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nna1984 (*黃金海岸*)
看板CVS
標題Re: [問題] 熱狗兩支35元?
時間Mon Feb 12 23:59:53 2007
※ 引述《jens (不可能實現的願望)》之銘言:
: 今天到小7覓食 看到熱狗任選2支只要35元
: 便開心的選了兩種口味要去結帳
: 一共是44元 咦 不是有特價嗎!!!
: Anyway既然都拿了還是結帳吧~~
: 後來去拿番茄醬 才看到原來2/14才開始~~
: 好吧 算我沒看清楚啦 不過像這樣活動期間還沒開始
: 就會先用大大的字眼來做廣告 是常態嗎?
: 還是通常都活動開始了才會掛出來 不然這樣沒看清楚的人應該還是不少哩
: 因為 2支35元的字真的很大~~ ORZ
其實可以寄E-mail給7-11的客服信箱反應這個問題,
因為幾乎每隔一個新促銷活動,都會發生這種事情。
也看了回文的網友的意見,我個人的觀點也是傾向於應該活動快開始前才貼POP,
常去的某家7-11也是活動前兩天就貼出來,幾乎好幾檔活動都如此,
也有幾次沒注意到那些相較之下小很多的字,而以為活動已開始進而購買相關商品。
歸咎消費者沒看清楚?!
也許有空的便利商店職員可以數一數你們店內有多少POP、總共多少字?
另外POP字體大小有所不同,也是希望消費者將目光焦點放在那才用較大字體的,
不是嗎? 所以當將責任推給消費者這種想法產生,那要如何和同業競爭?
此外,我知道服務業很辛苦,尤其便利商店事多錢少,
但是即便極不願捲入板上常見的職員 vs. 消費者 之爭論,
還是看不慣某些太偏袒職員的觀點,
畢竟服務業就是服務顧客的行業,需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考慮,
若是都希望顧客來配合你們,那麼我只能說這是替代性很高的行業,
還有你可能不太適合這行。
並不是指'有錢就是大爺'或是'顧客永遠都是對的'所以奧客也都沒錯,
而是互相體諒,沒看清楚就親切的告知等諸如此類。
但在最基本的如關係到消費者的視覺,相信7-11總部仍會以消費者為優先考量。
所以回到最初的問題,提早貼POP的狀況只要直接跟7-11反應,
(我認為7-11應該也是對張貼時間有規定的吧)
那麼讓總公司直接跟店長告知,這樣職員跟消費者就可避免因提早貼POP而產生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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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就打很長,謝謝看完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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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絕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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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17.180
1F:推 kidoradult:我不是職員,但我真的覺得買東西前應該220.132.163.139 02/13 00:16
2F:→ kidoradult:徵大眼看清楚條文 尤其是契約220.132.163.139 02/13 00:16
3F:推 leejee:我看法跟你一樣,顧客要看清楚也沒錯 61.228.188.24 02/13 00:22
4F:→ leejee:但是有人根深蒂固的總是認為是顧客缺失 61.228.188.24 02/13 00:24
5F:→ leejee:比較像是把客人當成敵人 61.228.188.24 02/13 00:26
6F:→ linsinwawa:在小七做過,都知道看POP還要注意右下 222.157.16.252 02/13 00:31
7F:→ linsinwawa:角的張貼日期~"~ 222.157.16.252 02/13 00:32
8F:噓 kyit:吃嘴... 61.223.239.109 02/13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