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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板友理解方式較特殊(注解1), 於公告、板友發文中, 未經查詢散播多項不實言論(注解2), 擾亂公告(注解3)、在其他板友文章謗議他人(注解2), 其多項發言不符合Buddhism板宗旨, 我以佛教立場希望板友自重自愛, 不希望造成讓其自身難堪的處境, 而未一一列出。 還請hawls珍重自愛。 注解1: 文章代碼#1VrAKqUm → hawls: //陪審團就像是投票制度,但投票的人須有佛弟子的資格。// 12/14 21:19 → hawls: // 3a.若曾待過本板水桶,而6個月內沒有新紀錄者,亦可申 12/14 21:19 → hawls: 請,但須有3位陪審團成員,於其申請文中推文附議,即得通 12/14 21:19 → hawls: 過。// 12/14 21:19 → hawls: 綜合上述兩點可知:在近期被m板主水桶的板友,m板主即認定 12/14 21:19 → hawls: 為非佛弟子。 該3a出於陪審團資格之「3.沒有待過本板水桶。」 並其上之條件為「2.是受三皈五戒的佛弟子。」。 信佛願作為佛子的在家學佛人,不一定受足五戒。 本板板規是三皈依與五戒的延伸,故真正受持三皈五戒,極難造成違反板規的情況。 學佛的佛弟子不一定有受足五戒,對戒律或對板規不一定熟悉。 故犯板規的人可能是: 1.尚未學佛的一般民眾 2.開始學佛但對戒律不熟悉,未受足五戒。 即可能是佛弟子,也可能不是佛弟子。 故此推論論點不成立。 並有於本板對於組務判決結果的認定較為特殊的前例, 由此而說目前該板友的理解方式較為特殊。 注解2: (1)於公告文中未經查證指控板主無理由刪除yogi板友推文, 此言論與該公告無關,並有不合乎佛教板宗旨之言論。 文章代碼: #1VpbCONX → hawls: 如果yogi所言為真,m板主當到無理由刪除板友推文,侵害個 12/08 17:13 → hawls: 人合理言論自由,且經板友反應仍執意不予理會,看來比起m 12/08 17:13 → hawls: 板主的不理解組務、行政疏失以外,更嚴重的是職權道德問題 12/08 17:13 → hawls: 呢。 (2)未經查證謗議板友造謠,此言論與該篇文章無關,此亦為不合乎佛教板宗旨之言論。 文章代碼: #1VrvjqXP → hawls: 另外,y前板主什麼時候才會停止造謠有自己口中的「爭議團 12/15 07:20 → hawls: 體」呢? 12/15 07:20 注解3: 如注解2之推文,擾亂公告事實推文太多, 若有附上之必要,請給我幾天時間整理,感謝。 南無阿彌陀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25.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umService/M.1608133026.A.8B7.html ※ 編輯: minpanda (27.147.25.100 臺灣), 12/16/2020 23:45:35
1F:→ yogi: 這些推文不就都是在評論你處理板務的態度與作法嗎?評論板 12/17 02:33
2F:→ yogi: 務本來就是批判為多,你要這樣不順你意的評論都說「理解特 12/17 02:33
3F:→ yogi: 殊」要警告,這是要搞一言堂嗎?至於刪推文一事,原文已經刪 12/17 02:33
4F:→ yogi: 除無法驗證,也不無可能是修文時誤刪,我也就不想多作揣測 12/17 02:33
5F:→ yogi: 講什麼。不過h引述我的論點,也有個「假設此言為真」的但書 12/17 02:33
6F:→ yogi: ,你要這樣說他散佈不實言論也是過份解讀了吧? 12/17 02:33
7F:→ Mian1997: 看了現在人文宗教版都是南傳在管了 12/17 08:29
