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9cat (九命)
看板transgender
標題[新聞] 全球少見!6歲自決性別 挪威新法通過
時間Tue Oct 4 12:45:49 2016
北歐國家挪威強調兩性平等,今年6月
國會更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了一項新的法案,
讓小孩子跟成年人一樣,可以自己決定要當男生還是女生。
根據新的法律,
小孩子只要年滿6歲、父母也同意,
就可以申請變更性別,而且申請的手續也非常簡單,
只要上網下載填表格就可以,2個星期之後就會收到新的身分證號碼,
變性的程序就結束了。
在過程中
不需要醫生診斷同意,也不需要做變性手術,
讓
挪威成為繼
阿根廷、丹麥、愛爾蘭和馬爾他之後,
第5個讓國民能夠自己決定性別的國家,當然
如果小孩子漸漸長大,不滿意自己的性別體徵也
可以做變性手術,不過必須要等到年滿18歲才可以。
北歐國家挪威向來以開放著稱,最新通過的一項法案也領先全球,
這項新法讓年齡在6歲以上的小孩,只要有父母的同意,
就可以自己決定變更性別,而且完全不需要接受任何手術。
挪威10歲小孩安娜:
「幾個星期之內我會拿到新護照,上面會寫著F(女性),
名字欄會寫我是安娜,我覺得這樣很棒。」
目前在挪威,
已經有9個小孩根據新法申請變更性別,
今年10歲的安娜就是其中之一,
安娜出生時性別特徵是男孩,
父母幫他取了一個男寶寶的名字阿德里安,
不過他從小到大都不覺得自己是男孩,
反而喜灣穿裙子玩洋娃娃。
安娜媽媽梅格:
「我認為挪威政府的做法真的很棒,
挪威終於承認她是女生,承認她真的認可的那個自己。」
放眼世界,目前一共有5個國家的成年人,
能夠
在沒有醫師的介入或同意之下,
合法變更自己的性別,包括阿根廷、愛爾蘭、丹麥、馬爾他,
最新加入行列的就是挪威,
其中又只有
馬爾他和挪威的小孩被賦予自決性別的權力。
挪威多元性別團體安格布萊特森:
「新法承認個人的性別是個人關於身分的認可,
一直到了現在,身為一個個體才得以宣示自己是屬於哪個性別,
跟之前相比這是個很大的進步。」
以前想要變性,需要接受一連串的心理諮詢和手術治療,
從身體的性徵上做根本改變,才能獲得變性合法認可。
跨性別人權家克利斯汀真托夫特:
「之前需要花5到8年,做荷爾蒙療法化學去勢,才能夠讓變性獲得合法認可。」
不過新法上路之後,想改變性別再簡單不過,
只需要上網下載表格填寫寄給稅務局,收到回函之後在文件上簽名,
確認自己想要變更性別,2個星期之後就會收到新的身分證號碼,變性手續也就完成。
這項新法今年6月在挪威國會表決時,以79比13壓倒性的票數通過,
民眾接受度也很高,
已經有250名成人選擇變更性別。
挪威衛生部長賀依:
「挪威有許多強烈表達意見的人,也有電視節目,
特別是小孩子出來分享自己的故事,
我想這些都讓大眾在這個議題上打開了心房,
讓挪威能夠踏出這一大步。」
性別的界線似乎越來越模糊,不再像以前一樣非男即女,
澳洲領先全球宣布
承認第三性別之後,
德國在2013年,也成為歐洲第一個容許第三性別的國家 。
嬰兒出生時如果同時具有男女的性別體徵,
父母可以在出生證的性別欄上選擇留白,等小孩長大之後
再自己決定,避免孩子日後活在痛苦和羞愧當中。
德國跨性別人權者丹尼拉特盧佛:
「我出生時就是性器官不明,當時醫生無法辨別我是男是女,
我2個月半的時候他們將我閹割,把我的睪丸丟進垃圾桶,
我7歲大的時候又把生殖器給切掉,讓我看起來更像女孩,
醫生一直都在欺騙我和我的父母。」
根據估計每年
2千名新生兒當中,就有一個寶寶出生時同時具有雙性體徵,
儘管德國立了新法,還是有人擔心
父母會迫於社會壓力,幫寶寶選性別,因為
德國還是有醫生會幫寶寶動手術。
德國綠黨政治人員貝克:
「我們需要提高醫療人員的意識,確保父母不會迫於壓力做決定,
日後讓小孩責怪自己,我們
應該要等小孩長大,讓他自己決定是否要做什麼改變。」
至於在亞洲,
印度在2014年4月15日最高法院裁示,
第三性成為性別欄位的1種選項,首次承認第三性別的存在。
印度跨性別者克里斯娜:
「最高法院做出了這樣的裁決,我非常高興,簡直欣喜若狂,
法院承認我是印度公民享有平等,我是一個人,不會再被當作動物對待。」
泰國也在2015年初的修憲內容中,承認第三性別的存在,
加入
尼泊爾、巴基斯坦、孟加拉、澳洲和紐西蘭等國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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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enyuzheng: 羨慕 10/04 12:55
2F:推 Leoniss: !!!!!!!!!!!!!!!!!!!! 10/04 13:27
3F:推 charmsrame: 世界進步中 10/04 14:13
4F:推 evanzxcv: 台灣免術換證咧(敲碗) 10/04 15:39
5F:推 yes321no: 台灣能做到這樣還要多長久啊 10/04 17:26
6F:推 Lieng1207: QQ 10/04 17:35
7F:→ zweistein: 相信台灣一定做的到,如果是募兵制 10/04 22:00
8F:→ white9cat: 募兵制? 10/04 22:05
9F:推 evanzxcv: 因為現在通過的話很多非跨女的生理男生會換證逃兵... 10/04 23:21
