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yd (我愛飛碟(FM92.1))
看板Buzz_Suggest
標題Re: [建議] 個人認為有關組務可改進之處
時間Sun Dec 30 20:26:43 2007
※ 引述《jangwei (呆呆)》之銘言:
: ※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之銘言:
: (略)
: : 視聽劇場的群組是採取合議制度,
: : 因此所有的東西不是群組長一個人說了就算,
: : 當對一項東西沒有共識的時候,
: : 請問一下群組長怎樣回覆你?
: : 使用者要求民主自主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尊重一下組長間也是採取民主的方式,
: : 這種方式本來就是比較曠日費時的,否則一人獨大難道是你想看到的東西嗎?
: 至少就要像lpyd前群組長這樣的回應,
: 把你們內部的制度,合議的情形,處理流程或是困難,先作初步的回應會很困難嗎?
: 把你們的困難表示出來,也能該使用者了解你們的為難之處或是組務延宕原因,
: 這樣不是很好嗎?
: 今天使用者詬病的是,連回應都沒有.
: 所以Buzz_Suggest板才會冷清成這種地步,因為許多人都覺得建議也沒有用.
從哪裡看出沒有回應?
建議板的文章從新任正副群組長上任以來,
每一篇都有回覆吧?
依照批踢踢的相關規定與判例、慣例,
站務人員沒有義務要回覆使用者寄信來的東西,
原因就在於寄信系統還是有可能會不見,
此外所有的東西本來就應該公開來處理,
私下的申請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效力,
所以請所有的使用者有任何的意見、申請,務必利用組務相關的看板來發文,
這個不但保障站務人員,也同樣保障你自己的權益。
: : 以上所詢問的東西群組長已於組務板公告,
: : 至於那個規定早在repeat群組長時代就已經定下的方針,
: : 在批踢踢的板務部法規也有說到,組長有決定是否開板的權力,
: : 連署只是達成要件之一,是否開板還要端看其他因素是否都合乎政策,
: 很好,今天就是開板要件不明確才會造成使用者困擾甚至怨懟,
: 一.當初有熱心的使用者要幫星光踢館者蕭敬騰開板(Buzz__Theater 2342),
: 卻不給開,經私下詢問組方,說他未出片,所以不給開板.
: 後來Buzz__Theater 2424又申請一次,他未出片,只和阿妹錄了一首合唱曲,
: 連單曲/合輯/個人專輯都沒有,這次卻開了,請問這當中的邏輯為何?
: (在此聲明,我個人相當喜歡這位未來的歌手,星光板第一篇整理文是我打的,
: 也是我建的,煩請蕭迷見諒!)
這一點問題,在組務會議有充分討論,
蕭是參加踢館賽,但是並非是從頭到尾是星光大道比賽出來的(也就是現在所謂的星光幫)
因此根本不能算是星光幫的成員,
當然不在此限。
: 二.Buzz__Theater 2368星光幫Star-Clan板申請,延宕近兩個月才給回應,
: 組務流程會跑那麼久嗎?其間寫信也沒應,使用者當然只能選擇在看板回應.
當時組務根本不認為星光幫是個團體,
但是後來這個團體已經正式形成之後,
當然是以團體為主,當時的時空背景跟現在根本就不一樣啊!
: 三.Buzz__Theater 2437說只開個人板,現在ASKA和afalean合輯/個人專輯都出了,
: 喜愛他們的朋友要申請開板,又不給開,這樣的組務處理沒有問題?
: 四.組方透過一些私人信件或是到P2看板表達,開板不能只考慮一時的熱潮,
: 冒昧求教,蕭敬騰、楊宗緯及星光幫走紅是不爭的事實,
: 銷售量也反映出他們的人氣,相較於組務下一些偶像個人看板,
: 個人有的沒聽過,不然就是人氣可能不是那麼高(純舉例,故不舉板名),
: 組方也准開板了,這標準到底立基於何?
你說人氣來講,F4的每一個人也同樣人氣很高,
但是組務有同意他們分開開個人板嗎?
所以標準有啥不同?
甚至到現在為止,楊丞琳的看板也還在Four in Love的看板裡面,
你能說他們的人氣就不高嗎?
