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x999 (fox)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Fw: [討論] 包圍行政院有沒有構成內亂罪
時間Mon Mar 24 11:17:19 2014
看看糞坑板的律師朋友怎麼說喔 Zzz
已經開始參考對岸法律了嗎?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JBvhB9i ]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討論] 包圍行政院有沒有構成內亂罪
時間: Mon Mar 24 10:39:04 2014
可參考對岸對顛覆的定義
「以非法手段推翻或篡奪國家現政權,包括中國各級權力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中
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內的整個政權」
如果用對岸的刑法的顛覆標準,這群毛頭小子絕對構成內亂罪
加上又用"佔領"這兩個字 立法院與行政院都屬中華民國之國土阿
所以也可以該當意圖竊據國土,重點是具體實行阿
按裡應該用內亂罪法辦這群人才對,什麼佔領立法院、佔領行政院的
這樣還不算內亂 那什麼才是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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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1.220.133
1F:推 zick0704:中肯! 03/24 10:40
2F:→ puec2:我一點都不想參考對岸的法律 03/24 10:41
3F:→ lave2002:台灣很快就會適用對岸憲法跟法律了~你急什麼 03/24 10:42
4F:推 NaoGaTsu:不太可能…這條禁術不到非常時刻不會拿出來用… 03/24 10:42
5F:→ JamesHsuan:已經看到對岸,這麼想統一就說阿 03/24 10:42
6F:→ NaoGaTsu:1992年修法後就沒被用過了。 03/24 10:42
7F:推 Foye:一用就要戒嚴了 民主就gg了 03/24 10:43
8F:→ fantasyland0:我已為台灣08就適用對岸憲法跟法律了 還沒嗎? 03/24 10:43
9F:→ Dislike5566:沒有!呵! 03/24 10:44
10F:推 godblesssam:刑101.136.138.149 03/24 10:45
後面 136、138、149 應該都被 101吸收掉了 136 138 149都是完成101 的必要行為
11F:推 godblesssam:暴動內亂罪 03/24 10:47
12F:推 dosa740612:內亂罪的歷史讓他不可能出現在這種場合... 03/24 10:48
理論上可以構成內亂罪,只是因為政治考量不會用這條法辦這些學生
※ 編輯: deann 來自: 60.251.220.133 (03/24 10:49)
13F:→ totaketotake:我的解讀是本文的作者自己去套用對岸法條,這在承認 03/24 10:57
14F:→ totaketotake:台玩要服從中國的法律嗎?.... 03/24 10:57
15F:→ tim1234:請對岸來把那些學生抓走啦 台灣不需要那些學生 03/24 11:05
16F:推 lumax:我覺得中肯,但為何要用中國的法律呢?? 03/2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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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fox999 (114.43.171.99), 時間: 03/24/2014 11:17:19
※ 編輯: fox999 來自: 114.43.171.99 (03/24 11:18)
17F:噓 glaciereyes:已經要來統治了是否? 1.34.69.152 03/24 11:18
18F:→ allsheep:...用別國法律幹嘛? 36.231.36.7 03/24 11:18
19F:→ glaciereyes:本案應由福建地方法院管轄嗎?????? 1.34.69.152 03/24 11:19
20F:噓 E5:......用中國的法律來審判台灣的人民? 163.20.130.197 03/24 11:19
21F:→ andytaso:怎不用老美的法律 怎不用日本的法律? 111.249.46.51 03/24 11:19
22F:→ Waitaha:依你這麼說所有犯罪都是內亂罪 笑了 59.115.184.191 03/24 11:19
23F:推 glaciereyes:源源PO怎不快去投共? 1.34.69.152 03/24 11:21
24F:推 moonbook:為什麼你要那麼著急呢?120.126.194.203 03/24 11:29
25F:→ winu:笑死人的解說 還內亂咧 114.27.0.252 03/24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