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yinali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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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請新板] PFP
時間Fri Feb 3 13:16:11 2012
為免推文太亂,我還是發文講清楚好了.
聲明 : 本文純粹建議,不做任何方面的支持.
1.親民黨版我非連署者,亦非反對者,不關我的事.
2.我關心的是此次爭議的本質問題,因為我也親歷過這種問題.
那就是版面管理者(小組長或板主)被授予極大的裁量權,
但站規或群組授權不明確,使裁量有恣意之可能,對於使用者
相當的不利.
3.站規明定本站任何板面不得違反法律,而這個法律是否包括諸如
罪刑法定以及依法行政等法律原理原則,而事實上,前述兩大主要
法律原理亦以入法成為條文,本站是否遵循?
4.若站規所謂法律不包括罪刑法定以及依法行政此類原則或條文,
我希望站方或群組也能接納作為小組長及板主裁量權的依據.
小組長之裁量權既由群組所授,即有義務依其所被授予之權限
訂定明確之規定.
如此次連署之規定,群組或可明定小組長必須將連署規定以形式
化明訂於一處,所有既唯有於此處,並明言此處為連署規定或可使
外界明確認知此為連署必須遵守之文字.其餘散見於文章或置底
者之效力皆低於形式化集中之規定,否則使用者還須自行判斷各
文章或置底是否意在規範? 或判斷各文章適用位階,被M者與置底
者孰重? 後文優先前文適用嗎? 此次小組長否定其連署效力並非
escarra於相關版面所提及三小時內,而是親民黨討論熱度 (就我
目前所知,若小組長曾提及請其他人補充 謝謝),顯見規定散見諸
多文章,連小組長都不能掌握,遑論使用者.
明確之授權或規定一則讓使用者有明確的遵循方向,對本身權利
義務有所預見;
二則使小組長或板主能朝向站方或群組所設定的發展方向,版面
之開放與否事關使用者言論自由以及群組走向甚鉅,請群組長能
思量一二.
5.ptt站規核心理念之一,即逐級授權分層負責,授權之目的/內容/範圍
能明確規範,將群組走向以及使用者言論自由予以整體衡酌,權利臻
於明確,義務自有依循,管理者與使用者對等而衡平,綱舉目張,爭議
自可降低至最低限度,如此方符逐級授權分層負責之治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15.85
※ 編輯: stayinalive 來自: 59.112.215.85 (02/03 13:22)
1F:→ Escarra:連署的程序規定放在連署板置底已經形式上集中於一處了。 02/03 13:29
2F:→ Escarra:至於小組長否決的實質理由,不服可以按PTT的站規去申訴。 02/03 13:30
3F:推 weller:在那個15人就過的政治連署板是有的,不過金門王已經去報 02/03 13:44
4F:→ weller:關鍵在于自己規定自己可以隨便否決,其在第三天就把所有連 02/03 13:46
5F:→ weller:署唯讀了,不過還是遠遠超過了。好玩的是他唯讀的時候漏了 02/03 13:46
6F:→ weller:其中最后一篇,后面又有兩人去連署又被他唯讀XD 02/03 13:47
7F:→ weller:所以我說了,三個正義中,程序正義只是其一,內容和執行的 02/03 13:47
8F:→ weller:正義更為重要。否則照樣可以恣意妄為自相矛盾的搞 02/03 13:48
9F:→ stayinalive:先程序後實體 weller 你可以把握這點作辯護 02/03 13:50
※ 編輯: stayinalive 來自: 218.160.156.145 (02/03 13:54)
10F:→ stayinalive:所以我說規定散見於四處,對於使用者極為不利 02/03 13:57
11F:→ stayinalive:而置底與其他內含規定之文字的關係如何??補充抑或上位 02/03 13:58
12F:→ stayinalive:諸多不明確 02/03 13:59
13F:推 weller:還是希望重點在內容和執行。看看politicnew的 02/03 14:13
14F:→ weller:ddp都已經過期限多久了,Idiot代版主救回來 02/03 14:14
15F:→ stayinalive:弱問一下 那現在到底連署合不合程序規定 ?? 02/03 14:14
16F:→ weller:I說的算呀,連署方算個P? 02/03 14:15
17F:推 joh:講這麼多還是先找個理由說服人 02/03 20:15
18F:→ joh:我只看到這幾篇都是拿一堆模糊的判例來要求開版 02/03 20:15
19F:→ joh:I怎麼可能理你們 管你熱度多高都一樣... 02/03 20:16
20F:→ suwilliam:個人的意見是~新版有所謂的試閱期~既然有相當數量的連署 02/03 20:35
21F:→ suwilliam:就應給予開版試閱的機會~但該版版主有義務做好推廣&管理 02/03 20:41
22F:推 shaka1aka:那是指合乎規定連署並通過的新板面,先合規定再談其他吧 02/03 20:42
23F:推 weller:除了Idiot個人喜好部分外,哪點不合規定? 02/03 20:45
24F:→ suwilliam:今天一個新藝人出道~難道只有該小組的使用者能連署新版? 02/03 20:47
25F:→ stayinalive:所以我說了,問題核心在於組務和版主裁量權過大 02/04 17:55
26F:→ stayinalive:更嚴重的是,組務和部份版主可沒民主正當性 02/04 17:56
27F:→ stayinalive:反正版主或組務就是萬用句:不服去申訴 02/04 17:58
28F:→ stayinalive:組務竟然還說不歡迎連署者去別版拉票.. 02/04 17:59
29F:→ stayinalive:說穿了,這裁量權早流於恣意,找個藉口任意否決民意 02/04 18:00
30F:推 Escarra:不歡迎到處拉票這個原則起碼有五年以上的歷史了,這跟政治 02/04 23:51
31F:→ Escarra:群組的性質跟過往案例有密切的關係,不是隨便找的藉口。 02/04 23:51
33F:→ Escarra:講到這裡應該很清楚了。更不用說到組務板隨便查一下標題是 02/05 00:08
34F:→ Escarra:連署的文章裡小組長每次都會提醒注意拉票行為,是有多難找 02/05 00:09
35F:推 Jasy:這篇文章應該放到站規建議板較為合適 02/08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