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Re: [轉錄][公告] 本小組檢舉辦法規範
時間Tue Nov 9 20:08:11 2010
1.
其實要掰三百字真的輕而易舉,尤其是廢文更是容易,只是浪費發文者及閱讀者時間而已
若是訂定版規或拉拔板主有爭議,或許還需要說明,但多數被檢舉情況皆為明顯瀆職
例如有板主一個月沒上站管板,還需要說明什麼?
畫蛇添足地解釋板主上站有多麼必要,多麼不可或缺嗎?(汗)
這種事情還需要提點已經不是資質魯鈍吧,
如果不是基本認知上有問題,就是明知故問、無聊找事情做...
(讓人發廢文然後還要多花時間看廢文)
例如市政府社會局局長翹班一個月沒來辦公室上班,被民眾檢舉之,
還需要長篇大論說明這種情況對該局各部門產生哪些影響嗎?
並不是去辦公室喝茶看報紙,或者積案不辦需要舉證,而是連辦公室都沒踏進去耶
換個直接一點的說法:違規就是違規,縱使影響是零,難道就不用依法行政嗎?
2.
另外一個點就是,等到真的出事情了,要藉此駁回只是找自己麻煩...
範例:
1.某板主兩個月不上站
2.某人檢舉,影響理由未滿300字被駁回
3.向群組長檢舉小組長失職=>版務站長,結果相同
PTT管理職已經夠黑了,等著出事情高潮的嗜血鄉民更多,
兩個月沒上站不馬上止血還反而放血,不是組務板暴動就是該板淪為歡樂天堂
3.
其實也有小組沒有限制多久上站一次,不喜歡乾脆取消那條規定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