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Dog (...)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问题] 请问使用者rehtra出借id及教唆其他使用 …
时间Sun Apr 30 07:09:51 2006
※ 引述《TonyDog (...)》之铭言:
: 现在是想要请教群组长,这件事要怎麽处理。
: 说明白一点:我可以在这里公布证据吗?
又或者,如果群组长不愿意亲自处理或判断这件事,
可不可以授权,例如说,授权给I 大,我把证据公布在组务版上,
由您来处理呢?
或是,由国研院中的其他小组长,大家一起来看一看证据。
当然,rehtra因为是涉案人,他要回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82.123.12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