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llgen ()
看板CHING
標題Re: [問題] 請問有關制度的書
時間Sat May 28 02:22:13 2005
※ 引述《chocho55 (協辦大學士)》之銘言:
: 我也看到這段,不清楚為什麼這樣講,也許是本來就是京官的人考到進士
: 當到翰林,已經當過主事了,所以才這麼講的‧
: 六科給事中可以自行上奏必編修跟檢討有權力的多,不應該會有這種安排
: ※ 引述《madam (身心俱疲)》之銘言:
: : 清史稿選舉志:「三年考試散館,優者留翰林為編修、檢討,次者改給事中、御史、
: : 主事、中書、推官、知縣、教職.」
: : 我也覺得怪怪的,給事中、御史太高了。
: : 以大清會典事例來看,庶吉士散館後,除了留在翰林院當編修、檢討之外,
: : 多是去當主事、中書、知縣,比較合理。
我檢索了一下原典,明確表示「散館」後擔任六部主事的有35例
至於散館後授予給事中與御史的案例,至少在康熙三十年以後便不再出現
此後多半是散館授編修、檢討,然後再轉遷御史、給事中
所以這可能是清初的制度,選舉志所言可能僅是大概
「凡留館者,遷調異他官」,這點出了翰林院的清望地位,比起處處看人臉色、雜務纏身
的六部官吏,留館與皇帝接近的機會高,以優者留館、次者出外也是可以理解的
全祖望因為是李紱的朋友,又得罪了張廷玉,乾隆二年散館時便被「置之最下等,歸班以
知縣用」,應該可以作為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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