: : 不論是視聽劇場是如此,其他群組同樣是如此,可以參看其他群組的狀況,
: : 或許請群組長將這條規定明確加入,讓使用者方便依循。
: 我認同將一些規定條文寫清楚!有寫條文的,就確實執行!
: 該依規定免職的就免職,該罷免的就罷免,該水桶的就水桶!
: 要讓使用者有明確的依循法則.
這種東西本來就一直有在做,
但是板主真的會領情嗎?
多少板主挾帶使用者來對抗組務,使用者威脅板主,這種例子屢見不鮮,
有空建議你去看看批踢踢相關的所有罷免紀錄。
: : 這次開會就是希望能夠達到一致性的標準。
: : 對於真的不適任的小組長,
: : 所有視聽的組長都有提案權要求群組長開會討論免職或懲處的事宜,
: 所以你們都覺得台灣區小組長作得很好?
: 為什麼和使用者的感受差異這麼大?
: : 當然站長也有任免的權力,所以你應該可以反映給相關主管,
: 反映過了.
: : 但是不是你所提的,站長、群組長就一定要採納吧?
: : 有時候使用者看到的只是一部份而不是全貌。
: 我從頭到尾,都是用"建議".
: 對這個組還有期許,才用建議,否則我不會打這麼長的文章.
所以我們也很感謝你把問題說出來,
組務方面絕對是「有」把建議拿回去看與討論的,
至少新任群組長上任後都是如此。
: : 門檻比照的就是站規的規定標準,
: : 相關的罷免規則應該可以觀看PTTLaw或是NewBoard板吧,
: : Buzz_Theater也有講的很清楚吧?
: 那讓我們來檢視條款,有關罷免案條文如下:
: 一.站方PttLaw
: 第二十八條(罷免提出及審查)
: 使用者提出建議後,對於板主或小組長之處理方式仍不滿意者,得循本站關於板主
: 或小組長罷免程序之規定,提出罷免案。
: 本站對於前項罷免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審查。但除罷免事由係針對板主或小組長個人
: 與板組管理無關之事項外,應予以核准成案。
: 前兩項規定不適用於批踢踢兔及批踢踢參。
: 二.NewBoard板主
: 1.連署人15人
: 2.發起人必須註冊達半年以上,且文章數/上站數皆超過100
: 3.連署人必須註冊成功時間超過半年
: 4.連署人必須簡單說明為何參予連署
: 5.嚴禁new新的id上來連署,若被查到砍掉此id
: 6.連署時間定位兩個禮拜,超過不受理
: 三.Buzz_Theater z-3-2
: 『免職板主.規定與格式』(小組長專用)
: 免職原因之基本條件(符合一項即可免職):
: 1.經小組長查詢:兩個禮拜未上站者
: 2.經小組長查詢:至上任後一個月以上基本架構未有編輯者
: 3.經小組長查詢:無故刪除者或疏於管理該板事務者
: 四.Buzz_Theater z-3-3(板主專用)
: 步驟:
: 1.確認資格符合後,請至Buzz_Theater視聽劇場組務中心 依格式提出申請。
: 2.申請人須提出適當之罷免理由以作為罷免理由之依據。
: 3.連署人在申請文後方以推文方式明確表達同意或反對。
: 4.罷免失敗半年之內不得罷免同一板主。
: 5.同意罷免板主數目過半即可送交組長會議審核。
: 註:經免職後的板主不得於半年內申請任何視聽劇場板主
: 五.Buzz_Theater 1464小組長罷免部份
: 視聽劇場小組長罷免辦法
: 方法一:由被罷免者管理區域的板主於視聽連署板發起,超過該組1/2看板板主連署
: 同意,送交視聽劇場組務板,內詳載發起人id、被罷免組長id、被罷免組
: 長區域、罷免理由、連署單,由正副群組長送交組長會議審核,超過1/2正
: 式組長投票審核同意。
: 方法二:由視聽劇場之正式組長兩位連署提議,由正副群組長召開組長會議,經過
: 討論後表決,3/4組長投票同意而罷免解職之。
: 以上該組長都需迴避組長會議,罷免成功者15個月禁止擔任視聽劇場小組長;罷免
: 失敗者,該組長六個月內禁止再罷免該組長。會議結果需公佈在視聽劇場組務板。
: 本罷免辦法經過視聽劇場組務會議通過,自公佈後立即生效。
: 視聽劇場組長群
: 再麻煩參照
: 2568 ! 311/07 caeiu □ [罷免板主] 台灣-MayDay板
: 2571 ! 11/10 MOMMOM □ [公告] 台灣-MayDay板主wenning罷免案
: ● 2590 ! 112/01 wenning □ [板主辭職] 台灣-Mayday版
: 2568罷免板主連署結果 支持人數:62 反對人數:1
: 明顯達罷免成功之標準,依規定是要免職,
: 此外,依三.2之"經小組長查詢:至上任後一個月以上基本架構未有編輯者"
: 也是逕予免職,
: 且免職後的板主不得於半年內申請任何視聽劇場板主.
