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OShi (アイ推し)
看板C_Chat
標題[公告] 依託答辯解除水桶公告
時間Sat Nov 11 18:06:06 2023
各位板友午安,原水桶公告:
#1bJkS7YQ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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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人 :kekebunny
違規項目:4-1
違規文章:
#1bFlumCQ (C_Chat)
檢舉文章:
#1bFmph1d (C_ChatBM)
罰則 :水桶 3 日+刪文
違規事證:
z-1-19-6-11-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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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1bFmph1d (C_ChatBM)檢舉案,板主群依檢舉事證和被檢舉人無答辯認定違反4-1
經被檢舉人申訴
#1bJpSjMY (C_ChatBM)
"規則怪談"為有創作者在YT和B站上上傳的動畫,具有ACG討論點,並不違反4-1
因此qqq3892005板主和AiOShi板主改判此案為無違規,並撤銷其水桶處分
11/11/2023 18:01:12 AiOShi 解除
kekebunny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3 天)
理由:
#1bJpSjMY (C_ChatBM) 申訴撤除水桶
請板友被檢舉時盡量撥空到BM板檢舉文答辯,以利板主群判案,感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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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94.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M.1699697168.A.3AC.html
2F:推 songgood: 規則怪談真的很有趣 讚 11/11 18:07
3F:推 lucky0417: 樓下依託答辯嗎 11/11 18:07
4F:推 jeff666: 這麼快就出來囉 11/11 18:08
5F:推 anpinjou: 誰 誰是依託答辯? 11/11 18:08
6F:推 Lisanity: 窩不知道 問五樓 11/11 18:09
7F:推 Xpwa563704ju: 依託答辯(一坨大便) 11/11 18:09
8F:→ chang1248w: 沒錯,幹他 11/11 18:09
9F:→ spfy: 答辯不能給個期限嗎 不然都等公告了才答辯不就故意亂版 11/11 18:10
通常4-1這種板主群都會等兩三天給被檢舉人解釋或補洽點 不會立即判
被檢舉人他是事後申訴不服判決 程序上也是沒什麼問題
※ 編輯: AiOShi (114.46.194.34 臺灣), 11/11/2023 18:12:58
10F:推 Sessyoin: 捏 11/11 18:11
11F:推 anpinjou: 規則怪談老實說很有趣 中國網小很多人寫 11/11 18:11
12F:推 songgood: 規則怪談 最靠北的一句是 如果你有加特琳 可以無視規則 11/11 18:13
13F:推 htps0763: 看過幾部純列規則沒故事的,一堆人刷好恐怖但我根本ge 11/11 18:14
14F:→ htps0763: t不到恐怖的點 11/11 18:14
15F:→ songgood: 前面是武力不夠很恐怖 後面根本比火力 11/11 18:14
16F:→ pirrysal: 那代表火力太充足讓你覺得不恐怖 11/11 18:17
17F:推 teddy12114: 有推薦的規則怪談嗎?目前只覺得動物園比較有印象 11/11 18:20
18F:推 anumber: 依託答辯 11/11 18:21
19F:推 songgood: 規則怪談系列之【員工守則 yt剛上這部 結局就有點呵呵 11/11 18:22
20F:噓 shirokase: 不是,這等於告的沒查證,板務群你們自己也沒查證,上 11/11 18:25
21F:→ shirokase: 次那個宗教簽名檔的不就s板務還會跑去打電話問 11/11 18:25
22F:→ shirokase: 為何這個就直接判? 11/11 18:25
23F:→ shirokase: 看被告的補證,是隨便google關鍵字就出來的東西,這真 11/11 18:26
24F:→ shirokase: 的扯 11/11 18:26
25F:推 tomalex: (′・ω・‵) 我們都是去看被檢舉的多能辯 11/11 18:30
26F:推 jeff666: 出桶後馬上繼續洗欸 真棒 11/11 18:31
27F:→ qqq3892005: 申訴文講了, “規則怪談”本身就是一個大分類。 11/11 18:32
28F:→ qqq3892005: 有一個動畫叫規則怪談,不代表被檢舉人就是指這個特 11/11 18:32
29F:→ qqq3892005: 定動畫而非泛稱。是被檢舉人需要說明他所指為何,而 11/11 18:32
30F:→ qqq3892005: 不是板主幫他預設盡量往無罪想 11/11 18:32
31F:→ qqq3892005: 檢舉人跟被檢舉人的權益是一樣的 11/11 18:32
32F:→ qqq3892005: 跟查證沒有任何關係 11/11 18:33
33F:推 kaj1983: 看來是很想被永桶XD 11/11 18:36
34F:→ kaj1983: 反正這種咖一定也有分身才敢如此囂張 11/11 18:36
35F:推 tomalex: (′・ω・‵) 消極作為就黑單囉 越多人黑越好 11/11 18:38
36F:→ starsheep013: 答辯就是有疑慮時你要自己說明,而不是人家自己查 11/11 18:40
37F:→ starsheep013: 吧,又不是你請的律師 11/11 18:40
38F:→ spfy: 那ID本來就分身吧 11/11 18:43
39F:推 sunshinecan: 如果檢舉時證據不夠充足當然是無罪推定啊 不然隨便 11/11 18:45
40F:→ sunshinecan: 提個檢舉 就要被檢舉人去抗辯 然後還要板務想辦法查 11/11 18:45
41F:→ sunshinecan: 證定罪...? 板務能量有限 避免濫用檢舉才更重要 11/11 18:45
42F:推 CactusFlower: 那個ID意外嗎 長得那麼好記還整天不是廢文就是引戰 11/11 18:47
43F:推 kekebunny: = = 11/11 18:50
44F:推 tomalex: (′・ω・‵) 隨便搜就一整排巨人文 11/11 19:00
45F:推 Koyomiiii: 笑死 選板主就好好做啊 不然不要選啊 11/11 19:05
46F:→ qqq3892005: 就是好好做了才判決違規 並且在申訴文要求被檢舉人以 11/11 19:11
47F:→ qqq3892005: 後要補資訊到可辨識捏 11/11 19:11
48F:→ qqq3892005: 下次如果被檢舉人Po一模一樣的文 我一樣會判違規 除 11/11 19:11
49F:→ qqq3892005: 非他補資訊 11/11 19:11
50F:推 Lisanity: 3q板主的做法我認同 推 11/11 19:15
51F:→ kekebunny: 我也認同 11/11 19:21
52F:推 darren2586: 這也要檢討版主喔? 11/11 19:22
53F:→ laugh8562: 這id不就引戰仔嗎 11/11 20:27
54F:推 frank860328: 不愧是釣魚ID 比版主還懂版規 11/11 21:22
55F:→ kirakilling7: 很多答辯 11/12 00:21
56F:推 Glitchmaster: 檢合理 判違合理 桶合理 申訴合理 改判解桶合理 到 11/12 03:34
57F:→ Glitchmaster: 底有啥要檢討的 11/12 03:34
58F:→ Glitchmaster: 被檢人不想檢舉期間答辯無違想玩解桶是個人自由 11/12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