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oia000 ()
看板Chiayi
標題[綠記] 原來這是逼車
時間Tue Oct 22 00:52:01 2013
早上七點半左右,在世賢路上有一台Benz沿路瘋狂按喇叭+超車
然後在距離民生南路約50m的路口打方向燈打算切進機車道
我也沒想太多,覺得"這是我的機車道",就先超車等紅燈
平常等紅燈,我都習慣抓著煞車
不久後聽到長按喇叭(另一種聲音),接著一位阿伯操著國罵說:整條路都你家的
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有怪怪的感覺,所以放了煞車,然後發現
我的車在動
我的車在動
我的車在動
往後一瞧...X的咧!他居然用他的Benz在"吐"我的摩托車
有病是不是啊!我的車就這樣前後前後的晃著
當下真的超想把車子擋在路中間問他到底想怎樣!
但由於我真的趕時間,所以只能繼續往前騎,他就快速的右轉民生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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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case我可以怎麼做啊?叫警察?擋在路中間?
我朋友說:他很厲害耶!可以撞到連妳都沒感覺!(顯然不是酒駕)
不知道是不是年紀大了,對很多事雖然看不順眼卻只能無奈
最近有人在板上問問題,同樣的文重複發又一直跳針問不到重點
熱心回答還被誤解,有問題就好好問,有那麼難嗎?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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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91.187
1F:推 friendprince:直接機車放倒,躺在地上阿,馬上有目擊者幫你叫警察 10/22 01:01
2F:推 JomboCA:要是直接被輾過就完了.... 10/22 01:02
3F:推 Rosings:離開嘉義兩年多,最近才又搬回來,覺得嘉義交通亂很多!給原 10/22 01:43
4F:→ Rosings:po拍拍~ 10/22 01:43
5F:推 JJFROMCIA:拍拍 10/22 01:49
6F:推 pochin671111:如果是我我就怒嗆回去是沒看到這裡是機車道嗎 10/22 02:02
7F:推 iuan:之前在大雅路也遇過一個小黃司機兔我的車 超沒品 10/22 02:32
8F:推 stevely:沒有機車道這種東西 也沒有汽車道 只有快車道慢車道分別 10/22 02:32
9F:推 larle:跟機不機車道無關 他紅燈右轉本來就沒必要讓 除非有右轉燈 10/22 06:58
10F:推 qi3qi3:太扯了吧!遇到這種逼一路的都很不爽,有本事自己鑽啊 10/22 08:34
11F:推 maksim564:還好他有放慢速度@@我也會在停紅綠燈的時候按煞車,但是 10/22 09:33
12F:→ maksim564:會再一直看後照鏡!!!因為後方來車可能沒在看的就撞上 10/22 09:33
13F:→ maksim564:了 10/22 09:33
14F:推 qoojason:用手機錄影搜證 10/22 11:08
15F:推 twonia:之前有遇過紅燈還沒變綠燈就在逼我的了= = 10/22 11:30
16F:推 barttien:之前也遇過同樣的情況,不過是在台北,一台機車一直叭我 10/22 12:48
17F:→ barttien:要我讓她紅燈右轉,我指了指紅燈,她竟然嗆我:你又不是 10/22 12:49
18F:→ barttien:警察。我一樣不理她。不過年紀越來越大後我覺得很危險, 10/22 12:49
19F:→ barttien:如果對方並非善類,自己的安全還是最重要的,無關緊要就 10/22 12:50
20F:→ barttien:讓他一下吧,畢竟如果他直接撞你,無論誰對誰錯,受苦的 10/22 12:51
21F:→ barttien:還是你自己、跟關心你的家人,忍一時風平浪靜,平安重要 10/22 12:52
22F:→ BennTorng:拍拍,總是很多開車的習慣把機車道當右轉車道還惡意逼車 10/22 14:59
