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
看板toberich
標題Fw: [判決] toberich板 oca v.s AMYHUANG
時間Sun Aug 4 00:46:16 2013
※ [本文轉錄自 L_LifeJob 看板 #1H_JEkt7 ]
作者: 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toberich板 oca v.s AMYHUANG
時間: Sun Aug 4 00:45:30 2013
申訴案由:7/22 oca □ [申訴] toberich 版版主 amyhuang 多項判決疑慮
申訴人:oca
被申訴人:AMYHUANG
申訴訴求:板主判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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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案件發回重審、更改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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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經多日審查,並看完 toberich 內收錄之文章串後,作出如下判決。
板規之執行方式由板主認定之,板主可視看板情況採用檢舉制或主動處理制
,此乃站規賦予板主之自治權限,組務於非緊急情況下不會予以干涉。
至於申訴文內提到的學術網路管理規範相關問題,組務已於
#1H-xohTl 提出
解釋,在此不另外進行闡述申論。
再來,關於「板主是否關心看板」此一問題,組務方面認為板主非完人,不
可能事事都在第一時間、甚至是事前就予以預防、禁止或規範,在組務及站
方許可之範疇內,板主以「維護看板風氣」為主要任務,板主之存在目的並
非懷疑板友是否意欲亂板,在情況許可下應以勸導為主要防範混亂之手段,
若錯失第一時間,則應迅速採取硬性制止措施,綜觀本案之發展,板主在跟
隨討論之同時,確實未善盡督導之責,使板友 oca 有單方面遭到攻訐之疑慮
,板友發文、推文參與討論乃站方賦予使用者之自由,且使用一個看板之時
間與對於該看板之感情深淺並無直接關係,組務認為將板友 oca 定論為「欲
使創業板不利」並不妥當,觀板友 oca 之言論,偏激與否姑且不論,能讓組
務看到該板友對於看板未來之關心,而板主 AMYHUANG 於組務板所發表之「
你看這個版才多久我不覺得你有資格評判我」也不妥當,作為一位管理者,
組務希望板主 AMYHUANG 能以一視同仁之方式對待所有使用者,還請板主多加
注意之。
不過,針對「挑釁言論」一案,組務否決板主 AMYHUANG 有公報私仇之疑。
查 toberich 板過往之判決紀錄並不多,在此情況之下確有發生「判決失準」
之可能,申訴人 oca 舉 daimond 之例子表達己身受判失準且過重,組務同意
並受理,但組務並不認為此一案件應歸咎於板主利用職權之便公報私仇,因為
板主 AMYHUANG 在該討論串之角色是一位觀眾,論私仇還談不上。
然板主 AMYHUANG 給予板友 oca 水桶三年之懲處,後改為三百天,給予同案
之板友 daimond 僅三天懲處,無論是主觀或客觀來看,都產生了懲處程度失
準,難免引人疑竇,板主依板規予以懲處應採統一標準,當然,板主擁有懲處
內容之裁量權,但同一討論串、違反同一條板規之兩名板友的懲處內容差了百
倍之多,此舉並不妥當,因此發回重審,給予申訴人 oca 一個較適當之懲處。
另,查 toberich 板板規:
八、請遵守網路禮儀,使用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挑起爭端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本版禁止下面各項不遵守廣告禮儀的文章內容。
a.注音文、火星文 (中文難以形容的聲音不受規範)
b.一行文、無意義灌水文 (字數請滿30字)
c.鬧板、洗板、無意義推文、廣告文
d.引戰文章以及推文 (嘲諷、攻擊任何人)
e.人身攻擊、擅自公佈他人個人資料、信件等違反站規行為
f.吐嘈、謾罵意味的情緒性標題、文章與推文
g.無正當理由修改推文
*違反以上版規,將視文章爭議狀況,鎖文或刪文收。推文部份違反將視情況
給予警告或一周以上的水桶。
「推文部份違反將視情況給予警告或一周以上的水桶。」此一規定並不妥當,
不妥之處乃因「一周以上」過於籠統與龐大,板主應就違反板規之程度與懲處
內容之間之連結予以定義,並規範各種違規行為之確切懲處標準與範圍,此舉
