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ZZ0 (問號)
看板Accounting
標題Re: [問題]事務所違約金
時間Tue Jun 16 23:17:20 2009
※ 引述《amabetter (小寶貝)》之銘言:
: D所~
: 想請問在老闆沒有說以及不拿離職證明的情況下
: 是否仍需支付違約金
: 亦即不支付違約金
: 是否違法
: 感謝!
PO這篇,不知道我會不會被當黑名單…
首先,沒意外的話,你當初簽的約是制式化的(校園徵才限定),
也就是說你不簽就沒工作的那一種,而不是你自己談的,
這樣的違約金條款,原則上是違法的…
就法律上來說,事務所有機會請求的,只能限定在損失-->訓練你,然後你又跑掉
技術上來說,您參加過的訓練活動越多,要賠的金額就更高。
當然,您是會收到一張通知賠錢的信件,
你不爽的話,還可以寄存證信法要求他們列出明細等等叭啦叭啦的,
副本順便寄給有關單位,反正可以扯出一堆麻煩事。
所以說理不理,就看金額還有事務以及您個人的考量了。
(這邊我會想說:加油!明天就靠你了)
但是如果你是自己去談的,那簽了這個,確實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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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2.8
1F:推 amabetter:感謝!! 06/17 00:10
2F:推 noxwhere:我HR的老師也說那種違約金違法 06/18 11:03
3F:推 ttshock:那個違約金本來就是無效的.....他硬要收你就告他 06/18 15:28
4F:推 noeru:告??為了幾萬元債會計界黑掉 值得嗎 06/20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