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ncybaby (蜻蛉)
看板Channel_V
標題Re: [美眉] 有關玉兔的網誌
時間Thu Jun 5 13:57:00 2008
1F:推 love0404:誰知道那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工作人員...說的話又可以相信 06/05 10:11
2F:→ love0404:多少....畢竟大家都沒錄影為證!!提不出證據...玉兔甚至可 06/05 10:12
3F:→ love0404:以告他!!這是可以成立侮辱毀謗罪的!!不要隨便相信數字版 06/05 10:13
4F:→ love0404:一堆所謂的八卦.....真是這樣.....狗仔早就拍下來登報了! 06/05 10:14
刑法對於誹謗和公然侮辱有明確的規定。
沒有罪名叫做侮辱誹謗喔⊙⊙
誹謗罪是 針對
具體情事。
Ex:甲和乙通姦
公然侮辱罪則是
非針對特定事項,而是足以貶損他人於社會觀感之方式加以侮辱。
Ex:丙罵丁「案x揚」
錄影的話,相信現場會有。
雖然場內禁止攝影錄音,不過黑白的防盜攝影機應該還是會有的。
不過試論主辦為了小小工作人員得罪V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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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26.207
5F:推 love0404:哈哈~~~板上還真多法律人士....不過如果真那麼硬性...律 06/05 17:23
6F:→ love0404:師就不用混了......也不會有那麼多人愛去按鈴控告了!! 06/05 17:24
7F:→ love0404:不過藝人的確不會想把事情鬧大...希望彼此適可而止囉!!^^ 06/05 17:26
8F:→ reancybaby:不好意思,這是我問律師的結果,樓上是在酸什麼? 06/05 20:41
9F:→ reancybaby:自己不懂又不准人家解釋?(笑) 06/05 20:41
10F:→ ta29:某L很弱 06/05 21:00
11F:推 danfat:一般人能不上法院就不上法院 何況藝人都不喜歡把事鬧大 06/06 08:48
12F:推 love0404:哈~~畢竟我只是個學生...可能沒大家專業!!但我也問了某法 06/07 15:48
13F:→ love0404:律老師....她說真要告也不是沒有方法!!很有趣吧!!律師似 06/07 15:49
14F:→ love0404:乎也是老師教出來的!!科科....我只是表達我的意見...沒 06/07 15:50
15F:→ love0404:必要戰我....各護各的航有錯嗎??= =我做錯了什麼...... 06/07 15:51
16F:→ Ztyab:已偏離主旨 為避免口水戰 鎖推文 06/07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