10F:推 yenyuzheng: 當過了@@其實覺得如果不因性別因素有軍事訓練還蠻好的 10/04 23:40
11F:→ yenyuzheng: 前題是體制完善的情形下.. 10/04 23:41
12F:→ yenyuzheng: *提 10/04 23:42
13F:→ white9cat: 如果是假借變性鑽法律漏洞,我想 同婚沒過前, 10/05 00:11
14F:→ white9cat: 免術換證會被護X盟的反對(認為那樣同性伴侶會藉變性取 10/05 00:11
15F:→ white9cat: 得婚姻資格) 10/05 00:12
16F:推 scotfold: 逃兵問題很詭異,女生也要當兵就沒有這個問題了或都不要 10/05 02:40
17F:→ scotfold: 當,強迫男生當兵又要譴責他逃兵 10/05 02:40
18F:推 evanzxcv: 現在最好的解決方式不是全民徵兵,是全民募兵,而後者 10/05 06:41
19F:→ evanzxcv: 政府已經跳票多年,唉,沒辦法,這就是台灣的政府... 10/05 06:41
20F:→ evanzxcv: 現在能快點過的方法,我想還是需要精神科評估這關 10/05 06:43
21F:→ evanzxcv: 不過有些人(像我)社會勝利組卻一直說服不了很主觀的心理 10/05 06:43
22F:→ evanzxcv: 醫師,也有些人裝一裝就拿得到證明的 10/05 06:43
23F:→ evanzxcv: 所以除非精神科評估的SOP也包在免術換證的法律當中,否則 10/05 06:44
24F:→ evanzxcv: 就算這樣過了還是會有很多人鑽漏洞 10/05 06:44
25F:→ evanzxcv: 就連現在需要手術才能換證,我都覺得已經有些絕望的跨 10/05 06:45
26F:→ evanzxcv: 早就鑽了漏洞,請醫師朋友開假證明讓他們換證了。 10/05 06:45
27F:→ evanzxcv: 再這樣下去我覺得甚至會有幫跨性別者開假手術證明的地下 10/05 06:53
28F:→ evanzxcv: 公司/服務會開始出現,總之只要自決證件性別還沒有成真 10/05 06:54
29F:→ evanzxcv: 會衍生出非常多的社會問題。 10/05 06:54
30F:→ evanzxcv: 而我相信這些社會問題比通過後造成的社會問題還要嚴重。 10/05 06:55
31F:推 romacapri: 有什麼SOP真的可以區分誰是真的假的跨性別嗎 10/05 07:50
32F:→ romacapri: 如果這檔事有SOP 不是又會被"假的" "鑽漏洞" 10/05 07:50
33F:→ romacapri: (我也不知道誰真誰假 也不知真假是誰來判定的) 10/05 07:51
34F:推 evanzxcv: 我的意思是性別不安症的判定應該有SOP,不過這比較棘手 10/05 11:25
35F:→ evanzxcv: 的是跟精神疾病又不一樣,既要去病化,又依然需要醫療介 10/05 11:25
36F:→ evanzxcv: 入,而且也需要相關法律制度來保障權益 10/05 11:25
37F:→ evanzxcv: 當然還有個辦法,就是讓推動免術換證的團體與新聞界做好 10/05 11:29
38F:→ evanzxcv: 協調,等政府通過後保持低調、不發新聞稿,讓圈內人知道 10/05 11:29
39F:→ evanzxcv: 已經過了就好。如果有非跨想要透過這種方法達到什麼別的 10/05 11:29
40F:→ evanzxcv: 目的,他們有心也還是查得到,但我們沒辦法完全避免他們 10/05 11:29
41F:→ evanzxcv: 鑽到漏洞。 10/05 11:29
42F:→ romacapri: 呃..內政部目前早已傾向必須立法 未術者必須通過審查版 10/05 16:35
43F:→ romacapri: 的草案正在上呈行政院 等政院版一出大門送立院 行政院 10/05 16:35
44F:→ romacapri: 官網上"一定"會公佈 很多媒體也會從那裡取得消息來源做 10/05 16:35
45F:→ romacapri: 報導.. 到立院也會"人盡皆知" 10/05 16:35
46F:→ romacapri: 民團主張用行政命令低調行事 但對行政部門而言 一旦發 10/05 16:36
47F:→ romacapri: 生社會爭議 壓力還是回到行政部門承擔付政治責任("是哪 10/05 16:36
48F:→ romacapri: 個爛政府通過這種爛法blah") 民團完全沒有事也無法被究 10/05 16:36
49F:→ romacapri: 責。正常的行政部門(和法治國家的權責邏輯) 不太可能 10/05 16:36
50F:→ romacapri: 聽信民團單方說法 10/05 16:36
51F:→ white9cat: 新法通過不可能低調…… 10/05 17:34
52F:→ white9cat: 且個人覺得「性別變更可能成為鑽漏洞的手段」代表「社 10/05 17:37
53F:→ white9cat: 會還無法平等看待不同的性別」,如果可以平等看待,換 10/05 17:37
54F:→ white9cat: 性別和改名字一樣是個人問題,那也沒有必要去計較對方 10/05 17:37
55F:→ white9cat: 變更性別的理由了。 10/05 17:37
56F:推 huangkevin88: 超羨慕的……………… 台灣太落後了… 10/07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