8F:→ Mian1997: 另一種意義的陪審團嗎 12/17 08:32
9F:→ hawls: minpanda你還是請辭算了吧。 12/17 13:06
10F:→ hawls: 回應註解1、從原本設定的資格條件來看,顯然minpanda所指 12/17 13:06
11F:→ hawls: 的佛弟子就是有受三皈五戒之人。如果未受三皈五戒,則不具 12/17 13:06
12F:→ hawls: 有投票資格——這樣才會讓minpanda所說的「投票的人須有佛 12/17 13:06
13F:→ hawls: 弟子的資格」這句話,具有排除性的效果。所以我是看不懂mi 12/17 13:06
14F:→ hawls: npanda現在回頭解釋「佛弟子」云云是在做什麼。 12/17 13:06
15F:→ hawls: 如果minpanda認為別人理解你所說的內容並不符合你的意思, 12/17 13:06
16F:→ hawls: 那你應該一開始就要把話講正確或事後彌補解釋,做好溝通, 12/17 13:06
17F:→ hawls: 而不是在被申訴時才在強辯。 12/17 13:06
18F:→ hawls: 回應註解2、yogi的部分已由他本人親自講得很正確清楚了。 12/17 13:06
19F:→ hawls: y前板主造謠兩板上有爭議團體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不 12/17 13:06
20F:→ hawls: 然他主張有爭議團體,minpanda就請y前板主把爭議團體存在 12/17 13:06
21F:→ hawls: 的證據提供出來,看一看事實是如何。還是minpanda是准許造 12/17 13:06
22F:→ hawls: 謠或講繪聲繪影的話,但不准許別人對這類言語做批評? 12/17 13:06
23F:→ minpanda: 回yogi,請問何時刪你推文了呢?不真實的語言是妄語喔, 12/17 20:04
回yogi與hawls, 不真實的語言是妄語,無法親自證得事實而妄言,就是說假話,妄語。 離間人的語言是兩舌,在甲面前刻意說乙不好,是離間語,是兩舌。 傷人的話是惡口,若以私心貶損、毀謗,私下對當事者說是惡口,私下對他人說是兩舌, 公開對當事者及他人說是兩舌又是惡口。 您兩位是願意學習佛法的人,惡法是所有人都應該遠離的。 為什麼?因為受惡法傷害最大的是行惡法的本人。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是諸佛教。 我也在學習遠離不好的習氣,願我們,以及所有人,所有眾生, 皆遠離惡,遠離貪著,遠離我執,遠離貪嗔癡,從而遠離苦的根源, 究竟離苦得樂。 共勉之。 南無阿彌陀佛 ※ 編輯: minpanda (27.147.25.100 臺灣), 12/17/2020 20:25:29
24F:→ hawls: 我是不知道誰教了minpanda「不真實的語言是妄語」和「無法 12/17 21:49
25F:→ hawls: 親自證得事實而妄言,就是說假話,妄語」這些話。稍微有科 12/17 21:49
26F:→ hawls: 學歷史相關讀物經驗的人就會知道歷史上比比皆是被推翻的「 12/17 21:49
27F:→ hawls: 不符合真實」例子。但是不會有人去指謫那些給出例子的科學 12/17 21:49
28F:→ hawls: 家們是在妄語。因為顯然地,那些科學家並不是在說謊。只要 12/17 21:49
29F:→ hawls: 沒有欺騙的意圖,他們即使做出了不符合真實情形的言語或表 12/17 21:49
30F:→ hawls: 示,也都不會符合到妄語。 12/17 21:49
31F:→ hawls: https://i.imgur.com/r98kFP3.png 12/17 21:52
32F:→ yogi: 你那篇刪除的公告底下,我曾經推文批判。過一段時間回來看, 12/18 01:48
33F:→ yogi: 留言已經不見了。 12/18 01:48