: 2571MOMMOM小組長卻說要等選出板主才免職.
: 然著之後,卻循私於2590讓wenning辭職
: 可以說明一下,這樣的處理標準嗎?
: 我可以了解共事久了,難免會有革命情感,但是可以儘量作到公正嗎?
: 小組長部份,MOMMOM小組長在前任群組長的組務處理,一向為人詬病,
: 不但任內申訴案未處理,許多組務也停滯不前.
: 但小組長罷免方法一門檻太高(台灣區內板主群數目過多),
: 組長群又不肯依方法二提出罷免連署提議,
: 這樣的制度設計沒有問題嗎?是否能提出改進的方法?
: 而群組長部份,本組下是無罷免辦法的,所以使用者若遇到不盡責的群組長,
: 根本沒有制衡的機制!
我個人認為這是小組長的緊急處理權,
原因是五月天板在本群組也算是人氣相當多的看板,
因此暫時委任 wenning 協助處理並無不可,
當然現在也沒有同意 wenning 申請其他相關的看板吧?
另外我認為該項罷免真的要進入審查者,
依照目前組務會議的速度(要請帳號部門審查連署人資格等)
至少得將近20天左右才會有結果,
當然這是經驗來的。所以我認為 MOMMOM 這次處置算是明快的。
: 最後,藉此文回現任副群長,
: 一.有關組務問題,請到組務相關看板,
: 您或是您的朋友到P2個板或是以個人信件給我,
: 其實不見得能達到您想要的效果.
: 二.前文提到各組處理組務申請新板效率不一,不知是您誤解或是我表達能力不佳,
: 我是指現任正副群組長處理效率較佳,這是稱讚而非詆毀,
: 內文從未指你們濫用職權,煩請將內文再看清楚一些好嘛?
: 若造成您或正群組長的誤解,在此向您致歉.
: 三.我前文已說,我只是就事論事,想探討制度方面的問題,希望組務能更進步.
: 我當初接了兩個板的板主,也都是兩個看板產生問題,
: 我才自告奮勇接任,然後建立起這兩個看板的制度、等,
: 只是希望能幫助一些使用者能使用更愉快.
: 我想這與您和其他群組長想讓組務更順暢的目標是類似的.
: 不要將使用者的熱心建議視為毒蛇猛獸.
: 四.請不要將其他使用者的行為加到我頭上,
: 您的文章和來往書信,顯然將例如小嘴板主的發言,或是其他使用者的推文,
: 都加到我個人的意見,我想這對我個人不公平.
: 我要請辭板主,想說在離開前將我個人對這個組的組務觀察撰寫為文,
: 目的是想幫助組方是否能對制度上的問題設法更進步.
: 上文打了很久,打完才發現,小嘴板主也發文.
: 我沒那麼大的本事去開那麼多分身,或是鼓動那麼多人.
: 而且我在組務Buzz_Theater談組務的文章,就那麼一篇,
: 沒意外的話,我也心灰意冷了,不想再發言了.
: 五.我覺得現任正副群組長有心要作一些事,才為文建議.
: 不需要情緒化的指稱我自認為有能力,想當小組長之類的話.
: 我了解您可能正處情緒之際,措詞可能有些不精準.
: 但如果累了,就找個時間休息吧!
