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kedApe ( 精進と寬和 )
看板CCRomance
標題Liebe ist
時間Tue Apr 29 23:38:06 2008
※ 引述《stephanie061 (Stephanie)》之銘言:
: "什麼是愛?"他昨天這樣問我
: 從哪些言行舉止可以看出一個人真的愛你 或是你愛上一個人
: 我從來沒有這樣的感覺過
: 光是看著你就讓我心跳加速 一直聽到自己的心跳聲
: 收到你的e-mail就讓我興奮的不得了
: 第一次聽到你說你愛我 我真的覺得我是地球上最幸運的男人
: 聽到你因為那些愚蠢的笑話哈哈大笑
: 為了我的事掉眼淚 一點點小小的事都能讓你微笑
: but every little thing you do is magic!!
: 我不在乎你變胖 頭髮亂七八糟 就算你只穿了t-shirt和牛仔褲
: I love you as a person
: 我每天查看e-mail和你的blog至少10次
: 光是看到你在線上 我就忍不住微笑
: 我想要把你留在我身邊 我想要帶著你去世界各地
: 我連跟我的未婚妻說話的時候都想著你
: 這樣的我 愛你嗎
: 他留了上面的一段話給我
: 有什麼quiz能夠測驗出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愛上對方了嗎
:
: 為什麼這麼閃的內容 我打的心好酸
容我野人獻曝在此分享幾篇以往寫過的文章。
「沒有你我會死!」
「沒有她的日子,我食不甘味。」
「為什麼我這麼愛你,你卻不願意接受我?」
你會覺得沒有他的人生沒有意義不見得是因為很愛他;
能夠確定的,只有需求而已。
你很需要他。
我不以為:「沒有妳我會死」這種情緒跟愛有任何關係;
相反的,這是十分自私的表現。
愛如果只是情緒與情感的表達,那實在是膚淺到不足以做為relationship的基礎,
因為情緒與情感表達的對象可以是被動的,而且最好是被動的,以便完全接受這份情緒;
但這對另一個主體而言,顯然不是很尊重的。
如果你最好的狀態,是能回應他的愛,
那麼你的狀態與心情和自我實踐,價值豈不是很低?
做為主體的你,所有的主動性所受到的重視程度都低於她的。
我說:如果愛一個人,要能夠在他的想望中想望,在他的呼吸中呼吸;
這個境界是比Voltaire所謂:
「我不支持你的立場,但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更高的,
也比設身處地更高,比original position更高。
光是以自己的偏好與價值去設想是不夠的,而且容易弄巧成拙,
但去體會一個背景條件、知識資訊、性情偏好與價值觀都與自己頗見差距的人,
與她可能的觀點,也絕非易事。
只有為了愛,人才真的會這樣做,
或者為了碩大或必要的利益。
[附件]
附件一:敝人在「愛臺灣」一文中,對「愛」的常用意義分類
1.以為擁有受詞(例如:我愛妳=我擁有妳)
2.以為沒有受詞活不下去,或是人生失去意義(例如:沒有你我活不下去)
3.以為受詞是高尚的,值得尊崇,不能輕慢(例如:XXX是我的女神,我愛她)
4.以為受詞與主詞之間有絕對的關連,並由此衍生強烈情感。
5.以為主詞對受詞有義務(例如:愛我就給我)
6.以為受詞與主詞間有相對義務(例如:你那麼疼我,我也不會辜負你的)
7.以為主詞對受詞有絕對義務(例如: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8.以為主詞對受詞有好感(例如:我超愛王建民)
9.以為受詞對主詞而言是重要的資源(例如:我愛賺匯差)
10.以為受詞應該接受主詞強烈的情感依賴(例如:我這麼愛你,你都感覺不到嗎?)
附件二:
若你是個基督徒,我建議你讀哥多林前書第13章第四節到第八節: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
不計算人家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
凡事忍耐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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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重要的,莫過於去愛人跟獲得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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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0.238
1F:推 dkdt:我很喜歡這段啊...從國小就會唱~都不知道從這出來的~ 04/29 23:46
2F:推 animalzone:我看到附件一的部份覺得好神喲....(跪) 04/30 00:58
3F:→ animalzone:我想推"沒有你我會死",這句的自私性與需求性 04/30 01:02
4F:推 quasivitric:推附件二 04/30 08:58
5F:推 Nefertari520:我也很喜歡附件二!! 04/30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