也意在防範使用者有板主自由心證範圍過大之疑竇。
以上為本次判決內容。
smart1988 @ Life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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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241.7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rt1988 (111.251.241.78), 時間: 08/04/2013 00:46:16
1F:推 Laving:所以結論就是 oca 違規。幫大家總結。 08/04 02:50
2F:→ gpmm:不認同小組長的判決,也不認同小組長對於板主發言的定義 08/04 03:02
3F:推 chifu:原來版主亂判不再結論裡 這個版真是超級溫馨 08/04 12:25
4F:推 heri:結論就是違規依舊,但罰責可再斟酌。溫馨和諧沒什麼不好,反正 08/04 12:39
5F:→ heri:照這看來,最後結果都不可能讓"你們"滿意:) 08/04 12:40
6F:推 chifu:怎麼不滿意 daimond也判個三百天就可以彰顯版主的公平正義 08/04 12:52
7F:推 chifu:然後我想沒人抗議的話版主應該真的很想判三年啦 乾脆兩個人 08/04 12:55
8F:→ chifu:綁一綁一起三年好了 這樣有沒有體恤版主 這才溫馨和諧 08/04 12:55
9F:推 l19:啊就daimond判300天不就好了 如果一起改判3年也很公平啊 08/04 13:36
10F:推 telogood:daimond大的情結,三天差不多了~人家並沒有對板上挑釁. 08/04 15:56
11F:推 Shamu:oca 30 天就好阿~ 反正結束後好了就沒事,再亂就再判也無妨 08/04 16:08
12F:推 asdfghjklasd:沒有畫面 沒有畫面 沒有畫面 再說一次沒有畫面 08/04 19:39
13F:推 jamo:其實oca那篇文我一直沒看到,到檢舉後才看到,我可以理解為甚 08/04 20:25
14F:→ jamo:麼一堆人要爆氣,但說真的版友可以爆氣,版主不行,這也是我為 08/04 20:26
15F:→ jamo:甚麼多年來都不再當板主的主要原因--不能罵看不爽的人 08/04 20:26
16F:→ jamo:很痛苦啊啊啊~~總之做人跟做事是兩碼子事情,特別是管理~ 08/04 20:27
17F:→ jamo:我可以理解感情上大家都想永久桶 oca ,因為他擺明就是路人甲 08/04 20:28
18F:→ jamo:但是要永久桶要有一點手法,直接無腦靠一條"一週以上水桶" 08/04 20:30
19F:→ jamo:然後依版主裁量權便宜行事,被組務噹回來也真的是不意外就是了 08/04 20:30
20F:→ giga:這篇跟創業什麼關係,私信就可以處理的事情,為什麼轉到板上 08/05 11:10
21F:→ AMYHUANG:樓上你可以不意外 但用無腦形容會不會太過分了 08/05 11:10
22F:→ giga:小組長好大的官威 08/05 11:11
23F:噓 j102030111:請問這篇文章對閱讀板面的板友有任何意義嗎?為何不私信 08/05 11:13
24F:噓 giga:忘了有噓可以用 08/05 11:14
25F:推 Suboy:畢竟也算是公共事務, 組長判決當然要讓大家知道又不是搞小 08/05 11:17
26F:→ Suboy:團體, 至於每個人立場看這篇判決心中可能有不同感受 08/05 11:18
27F:→ Suboy:但感受以外, 公平處置才是版友需要的吧... 08/05 11:18
28F:推 chifu:這個版才好大官威 連小組長組務判決信要發到版上都可以噓 08/05 12:41
29F:→ chifu:你個版? 08/05 12:41
30F:噓 giga:哪ㄧ條板規說不能噓 08/05 12:57
31F:推 chifu:哪一條版規說不能轉 08/05 12:59
32F:噓 giga:可以轉呀 08/05 13:01
33F:推 chifu:很好啊 自己都有答案的東西上來問啥 giga好大官威 08/05 13:04
34F:噓 savast:衝著chifu這句話 我噓定了 08/05 13:21
35F:→ Suboy:好奇怪...怎麼都用意氣在噓, 噓文ok. 可是噓判決噓推文????? 08/05 17:56
36F:→ XXPLUS:可見大家根本不知道噓的意思,反正有2有不爽就用了 08/06 09:13
37F:噓 kongyeah:好大的官威 08/29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