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xsw0125 (抖抖)
標題[轉錄][公告] 基本薪資、超時薪資、假日工作薪資
時間Fri Jan 7 01:28:00 2011
※ [本文轉錄自 qazxsw0125 信箱]
作者: weedyc (猴子)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公告] 基本薪資、超時薪資、假日工作薪資
時間: Sun Jan 2 04:47:01 2011
【基本薪資】
┌─────────────────────────────────────┐
│ 文章代碼(AID):
#1Czfs03J (part-time) [ptt.cc] [新聞] 100年1月1日起 基本?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art-time/M.1291230592.A.0D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3 Ptt幣 │
└─────────────────────────────────────┘
● 104 m 112/02 weedyc □ [新聞] 100年1月1日起 基本工資時薪為98元
根據勞基法新制,基本工資已經調漲為
每月 17880 元(每小時 98 元),
請各位雇主配合法制提高基本工資。:)
【超時薪資】
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
(每日暨每週之工作時數)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
四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
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
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
存一年。
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
(延長工作時間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法)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因應民國 100 年勞基法調漲基本工資,茲將每日各工作時數之最低總薪資列舉如下:
8 小時 → 784 元起。 98*8=784
9 小時 → 914.34 元起。 784+
98*1*1.33=914.34
10 小時 → 1044.68 元起。 784+
98*2*1.33=1044.68
11 小時 → 1207.36 元起。 1044.68+
98*1*1.66=1207.36
12 小時 → 1370.04 元起。 1044.68+
98*2*1.66=1370.04
超時薪資就是這樣累計計算,不要再說不會算/不知道/工作幾小時就發幾小時了。
【假日工作薪資】
詳細的法源依據及假日列舉請詳見下文:
┌─────────────────────────────────────┐
│ 文章代碼(AID):
#1CrwZzl7 (part-time) [ptt.cc] [公告] 國定假日之出勤工資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art-time/M.1289201917.A.BC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6 Ptt幣 │
└─────────────────────────────────────┘
● 36 m 611/08 smart1988 □ [公告] 國定假日之出勤工資
該原文節錄: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最近會遇到的假日是春節,請各位雇主不要忘記要「加倍薪資」,
若非直接填寫加倍後的薪資,則請註明加倍發放,否則視為違法劣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3.224
1F:推 larrywhy:太棒囉~ 01/07 01:52
※ 編輯: qazxsw0125 來自: 140.112.63.224 (01/07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