、被申訴人、事由、證據,倘該違規僅限於當事人提出檢
舉,原則上若當事人不完整提出均不受理。
(二)為避免淪於各說各話之情形,當事人提出檢舉時,應自行保留證據。
b.申訴方式
(一)任何板務及水桶問題請禮貌來信,否則送交Violation處理
(二)對於版主處分不服者,得提出公告文章標號及不服之理由,向其他版主申訴,經
版主群多數決決定結果。
(三)如溝通後仍對板主判決不滿請去組務。
*另附組務檢舉流程文章如下,以利查詢
文章代碼(AID):
#1FhhlVRl (L_LifeJob) [ptt.cc] Fw: [公告] 檢舉申訴流程圖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LifeJob/M.1336851423.A.6EF.html
c.管版規定
(一)處分結束之公告,未免佔用本板版面,超過六個月即收錄至併刪除之。
(二)為維持板面分類,板主有權逕予更改或增加文章標題之類別。
(三)若遭水桶處分,請於到期後,自行來信(並提供該篇公告代碼)解除水桶。
(四)關於個人水球、信件往來部份,並非版主所管轄範圍,請到PTT系統版的申訴區
(Violation)申訴。
(五)水桶期間使用分身者,版主得視情況加重處分,此處分不受前述處罰期間之限制
,IP來源相同時原則上視為同一人,特殊情況將報請帳號部調查。
十一、公告文不得回文,違者刪文劣退。如對公告有疑問,請洽版主。 如對本版有任何
建議,請來信把建議及改善方式提供版主群參考,切勿直接張貼於版面或推文。
十二、版主處理違規方式說明
1.違反版規者,版主將視情節警告。
2.具爭議性之討論,為維護看板內秩序,將視情形刪文收錄於爭議文章區。
3.惡行重大者,板主可列於本板不歡迎名單(永久水桶)
a.辱罵本板板眾者
b.水桶後,多次開分身發文者
c.連續犯或累犯達三次以上
十三、發文類別的[徵才]選項,須發過完整自介文者才能波文。本選項主要是為了幫助創
業期難覓人才的公司找人,請務必遵守格式規定。違者視情況依情節輕重處分。
*版規公佈後即刻生效,不溯及既往。
102.08.28 版主 AMY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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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14.32.126.129 (08/26 00:51)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34.191.224 (08/28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