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bras (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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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請告知無法至組務板發文申訴
時間Fri Sep 21 00:45:53 2007
※ 引述《daze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之銘言:
: ※ 引述《Majestic ( )》之銘言:
: : 這是好問題...
: : 不知道你有什麼想法呢?
: : 我需要其他意見
: 嗯...個人看法...
: 假使群組長對於被禁止在組務版發言的人做出判決
: 事實上已經剝奪了其在組務一級的審級利益
: 或者不做判決直接往PttLaw扔,這樣則剝奪了兩級
: 假使認為劣文超過限制的使用者應該被剝奪申訴權
: 是否仍應至少容許一次的申訴機會?
: 而如果真要徹底禁止其申訴,是否應由站務方面做出全站的統一宣佈?
: 而剝奪發文沒有超過200篇或是註冊不滿12個月的使用者的申訴權似無很好的理由
: 若為了避免小白multi鬧事,似乎應該由帳號部進行處置?
: 再者,禁止新使用者在組務版發言,對於減少鬧事恐怕沒有很大的幫助
: 不能鬧組務版,頂多鬧其他版而已
: (我是這樣想啦...與其讓他鬧其他版,不如讓他鬧組務版...
: 反正都要送帳號部的話,由組務來送就好...)
※ 引述《daze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之銘言:
: ※ 引述《Majestic ( )》之銘言:
: : 這是好問題...
: : 不知道你有什麼想法呢?
: : 我需要其他意見
: 嗯...個人看法...
: 假使群組長對於被禁止在組務版發言的人做出判決
: 事實上已經剝奪了其在組務一級的審級利益
: 或者不做判決直接往PttLaw扔,這樣則剝奪了兩級
: 假使認為劣文超過限制的使用者應該被剝奪申訴權
: 是否仍應至少容許一次的申訴機會?
: 而如果真要徹底禁止其申訴,是否應由站務方面做出全站的統一宣佈?
: 而剝奪發文沒有超過200篇或是註冊不滿12個月的使用者的申訴權似無很好的理由
: 若為了避免小白multi鬧事,似乎應該由帳號部進行處置?
: 再者,禁止新使用者在組務版發言,對於減少鬧事恐怕沒有很大的幫助
: 不能鬧組務版,頂多鬧其他版而已
: (我是這樣想啦...與其讓他鬧其他版,不如讓他鬧組務版...
: 反正都要送帳號部的話,由組務來送就好...)
終於有人可以用理性的態度正視這個問題
如果要防所謂小白亂板,以劣文設限即可
如果要防所謂多ID的問題,也有帳務部處理
實在沒有正當理由對上站未滿200次或是發文未滿200篇的網友的申訴權設限制
站規也沒有賦予群組長剝奪使用者申訴的權力
此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爭議,這位朋友既然提到了審級問題
很奇特的是本群組的群組長和下面的小組長竟然是同一人擔任
( Acad_discuss . Acad_discuss)
這樣哪有什麼審級利益保護?
能期待同一個人審理兩個審級相同的案件會有兩種看法嗎?
根本就不太可能,很難期待第二次審理的時候心證還能保持中立而不被
前一次的判斷所污染。
現實生活中,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都有要求曾經參予前審的法官迴避的規定,
我認為本站應該有同樣的規定,立法禁止小組長和群組長由同一人擔任
才能給使用者的審級利益和享有公平審判的權利一個最起碼的保障。
否則,不但新朋友受限於發言限制不能對板主申訴,
就算符合發言資格也無法有正常的審級保障
等於剝奪掉一次申訴的審級
因此,本群組關於使用者申訴機制的相關配套上實在有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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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ebras 來自: 61.229.32.206 (09/21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