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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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historia版板主無理由水桶
時間Sat Jun 12 01:24:57 2010
以下說明文:
※ 引述《vavamk (自摸十萬)》之銘言:
: (一)本人於historia版在Mon Jun 7 09:58:04 2010時,發表一篇文章(z-2-8-126)
: ,旋遭MRZ板主無理由刪除。
我在Mon Jun 7 15:15:50 2010曾寫信說明刪文理由: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歷史版只談歷史,你這是歷史嗎?
而被刪該文內容按照規定保存在歷史版, Z-2-8-125 + 126
為避免本文過長不便閱讀,請群組長前往詳閱.
其內容並不符合我回答申訴者的第二封回信內容: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引述《vavamk (自摸十萬)》之銘言:
: : 歷史的定義是閣下說的還是我說的?
: 請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 歷史
: 過去事件的總稱,特別指重大的事或具有影響力的發展。如:「想了解我中華
: 民族的原流,便須了解我們的歷史。」
: 記載或討論過去重要事件、發展的文獻。如:「歷史可做為計劃未來的借鏡。
: 以歷史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如:「歷史是中學的必修科目。」
: 至少你的文章要符合教育部字典的定義.
換言之,既然按照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所下的最基本定義內容來看,
則討論內容必須有明確的"人,事,時,地,物",也就是言而有徵,而不
是無限上綱的以為只要寫想當然耳卻毫無憑證之事,就能當作這是
"討論歷史".這種作法可以用在八卦版,但歷史版既然是學術類版,
當然必須堅守學術討論的最基本定義與範圍.
除此之外,若要討論"爸爸,媽媽"的語源,本群組明明有語言學版,
為什麼不去那邊討論,偏偏來到歷史版討論?況且就算在歷史版討
論這個話題,至少也應該讓內容符合歷史研究的最基本定義,也就
是一定要在內容有明確的"人,事,時,地,物",並加上確切的歷史
證據.若群組長詳閱原來的那些文章之後,自然明白申訴者的文章
應當被刪.
而且我已經寫信提出解釋,申訴者仍不知進退,並進而在版面貼出
向本人挑釁的文章,而這篇文章也完全脫離版旨,因此,本人決定
先將其文章存入內然後刪除,並將其浸入水桶,以免其因此
無理取鬧,破壞版面秩序.
我已經預料申訴者將會來此申訴,故也準備好在此做出公開的回覆,
並靜候群組長的判決.
除此之外,也請群組長能夠審理上一次的申訴,讓在下能夠儘早恢復
在歷史版上的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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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米,炸掉它吧。 ⊙▁⊙─ ─⊙▂⊙ 碰到問題,用C4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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