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Dog (...)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Re: [問題] 請問使用者rehtra出借id及教唆其他使用 …
時間Sun Apr 30 07:09:51 2006
※ 引述《TonyDog (...)》之銘言:
: 現在是想要請教群組長,這件事要怎麼處理。
: 說明白一點:我可以在這裡公布證據嗎?
又或者,如果群組長不願意親自處理或判斷這件事,
可不可以授權,例如說,授權給I 大,我把證據公布在組務版上,
由您來處理呢?
或是,由國研院中的其他小組長,大家一起來看一看證據。
當然,rehtra因為是涉案人,他要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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