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nana (淵渟無跡靜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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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不服L_SecretGard小組長ilovemami之判決
時間Wed Jun 18 00:29:48 2025
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本文涉及罷免案(前案)相關,群組長認定符合特殊事由。
一、罷免案件尚未成立,利益未連結應無迴避問題。
誠如小組長所言,就算扣除F君,本案仍過半數板主同意違規。
二、群組的罷免規定有相當嚴謹的程序,應待成立後,
由罷免專板轉錄回看板討論,但本案皆在未成立前。
故前案駁回。
三、本案小組長裁量屬合理,予以駁回。
※ 引述《cjol (勤樸)》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cjol
: 申訴之小組長:ilovemami
: 申訴事由:
: 一、原因事實
: 本帳號在HatePolitics貼了文章:
: #1e8q9i1L (HateP_Picket)
: 但竟遭人惡意檢舉
: #1e8sa29N (HateP_Picket)
: 被板主群蓄意水桶:
: #1e8zs6vY (HateP_Picket)
: 經政黑申訴未果:
: #1e91rrce (HateP_Picket)
: 再經L_SecretGard申訴
: (見#1eB8Coud (L_SecretGard))
: 不服ilovemami判決
: (見#1eBBJbQK (L_SecretGard))
: 故此上訴
: 二、申訴理由
: 1.罷免免版主建議跟板務有關
: 原政檢以6-2處分實有不當
: 小組亦未對此糾正
: 2.政黑F板務應迴避
: F參與該文章的處罰的投票未迴避
: 顯然是在報復本帳號對F板務提起罷免
: 明顯不公的情事
: 於政檢未迴避
: 小組事後亦未能審查糾正
: 3.選舉罷免為民主人權
: 版友本來就有討論選舉罷免的言論自由
: 今因提出罷免討論
: 而被板務及小組處分
: 不僅逾越板務與小組權限
: 在無規明確規範下曲解規定為處分
: 增加板規組規所無之限制
: 更是限制自由討論的空間
: 綜上,提出申訴
: [證01] 申訴文章
: [證02] 判決
: [證03] 溝通信件1
: [證04] 溝通信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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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五趣、定四正、歸三悟,薩埵十二惡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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