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yinali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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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请新板] PFP
时间Fri Feb 3 13:16:11 2012
为免推文太乱,我还是发文讲清楚好了.
声明 : 本文纯粹建议,不做任何方面的支持.
1.亲民党版我非连署者,亦非反对者,不关我的事.
2.我关心的是此次争议的本质问题,因为我也亲历过这种问题.
那就是版面管理者(小组长或板主)被授予极大的裁量权,
但站规或群组授权不明确,使裁量有恣意之可能,对於使用者
相当的不利.
3.站规明定本站任何板面不得违反法律,而这个法律是否包括诸如
罪刑法定以及依法行政等法律原理原则,而事实上,前述两大主要
法律原理亦以入法成为条文,本站是否遵循?
4.若站规所谓法律不包括罪刑法定以及依法行政此类原则或条文,
我希望站方或群组也能接纳作为小组长及板主裁量权的依据.
小组长之裁量权既由群组所授,即有义务依其所被授予之权限
订定明确之规定.
如此次连署之规定,群组或可明定小组长必须将连署规定以形式
化明订於一处,所有既唯有於此处,并明言此处为连署规定或可使
外界明确认知此为连署必须遵守之文字.其余散见於文章或置底
者之效力皆低於形式化集中之规定,否则使用者还须自行判断各
文章或置底是否意在规范? 或判断各文章适用位阶,被M者与置底
者孰重? 後文优先前文适用吗? 此次小组长否定其连署效力并非
escarra於相关版面所提及三小时内,而是亲民党讨论热度 (就我
目前所知,若小组长曾提及请其他人补充 谢谢),显见规定散见诸
多文章,连小组长都不能掌握,遑论使用者.
明确之授权或规定一则让使用者有明确的遵循方向,对本身权利
义务有所预见;
二则使小组长或板主能朝向站方或群组所设定的发展方向,版面
之开放与否事关使用者言论自由以及群组走向甚钜,请群组长能
思量一二.
5.ptt站规核心理念之一,即逐级授权分层负责,授权之目的/内容/范围
能明确规范,将群组走向以及使用者言论自由予以整体衡酌,权利臻
於明确,义务自有依循,管理者与使用者对等而衡平,纲举目张,争议
自可降低至最低限度,如此方符逐级授权分层负责之治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215.85
※ 编辑: stayinalive 来自: 59.112.215.85 (02/03 13:22)
1F:→ Escarra:连署的程序规定放在连署板置底已经形式上集中於一处了。 02/03 13:29
2F:→ Escarra:至於小组长否决的实质理由,不服可以按PTT的站规去申诉。 02/03 13:30
3F:推 weller:在那个15人就过的政治连署板是有的,不过金门王已经去报 02/03 13:44
4F:→ weller:关键在于自己规定自己可以随便否决,其在第三天就把所有连 02/03 13:46
5F:→ weller:署唯读了,不过还是远远超过了。好玩的是他唯读的时候漏了 02/03 13:46
6F:→ weller:其中最后一篇,后面又有两人去连署又被他唯读XD 02/03 13:47
7F:→ weller:所以我说了,三个正义中,程序正义只是其一,内容和执行的 02/03 13:47
8F:→ weller:正义更为重要。否则照样可以恣意妄为自相矛盾的搞 02/03 13:48
9F:→ stayinalive:先程序後实体 weller 你可以把握这点作辩护 02/03 13:50
※ 编辑: stayinalive 来自: 218.160.156.145 (02/03 13:54)
10F:→ stayinalive:所以我说规定散见於四处,对於使用者极为不利 02/03 13:57
11F:→ stayinalive:而置底与其他内含规定之文字的关系如何??补充抑或上位 02/03 13:58
12F:→ stayinalive:诸多不明确 02/03 13:59
13F:推 weller:还是希望重点在内容和执行。看看politicnew的 02/03 14:13
14F:→ weller:ddp都已经过期限多久了,Idiot代版主救回来 02/03 14:14
15F:→ stayinalive:弱问一下 那现在到底连署合不合程序规定 ?? 02/03 14:14
16F:→ weller:I说的算呀,连署方算个P? 02/03 14:15
17F:推 joh:讲这麽多还是先找个理由说服人 02/03 20:15
18F:→ joh:我只看到这几篇都是拿一堆模糊的判例来要求开版 02/03 20:15
19F:→ joh:I怎麽可能理你们 管你热度多高都一样... 02/03 20:16
20F:→ suwilliam:个人的意见是~新版有所谓的试阅期~既然有相当数量的连署 02/03 20:35
21F:→ suwilliam:就应给予开版试阅的机会~但该版版主有义务做好推广&管理 02/03 20:41
22F:推 shaka1aka:那是指合乎规定连署并通过的新板面,先合规定再谈其他吧 02/03 20:42
23F:推 weller:除了Idiot个人喜好部分外,哪点不合规定? 02/03 20:45
24F:→ suwilliam:今天一个新艺人出道~难道只有该小组的使用者能连署新版? 02/03 20:47
25F:→ stayinalive:所以我说了,问题核心在於组务和版主裁量权过大 02/04 17:55
26F:→ stayinalive:更严重的是,组务和部份版主可没民主正当性 02/04 17:56
27F:→ stayinalive:反正版主或组务就是万用句:不服去申诉 02/04 17:58
28F:→ stayinalive:组务竟然还说不欢迎连署者去别版拉票.. 02/04 17:59
29F:→ stayinalive:说穿了,这裁量权早流於恣意,找个藉口任意否决民意 02/04 18:00
30F:推 Escarra:不欢迎到处拉票这个原则起码有五年以上的历史了,这跟政治 02/04 23:51
31F:→ Escarra:群组的性质跟过往案例有密切的关系,不是随便找的藉口。 02/04 23:51
33F:→ Escarra:讲到这里应该很清楚了。更不用说到组务板随便查一下标题是 02/05 00:08
34F:→ Escarra:连署的文章里小组长每次都会提醒注意拉票行为,是有多难找 02/05 00:09
35F:推 Jasy:这篇文章应该放到站规建议板较为合适 02/08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