: ※ 編輯: jangwei 來自: 203.67.219.31 (12/3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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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20.208
※ 編輯: lpyd 來自: 218.166.220.208 (12/30 20:28)
1F:推 ffint:只是針對您第一點~我怎麼看都看不出來192篇220.139.237.218 12/30 20:30
2F:→ ffint:那個建議有任何群組長做出回應220.139.237.218 12/30 20:30
3F:→ ffint:而且星光幫確實是如當時組務認為的一樣,並非220.139.237.218 12/30 20:32
4F:→ ffint:是個團體(這點唱片公司跟他們本人都有說過)220.139.237.218 12/30 20:32
5F:→ ffint:所以組務到底是從哪認定他們就是個團體呢?220.139.237.218 12/30 20:33
6F:→ lpyd:那個根本就不合乎批踢踢法規,有需要回應嗎?218.166.220.208 12/30 20:33
7F:→ lpyd:而且他是要申請還是建議?我覺得是申請吧?218.166.220.208 12/30 20:34
8F:→ lpyd:這裡是建議板不是申請板勒218.166.220.208 12/30 20:35
9F:推 allloved:你自己都說時空背景不同 就是他們早就不 218.174.69.30 12/31 00:42
10F:→ allloved:是團體了阿 從7月開始就分開了 你們都沒 218.174.69.30 12/31 00:42
11F:→ allloved:跟時事接軌嗎??? 218.174.69.30 12/31 00:43
12F:推 ffint:我只是想清楚知道~當他們剛以一個類團體出現220.139.230.214 12/31 01:06
13F:→ ffint:時要申請團體版不給申請,但在他們確定不是團220.139.230.214 12/31 01:07
14F:→ ffint:後組務卻硬要把他們全部(根據群組長在組務中220.139.230.214 12/31 01:08
15F:→ ffint:心的講法應該是只要從星光出來的藝人都不允220.139.230.214 12/31 01:08
16F:→ ffint:許個版的申請吧!)的人塞在一個版裡是什麼意220.139.230.214 12/31 01:09
17F:→ ffint:思,幾十個藝人只能有一個版討論,會不會太有220.139.230.214 12/31 01:10
18F:→ ffint:趣了點,請別把所有事情都推給MOMMOM,您當時220.139.230.214 12/31 01:12
19F:→ ffint:也是群組長,文章也都還在組務中心,如果不合220.139.230.214 12/31 01:12
20F:→ ffint:規定您當時為何不直接跟MOMMOM講呢?220.139.230.214 12/31 01:13
21F:→ ffint:除非您完全沒有看組務中心的文章,不然您不會220.139.230.214 12/31 01:14
22F:→ ffint:不知道他的做法不合規定吧!言盡於此,將來也220.139.230.214 12/31 01:15
23F:→ ffint:不會讓費時間在這個話題上,只是想說~這件事220.139.230.214 12/31 01:16
24F:→ ffint:真的讓我這種一般的使用者對群組長處理事情220.139.230.214 12/31 01:17
25F:→ ffint:的方法大開眼界,真是公平的讓人無言220.139.230.214 12/31 01:18
26F:推 allloved:這樣下去會有上百個藝人都再同一版討論 218.174.69.30 12/31 08:09
27F:→ allloved:要怎麼討論? 這根本就不是最好的方法 218.174.69.30 12/31 08:09
28F:→ skydreaming:喔?所以你認為PTT應該為上百個挑戰 123.195.176.6 12/31 08:11
29F:→ skydreaming:星光大道的都陸續給予開板嗎? 123.195.176.6 12/31 08:11
30F:→ skydreaming:你為歌手都陸續一律開板難道就是最好 123.195.176.6 12/31 08:11
31F:→ skydreaming:的解決方式嗎?視聽劇場不是只有星光 123.195.176.6 12/31 08:12
32F:→ skydreaming:大道!視聽不是你想要怎樣就怎樣! 123.195.176.6 12/31 08:12
33F:→ skydreaming:視聽還要你尊重別人的提議與結論。 123.195.176.6 12/31 08:13
34F:→ allloved:他們是藝人了阿 藝人為什麼不能開板? 218.174.69.30 12/31 08:18
