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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t580 (K.R )》之銘言: : 請選擇申訴類別: : 沒選擇不受理 : 2. 看板與小組緊急處理權 : 群組長擁有該群組內看板與小組之緊急處理權,包含冷靜、水桶、隱板等類似處 : 份。 : 申訴人:mt580 : 申訴之群組長:s75287 : 申訴事由:之前已有申訴過...但代理群組長..仍無法有效判決 : 不服的依據-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Uni-LawServ/M.1529825247.A.00D.html : 直接進入主題 - : 1.s75287大針對littlebike加重判決的依據為何? : s75287大似乎沒認清littlebike加重判決的依據..是在dreamwave前判決之後 : 今天會請s75287大代為處理就是效力未定...也就是在爭論未確定下 : 判決結果未明朗前..無法進行"加重判決"!!煩請s75287大針對法律流程請先行研究!! : 即便以板規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 ^^^^^^^^^^^^^^^^^^^^^^^^^^^^^^^^^^^^^^^^^^^^^^^^^^^^^^^^^^ : 本人舉簡單的例子..甲乙方對有爭議問題..交付公正第三方 : 審理期間~~請問任何一方可隨意對原先判決作進一步處置嗎? : 5/1~6/22最終判決前~因dreamwave判決效力未定~littlebike大又進行加重判決 : 且依附引述dreamwave大的判決基礎架構上!! 係謂無效之判決... : 本人在一開始判決後..有發文至版主信箱..版主有受理!只是本人時間流程沒掌握 : 隨後又發表至Uni-LawServ..但照一般人推定認知...請問這樣要加重判決嗎?? : 然後不去探究審理期間追加判決!反而s75287大隨便拿個板規應付就能解套?? ^^^^^^^^^^^^^^^^^^^^^^^^^^^^ 板規定出來不是遵守的難道是參考用? 怎麼會說用板規解釋是應付解套呢? 即便 dreamwave 還未做出判決前,根據板規, 以及板主提供申訴者寄信的時間點和申訴者越級申訴的時間點, 就足以判定申訴者未依據板規規定進行流程。 這樣板主判定你未依板規,加重判決,非常合理。我也認同板主這個判決並未逾越板規。 且板主判決的刑責,加重1/2,也覺得合理。 : 2.所以s75287大認為littlebike不用遵守《BoardAnnouce》公告的內文規定? : 期間的判決可是委由s75287大處理~~總不能同個案例..群組長和版主各自表述吧!! : 故littlebike大又逕行"加重判決"沒違法嗎??不用處置嗎?? 委由我處理和加重判決是兩回事情阿,這是兩個違規案件。 第一個違規處理中,申訴者未依板規又有另一項違規,所以是兩個獨立案件。 因此我認為板主在這方面並沒有任何違法地方。 板主只是依照板規行事而已 : 3.s75287大在最終判決上~引述了一個模擬兩可的說法.. : 你要littlebike大針對善意自辯或私人恩怨,自行判定?? 這個案件處於兩者之間, : 任何認定皆有合理性~群組長尊重板主判決。 : => 既然是以s75287大最終判決為依歸....s75287大又要高中版版主自行判定?? : → mt580: 如果同一案例~各群組長各自表述..那就無所適從了! 06/24 09:59 : → mt580: 以s75287大判決為主!!我主張本人從頭到尾都沒錯.... 06/24 10:07 : → mt580: 倒是高中版版主們~從一開始的公告汙衊本人人格... 06/24 10:07 : → mt580: 還有加重判決~~造成本人二度傷害..這部分仍待追究 06/24 10:08 : → littlebike: 那我就當作你需要我撤銷原處分囉。 06/24 10:08 : → mt580: 我不認同撤銷...本人請s75287大比照相關處分~以示公平! 06/24 10:09 : → littlebike: 你不認同撤銷處分,那不就代表你接受這個處分? 06/24 10:11 : → littlebike: 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你申訴還不會立即獲得回覆 06/24 10:13 : → mt580: 我主張沒有違反板規!麻煩請s75287大比照相關罰則辦理~感謝! 06/24 10:15 : → littlebike: 私人恩怨已經於 #1RB9CSGn (Uni-LawServ) 判決成立。 06/24 10:16 : → littlebike: 你現在只是在進行加重判決的處分申訴而已。 06/24 10:16 : → mt580: 尚未看到littlebike大有受到任何懲處前..不接受任何妥協!! 06/24 10:19 : → littlebike: 那你希望我受到什麼樣的處分,就一併寫在申訴訴求上 06/24 10:28 : 推 s75287: 申訴什麼 請以文章寫出,推文我只當證據補充 06/24 15:29 : 推 s75287: 恕不受理任何申訴。 