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Zhong (幸福的小孩)
看板About_Life
標題[判決] TaichungBun版 罷免案判決
時間Sat Aug 20 01:52:42 2005
依據批踢踢站規之廢板主辦法:
1.連署人15人
2.發起人必須註冊達半年以上,且文章數/上站數皆超過100
3.連署人必須註冊成功時間超過半年
4.連署人必須簡單說明為何參予連署
5.嚴禁new新的id上來連署,若被查到砍掉此id
6.連署時間定位兩個禮拜,超過不受理
同意有效票數:反對有效票數 = 23:0
PS.因為有四位連署註冊未達半年
今連署人數(同意-反對) = 23 人 已達罷免門檻
且亦符合2~6點之規定
故罷免成立
板主 watercat 拔除板主資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3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