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together (氣貫牛斗文衝日月)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聯誼版starmoonsun水桶一案
時間Mon Sep 5 22:45:00 2005
對於組務來說,
這只是一個偶發事件,
不過對版主們來說,
這種東西是每天都必須要面對的,
此判例一出,
版主們無異被剝奪了槍枝的戰場士兵們,
手無寸鐵的情況下是要怎麼來管理版面呢?
這件事情裡面,
我想有幾點必須要說明,
第一,
組務所引用的只是簡易的版規,
裡面有更詳細的版規,
我認為組務應該要引用更詳細一點的版本。
第二,
徵友文裡面不用說在徵友?
這樣叫做哪門子的徵友文?
如果今天有文章裡面說徵男,
裡面是一個拍賣連結,
這樣算徵友?
裡面是小叮噹,
這樣算徵友?
如果只講徵念某系的人,
這樣算徵友?
今天這裡只給了一個心理測驗,
也算是徵友嗎?
第三,
推文很多跟回文、回信很多這幾個概念跟是否徵友,
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況且組務是否需要考慮聯誼版的生態?
聯誼版是個女少男多的地方,
相信組務也有所聞,
在有沒有回信這一點上,
女生總是比較吃香,
所以有沒有回信跟算不算是徵友,
應該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今天我們不是說版友不能到組務來申訴,
只是我們的意思是,
既然是徵友文,
為什麼不把它寫得像是徵友文一點?
不要被水桶之後,
又東拉西扯一大堆,
這樣能證明什麼?
我認為,
組務的判決應該建立在原波原始的文章上,
而不是事後的附加解釋,
畢竟很多事情錯了就是錯了,
事後再說什麼都是無益,
而且應該要就事論事,
不應該加上自己的個人主觀。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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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東西叫做新聞台,趕著時髦我也弄了一個: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domon524/
還有個東西叫做網路相簿,當然也要不落人後:
http://www.pixnet.net/all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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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91.57
1F:推 orangesea:附議.. 看法一致 61.64.132.8 09/07
2F:推 zondasha:附議 和我給組長的回信說明意見相同 210.192.192.10 09/07
3F:推 ccckkk:附議 另外S板友的申訴文裡 並無提及劣文一事221.169.253.155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