23F:→ BennTorng:,其實這不該讓,否則只會讓他更覺得他是對的!應該要請 10/22 14:59
24F:→ BennTorng:警察加強取締才會讓要停紅燈的和還是綠燈那方的更安全 10/22 15:00
25F:噓 wu0u4:當下不處理卻跑來PO文,碰觸了算肇事糾紛,妳選擇放過他那還 10/22 15:25
26F:推 wu0u4:能說什麼? 10/22 15:27
27F:→ wu0u4:補推,誤解原po文末,另外逼車是指車子在你後面 10/22 15:29
28F:→ wu0u4:左右邊,未保持適當距離迫使你變換行車方向 10/22 15:31
29F:→ wu0u4:你的已經算車禍了 10/22 15:32
30F:推 chen000:是我我會跳車車子讓他撞.然後拍下來說他肇事,假如他跑了 10/22 16:29
31F:→ chen000:就算肇逃,對方會更慘..但前提是該路口沒有右轉燈 10/22 16:29
32F:推 FaithXD:肇逃是要"致人死傷"而"逃逸",才構成刑法第185-4條之刑責。 10/22 17:24
33F:→ dioxin125:沒死傷也要罰緩或者扣駕照吧?印象中 10/22 17:30
34F:推 chen000:是這樣啊... 我用錯詞了@@ 10/22 17:38
35F:推 FaithXD: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來看,跳車並不是個妥適的選項 10/22 18:21
36F:→ FaithXD:一來,撞了一台沒人在車上的車,就算跑了,要成立肇逃很難 10/22 18:21
37F:→ FaithXD:二來,還要有路口監視器幫自己澄清是被逼車才跳車. 10/22 18:22
38F:→ FaithXD:不然在沒證據的狀況下,先跳車反而會把事情搞複雜 10/22 18:22
39F:→ FaithXD:如果是我的話,車輛行進中,我會選擇讓他 10/22 18:24
40F:→ FaithXD:畢竟大車對小車,說不定對方是開雙B的窮光蛋,到時求償無門 10/22 18:24
41F:→ FaithXD:徒增訴訟上的痛苦與時間耗費 10/22 18:25
42F:推 wu0u4:"肇事逃逸"不是法條名詞,是指行為,無人受傷依道路交通 10/22 20:00
43F:→ wu0u4:管理處罰條例62條。逃逸就是逃逸,沒有構不構成 10/22 20:02
44F:→ wu0u4:所以車禍當下就是報警,否則兩造簽和解書 10/22 20:05
45F:推 FaithXD:我講刑法185-4,你講道交62.橘子比蘋果,你怎麼比?XD 10/22 20:14
46F:→ FaithXD:而且推測設例的板友表示肇逃對方會更慘,是意指刑責方面吧? 10/22 20:15
47F:→ FaithXD:不然罰鍰是有甚麼好慘的? 10/22 20:16
48F:→ wu0u4:法官判決才能確定有無刑責,肇事當下依條例處理 10/22 20:34
49F:→ wu0u4:是什麼原因讓你認為犯刑法比較慘? 10/22 20:36
50F:→ wu0u4:難道撞車看沒人傷亡建議離開現場? 10/22 20:37
51F:→ wu0u4:且我只是要闡明"肇事逃逸"不等於185-4,謝謝 10/22 20:38
52F:推 FaithXD: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0/22 20:39
53F:→ FaithXD:我都說了,我是推測chen000板友的前後文. 10/22 20:40
54F:→ FaithXD:你為什麼要這麼堅持呢? 10/22 20:40
55F:→ FaithXD:你前面這麼衝動噓文,後面又曲解意思.是今天心情不好嗎? 10/22 20:41
56F:→ FaithXD:然後,我已經闡明我的意思了.接下來懶的回了.就這樣 10/22 20:43
57F:推 viivii:推1F!!! 10/22 21:57
58F:→ viivii:不過為了生命安全,遇到怪人還是忍一忍,就讓怪人快點開走吧 10/22 21:59
59F:→ viivii:拍拍~~~ 10/22 21:59
60F:推 AI3767:推撞... 10/22 22:21
61F:→ a0931884572:碰到這種情況就刑法304強制罪啊 10/23 07:56
62F:推 Beijingman:祝那個垃圾早日被流氓打成植物人 10/25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