34F:→ minpanda: yogi,我曾特地為你的推文去查過紀錄,沒有這個紀錄, 12/18 23:56
35F:→ minpanda: hawls表示過能否在編輯紀錄中看到的疑問,我就寄給他了 12/18 23:57
36F:→ minpanda: 待會也寄給yogi,你們有甚麼對人的問題可以站內, 12/18 23:58
37F:→ minpanda: 在板上推文是把公共看板當個人聊天室了,妨礙秩序。 12/18 23:59
38F:→ minpanda: hawls,傳送門:#1VsqTRCk (Buddhism)五戒是良師-不妄語戒 12/19 00:41
39F:→ hawls: 我是不曉得minpanda是怎麼看妙蓮法師的開示喔,明明妙蓮法 12/19 03:44
40F:→ hawls: 師接著就有進一步說明是「見言不見,不見言見」,這也就符 12/19 03:44
41F:→ hawls: 合了「由運用語言或身體,致力於欺騙而破壞(真實)義者。 12/19 03:44
42F:→ hawls: 」所以才犯到不妄語戒。 12/19 03:44
43F:→ hawls: 關於編輯紀錄的部分,我已經回信給minpanda而且也在公告文 12/19 03:48
44F:→ hawls: 推文表示過了:「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這應該由公正第三人來 12/19 03:48
45F:→ hawls: 作證,這位第三人必須要有閱覽編輯紀錄的權限,所以不要再 12/19 03:48
46F:→ hawls: 寄垃圾信件來了。」 12/19 03:48
47F:→ hawls: 妨礙秩序?原來在minpanda的認知下,對於公告的推文內容有 12/19 04:09
48F:→ hawls: 不當異動或對於板主涉及違犯板規的可能性提出質疑就是在妨 12/19 04:09
49F:→ hawls: 礙秩序呢。 12/19 04:09
50F:→ hawls: Buddhism板難道是歸屬在中共之下嗎?? 12/19 04:11
51F:→ yogi: 我拜讀了你的來信,首先就我的記憶所及我確實曾經在該篇文 12/19 05:18
52F:→ yogi: 章底下曾經推文,而推文也不見了。我一開始認為的合理解釋就 12/19 05:18
53F:→ yogi: 是你刪推文。我不知道你的來信能證明什麼,但如果你也在記 12/19 05:18
54F:→ yogi: 憶所及中確實沒有刪推文,另一個我沒想到的合理解釋可能是 12/19 05:18
55F:→ yogi: 手機app推文時出錯沒有完成,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或許誤會了 12/19 05:18
56F:→ yogi: ,在這裏跟你道歉。至於你在信件裡面的胡亂指控說我是Xras 12/19 05:19
57F:→ yogi: 的分身ID,理由竟然是我和他在若干板務相關議題上持相同論點 12/19 05:19
58F:→ yogi: 。首先你這菜鳥可以先去板上查清楚過往發文紀錄,是不是同一 12/19 05:19
59F:→ yogi: 人很清楚。再來,你在板務處理上被用相同的觀點批判,不就 12/19 05:19
60F:→ yogi: 正正表示這樣的意見不是個案?都不懂反省就胡亂指控分身這 12/19 05:19
61F:→ yogi: 樣母湯呦。這樣的胡亂指控,即便只是在私信中,但是畢竟關乎 12/19 05:19
62F:→ yogi: 板務,你要不要也來道歉一下呀? 12/19 05:19
63F:→ yogi: https://i.imgur.com/hJvfXKa.jpg 12/19 05:22
64F:→ yogi: 你身為板主,在板上處理板務的一言一行都應該是屬於板務能 12/19 05:24
65F:→ yogi: 受輿論公評的範圍。不要那麼沒有處理公共事務的胸襟,把所 12/19 05:24
