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Zhong (幸福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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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判决] TaichungBun版 罢免案判决
时间Sat Aug 20 01:52:42 2005
依据批踢踢站规之废板主办法:
1.连署人15人
2.发起人必须注册达半年以上,且文章数/上站数皆超过100
3.连署人必须注册成功时间超过半年
4.连署人必须简单说明为何参予连署
5.严禁new新的id上来连署,若被查到砍掉此id
6.连署时间定位两个礼拜,超过不受理
同意有效票数:反对有效票数 = 23:0
PS.因为有四位连署注册未达半年
今连署人数(同意-反对) = 23 人 已达罢免门槛
且亦符合2~6点之规定
故罢免成立
板主 watercat 拔除板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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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3.13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