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D (麻將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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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基督板板主steelfinger的永久禁言處分
時間Tue Jun 27 01:22:55 2006
※ 引述《emsg (msg)》之銘言:
: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誰告訴你行政法是在規範下屬?
: 難不成是規範總統領導無方?一言以蔽之,您有更好的解釋嗎?
TVBS是新聞局的下屬嗎?
: : 又為什麼刑法比較恰當?
: 您是在請教他還是質詢他?
: 刑法很恰當啊,除非您有更好的行政法解釋。
那裡恰當? 請把刑法的法益來類比一下
: : 誰告訴你是上級機關?
: 你猜。但主管機關不稱上級機關難不成稱下級機關嗎?
訴願委員會是新聞局的上級機關?
拜託,把行政法的上訴程序看一下
: : so?
: 他是對的,SO,換你了。
那裡對? 討論都這樣下斷言就可以啦?
: : 又誰告訴你行政處份答辯是必要條件?
: 您見笑了,不答辯就處分,那就不是「法」,懂嗎?
看來法都是你嘴巴講就算數了
那一個法條這麼說?
: : 不這麼做就是不敢?
: 是啊,難道是不願?
狗咬我我不咬他就是不敢囉?
: : 這樣的邏輯從那來的?
: 從你的言論來的,不答辯就可以處分來的。
: : 他對你有特別的公告了
: : 所以你是例外,而這樣的例外又有那裡不妥?
: 這句話,嗯,可以對您直接下定論了,更可以證明「無版規的事實」。
: 謝謝你
再一個斷言
: : 說謊是你扣他帽子
: 公然說謊是事實啊,而我發現是您在扣aq的帽子。
那一句說謊?
: : 說過你是特例
: 你和版主無異,都是特例。
: 版規有特例這一條嗎?請舉證。
請自己爬文
: : so? 因為你的歷史紀錄讓他知道你的動機,
: : 覺得對你不需要有觀察期,那裡不妥?
: : 對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對待才是真平等
: 你吃飯別人要不要吃飯,或別人吃飯不給你吃飯,這才是真平等嗎?
你在講什麼?
: 「這個邏輯從那理來得?」留給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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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LD 來自: 59.124.6.251 (06/27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