35F:→ allloved:每個人又不是都會發片 已發片當限制 218.174.69.30 12/31 08:18
36F:→ allloved:明明是很好的方法 無節制讓所有人在同一 218.174.69.30 12/31 08:18
37F:→ allloved:個看板會更好嘛? 218.174.69.30 12/31 08:19
38F:推 skydreaming:給他們開星光歌手綜合板,難道就是不 123.195.176.6 12/31 08:37
39F:→ skydreaming:視他們為藝人嗎!請三思! 123.195.176.6 12/31 08:37
40F:推 allloved:反正都是你再說啦 等那天你不見 218.174.69.30 12/31 09:38
41F:→ allloved:這可以接受民意我才會申請 218.174.69.30 12/31 09:39
42F:推 kirkkirkkk:所以不應給上百挑戰者開板 請一視同仁125.225.113.204 12/31 10:30
43F:→ kirkkirkkk:該比照辦理 不該開板的請關板125.225.113.204 12/31 10:31
44F:→ kirkkirkkk:以前不小心給開板的 請做出處理125.225.113.204 12/31 10:32
45F:→ kirkkirkkk:不然大家會以為你有私心125.225.113.204 12/31 10:32
46F:→ kirkkirkkk:已經開板的挑戰者粉絲可以到綜合板同樂125.225.113.204 12/31 10:32
47F:→ kirkkirkkk:相信這是你們想要的結論吧125.225.113.204 12/31 10:33
48F:→ kirkkirkkk:能接受不開板 但請回溯請一開會條例125.225.113.204 12/31 10:34
49F:→ kirkkirkkk:是否達到前後一致 的公平法則125.225.113.204 12/31 10:34
50F:→ kirkkirkkk:所以我非常接受組務的開會結果...125.225.113.204 12/31 10:36
51F:推 kirkkirkkk:=============分隔線=================125.225.113.204 12/31 10:38
52F:→ kirkkirkkk:在隔壁板發現原來組務覺得蕭大俠不在此125.225.113.204 12/31 10:38
53F:→ kirkkirkkk:設限嗎 且先不管您列的挑戰者 是不是125.225.113.204 12/31 10:39
54F:→ kirkkirkkk:自打嘴巴 那我是否可以依此條規替125.225.113.204 12/31 10:39
55F:→ kirkkirkkk:挑戰者 林芯儀 林健輝 Alisa 連署開板125.225.113.204 12/31 10:41
56F:→ kirkkirkkk:此三人皆有背景與蕭大俠相同有個人作品125.225.113.204 12/31 10:41
57F:推 kirkkirkkk:但此種開板方式 您是否會允許...125.225.113.204 12/31 10:44
58F:→ kirkkirkkk:前言不對後語 不斷強言辯駁 原來就是125.225.113.204 12/31 10:44
59F:→ kirkkirkkk:組務提出的結果嗎 不需顧到公平法則嗎125.225.113.204 12/31 10:45
60F:推 allloved:我補充樓上 如果真的挑戰者可以開 218.174.69.30 12/31 10:53
61F:→ allloved:我還可以舉出吳艾倫 更多挑戰者 218.174.69.30 12/31 10:53
62F:→ allloved:他們可也都是有作品發行的喔 那她們可以 218.174.69.30 12/31 10:54
63F:→ allloved:開板嗎 請回答 如怕開太多版 那挑戰者 218.174.69.30 12/31 10:54
64F:→ allloved:是否也應比照辦理???? 218.174.69.30 12/31 10:55
65F:推 splh:那小豬和明道/阿妹的個版你又作何解釋??? 61.230.75.127 01/04 09:08
66F:推 splh:那你怎麼不去開個五燈獎版把阿妹併進去?? 61.230.75.127 01/04 15:19
67F:→ splh:不讓人懷疑你們反星光也難 61.230.75.127 01/04 15:20
68F:→ splh:跟別人合唱一曲的都開版多久了,單獨出個人專 61.230.75.127 01/04 15:20
69F:→ splh:輯的人卻不准開版?? 61.230.75.127 01/04 15:21
70F:→ testv:組務令人失望 不得不令人質疑 125.232.10.93 01/05 19:38
71F:→ iiyasu:如你所說,來個人回一下220篇吧@@ 61.228.179.122 01/26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