06/24 15:30 : ^^^^^^^^^^^^^^^^^^^^^^^^^^^^^^^^^^^^^^^^^^^^^^^^^^^^^^^^^^^^^^^^^^^^^^^^ : s75287大你要高中版版主判定...群組長尊重板主判決..結果你又不認同?? : 這說法似乎無法取信於眾!!!那何必要以群組長判決為依歸!! : 所以這部分...最後是要以s75287大~還是高中版版主最後的判決哪個為主?? 我尊重板主判決表示我認可板主這樣判決的合理性。並沒有逾越或者強詞奪理。 : 4.既然s75287大認為上述爭議無法有明確性!!!請問您"維持原判"的依據在哪?? : 是一開始的"原始判決"維持原判??還是"加重判決"維持原判?? : 如果是"加重判決"維持原判...那很明顯..s75287大未善盡督導與審視之責?? : 總之不管是哪個判決維持原判...都自相矛盾...根本無法取信眾人!! 申訴者後來是申訴"加重判決"部分 當然是加重判決維持原判 : 5.另外針對界定私人恩怨部分..已經說太多也舉很多例子... : 僅針對你提出的部分作說明.. : → mt580 : 別像某樓逢甲校友?現在再當雜工?研究所衝四大就好! 05/01 : 就已經明指某樓,至於申訴人提出質疑,可能是針對 : 噓 FCUGod : 當然東華 逢甲爛死了 逢甲超爛 05/01 09:10 : 或 : 推 cyc5566 : 逢甲糞校 : 至於為什麼不是針對 cyc5566 因為他不是逢甲校友,故推測你不是針對他 : => 我只說個"關鍵點"~不能因為我看過這個帳號~或是帳號很明顯是FCU逢甲校友 : 然後在某議題上有分歧..就說我跟他有私人恩怨??這種一廂情願的說詞如何採信? : 除非檢舉人FCUGod..能提出我在非相關議題上有爭論~或是同議題互相有交集與應對! : 不然私人恩怨的說法...根本是妄想惡意附加! : 任何人一看到FCUGOD就知道是逢甲...但那如何證明私人恩怨是針對特定人~而非他人 : 這些都自行推論~~只能證明我不認同FCUGOD或部分人反駁的推文看法而已!! : 不代表我跟FCUGOD有私人恩怨!!即便以"家裡蹲"或是"雜工"影射..都無法證明直接性 : 況且~~若是剛畢業找不到工作本來就是在家裡蹲...或是去當雜工.. : 這些都是通俗的認定..請問這部分構成哪方面的貶低之詞? : 既然s75287大說"私人恩怨並不代表有詆毀侮辱,詆毀侮辱是另外的罪名" : 那就必須找出此外的"共通延展性" !如果沒有其他進一步的交集..哪來的恩怨情仇? 這部分板主有提出當事者來信證明,以此為證。 : 另外s75287大說: 私人恩怨表示是有言語上的非善意的往來 : =>從哪方面可以看出我和FCUGOD往來?其他人也有言語上非善意的往來阿~需要證明嗎? : 況且同一篇文章... 申訴者在申訴期間並未提出證明自辯,這時候才來說要提出證明? : 推 cyc5566 : 逢甲糞校 .....那也是惡意單方面的表達..根本沒往來 : 另外s75287大如何證明本人不是在指cyc5566大? 該人表達更負面!! : 所以怎麼不說是針對此人?? 本人在申訴判決書中有提到,請參考申訴判決書。 : 單憑幾句推文就可斷定我和FCUGOD有私人恩怨?其證據力薄弱..任何人都一體適用!! : 捍衛逢甲的推文!本人可發表不下數十次~需要再提出證明嗎?? 捍衛逢甲推文 跟 私人恩怨吵架 這兩者並未違背。 當指著某特定人的時候就有私人恩怨疑慮。 又當事者提出證明,板主判定,本人覺得合理,所以判定之。 : 綜上所述~~以及八卦版的言論..皆可認定善意自辯! 這有疑問嗎? : 我和FCUGOD進一步交集的共同點在哪??這部分根本無法證明!!! : 6. 套用s75287大說法: : 在此聲明,僅對兩造雙方提供的證據做評判。請多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 法官個功能就是針對兩造雙方提出的證據做評判,不另外自行蒐證以示客觀。 : ==> 高中版版主及群組長僅以單方說詞.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本人與檢舉人有往來 : 單憑幾句推文就斷論有恩怨?? 但本人提供的證明都可供檢視公平... : 反道以檢舉人的幾行推文就認定?? 絲毫不用對所檢舉的事由作後續說明.. : 然後被檢舉人必須承受若干壓力...請問這是法官判決的正當程序嗎?這公平嗎? : 所謂兩造雙方的證據和立場是如此不平等~ s75287大居然採信..也令人深感意外!! : 這般判決...是否合情合理....可受公議!! 法官不以所有呈堂證共當做證據進行判決,難道要當柯南自己去找證據? 本人只能以親眼看到的證據進行判決。 申訴者提供的證據較為薄弱,因此判定之。皆於判決文有提及薄弱之處。 : 7. 再套用s75287大說法: : 違反看板規定,可依板規衡酌不罰,這句話說出來當然是要看你犯後表現。 : 若是馬上道歉,姿態放軟,板主是否可衡量不罰這未可知。 : 板主也是以現有手上證據做出判決,你可以和板主溝通提出抗告, : 但是寄信同時又違反程序申訴,在這個時間點就已經足以根據板規加重判決。 : 後面沒有任何板主未照流程走的問題。 : ==> 本人沒犯錯為何要道歉?該檢舉人時常反串..八卦版的推文不用去再次驗證嗎? : 而且判決理由..根本不合理!該道歉的也不是本人!理應也是縱容該行為的那些人? : 拿檢舉人的證據當判決..那現實中..如果檢舉人行為受爭議? 法官就會採信嗎??? : ==>s75287大你都說版主照規定流程走了..請問本人是嘛? : 我只不過是當下被莫名指控...疏忽時間流程而以..這部分有很嚴重嗎? : 拿版主和鄉民比?? ~ 我又不是專門處理相關事務的人!! : 況且事後都有充分的時間供群組長審理...時間上都以s75287大說的算!! 申訴者自己承認"疏忽時間流程",又說"自己沒犯錯",這不就是自相矛盾? 這裡已經不辯自明。 疏忽時間流程嚴重與否不是申訴者自己說了算。已經有板規言明表示可以很嚴重。 : 8. 總結(1)本人認為s75287大判決有失公允..其說詞前後不一...沒有絕對性和公平性! : 判決內文的善意自辯或私人恩怨,若由高中版板主判定,那這該取信何人? : 既然s75287大認定"善意自辯或私人恩怨"皆有合理性~那維持原判用意何在? : 根本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 (2)另群組長及高中版版主..採信檢舉人薄弱之證據..皆無法證明有直接關係 : 本人皆有提供反例供檢視~可惜群組長仍拿一些斷章取義的推文當佐證!! : 這是否足以構成證明...有待版務法庭再次幫忙釐清審理.... : 並且追溯高中版版主的"加重判決"!這部分高中版版主事後也自願接受處分.. : s75287大仍忽略不處理?要本人遵照流程!但littlebike身為版主並沒遵守 : 在判決尚未確定下~作出越級的判決!!有提出~這部分群組長..居然漠視~ : 還拿板規當理由...本人只是疏忽時間掌握..這樣構成加重判決的依據?? : s75287大此番說法...非常不盡人性? 所以你本人時間掌握很充分?? : 這能夠當成加重判決的依據嗎?? : (3)s75287大你難道忘記你是此次案件的主要判決者嗎? : 高中版版主littlebike..在你審理期間..又進行加重判決..你居然無所謂? : 還替littlebike找臺階下? 還好意思拿時間流程當成加重判決的說詞! : 孰輕孰重的價值判斷~ 很不負責任的說法! 其判決能夠禁得起眾人檢視嗎? : 是否有怠忽職守? 也麻煩能一併審理~ : (4)綜上所有的說詞都太牽強..為了硬湊理由而拼湊~~為了站得住腳而遷就... : 且無法具體陳述..其內文說法偏頗~毫無公信力可言! 結果更是令人無法信服! : 最後~~~麻煩版務能夠秉公協助處理...........在此感謝!! 以上已經逐條陳述,不須再詳加贅述,請板務站長定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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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ardCourt/M.1530533551.A.790.html
1F:推 mt580 : mousepad是請群組長判決~不是覆議! 42.75.10.109 07/02 23:57
2F:→ mt580 : 似乎沒認清~審理期間在追訴的意義?? 42.75.10.109 07/02 23:58
3F:→ mt580 : 為何善意逾越時間要加重1/2?? 42.75.10.109 07/02 23:59
4F:→ mt580 : 後續追加判決卻沒事?那群組長作用? 42.75.10.109 07/02 23:59
5F:→ mt580 : 代理群組長是否有理?煩請大家評斷? 42.75.10.109 07/03 00:01
6F:推 mt580 : 既然善意自辯和私人恩怨有理.... 42.75.10.109 07/03 00:05
7F:→ mt580 : 那又如何維持原判?整個自相矛盾~~ 42.75.10.109 07/03 00:06
8F:→ mt580 : 結果拿檢舉人幾個推文就斷定?? 42.75.10.109 07/03 00:07
9F:→ mt580 : 爬文當初沒證據才能私人恩怨當說詞? 42.75.10.109 07/03 00:09
10F:→ mt580 : 才拿私人恩怨當理由... 42.75.10.109 07/03 00:09
11F:→ mt580 : 結果現在依舊還在牽拖??? 42.75.10.109 07/03 00:10
12F:→ mt580 : 最後~煩請版務能夠秉公處理~感謝!! 42.75.10.109 07/03 00:11
13F:推 mt580 : 補充:爬文1548篇~當初非以私人恩怨! 42.75.10.109 07/03 00:24
14F:→ mt580 : 已回覆的很清楚~敬請版務能協助幫忙 42.75.10.109 07/03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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