66F:→ yogi: 有對你處理板務的批判都打成針對個人。你如果不是當板主處理 12/19 05:24
67F:→ yogi: 板務那麼鳥蛋,會有人要批判你嗎?稍微用膝蓋想想吧。 12/19 05:24
68F:→ Xras: 我都不知道原來還有這事。真的是…如果學南傳、漢傳、藏傳 12/19 10:08
69F:→ Xras: 的人都對大版主的作法提出共同的質疑,問題出在誰身上還不 12/19 10:08
70F:→ Xras: 清楚嗎? 12/19 10:08
71F:→ Xras: 「不真實的語言是妄語,無法親自證得事實而妄言,就是說假 12/19 10:12
72F:→ Xras: 話,妄語。」不要只會檢討別人,沒有自省能力啊 12/19 10:12
73F:→ yogi: m板主就是無能力也無氣度格調。過往板主也會被申訴,但從來 12/19 16:36
74F:→ yogi: 沒有像這位一樣被申訴卻講不出個執法所以然的。因為論述能力 12/19 16:36
75F:→ yogi: 薄弱、詮釋與執行板規沒有清楚的思維,才會在板上搞一個吐 12/19 16:36
76F:→ yogi: 槽點滿滿的陪審團制度。制度終究不能解決主事者的無能造成 12/19 16:36
77F:→ yogi: 的問題,更何況亂七八糟的制度。佛板從來就不是個和和氣氣從 12/19 16:36
78F:→ yogi: 不爭議的板,對板主處理事務的批判更是家常便飯,到了m板主 12/19 16:36
79F:→ yogi: 上任以後,就把這些批判說成針對個人、不要用推文把看板當 12/19 16:36
80F:→ yogi: 聊天室。沒有氣度面對批判,也沒有能力處理板務,堪稱歷來 12/19 16:36
81F:→ yogi: 最差的板主吧。 12/19 16:36
82F:→ hawls: 看到信尾,如果minpanda發現自己的「今後幾個id多相似」其 12/19 17:08
83F:→ hawls: 實不是同一人後,他會不會也跟著造出「爭議團體」或「OO集 12/19 17:09
84F:→ hawls: 團」之類的想像物呢? 12/19 17:09
85F:→ yogi: 不然你以為他的陪審團條款幹嘛加條件 非分身ID、真實IP?就 12/19 17:31
86F:→ yogi: 是要搭配天眼通一起使用的。板主能一眼判斷分身與真實IP, 12/19 17:31
87F:→ yogi: 不考慮吃資安這行飯嗎? 12/19 17:31
88F:→ minpanda: 學習佛教法的人,看到不如法的事,應以悲心勸說。 12/19 22:46
89F:→ minpanda: 勸請審視己之發言,學的是佛還是魔,言盡於此。 12/19 22:46
90F:→ hawls: minpanda妳自己去看一看上次寄給我的信中,倒數第二句的那 12/19 23:23
91F:→ hawls: 六個字是寫什麼。再看一看妳在本文注解2又是寫我什麼吧。 12/19 23:23
92F:→ yogi: 你真的論述能力很糟糕耶。當大家一條條檢視你的失誤的時候也 12/20 00:08
93F:→ yogi: 是就事論事,你如果覺得評論不公允你也可以提出你的異議, 12/20 00:08
94F:→ yogi: 怎麼會是這個樣子造一個道德高台站上去就好像大家批判你的 12/20 00:08
95F:→ yogi: 都是無所本的樣子? 12/20 00:08
96F:→ Xras: 一個板主職務就能讓人變成這樣,也是了不起!算是開眼界了 12/20 00:45
97F:→ minpanda: 無明就像雲霧遮蔽本來的光明,由於每個人的雲霧在色澤 12/20 12:40
98F:→ minpanda: 疏密深淺不同,而有人們在理解與認知方式不同的現象。 12/20 12:40
99F:→ minpanda: 皆是由於無明使然,學習菩薩悲憫故不加評論。 12/20 12:40
100F:→ minpanda: 共勉之。南無阿彌陀佛。 12/20 12:40
101F:→ minpanda: 「粗言惡語惱人心,復傷佛子諸行儀,故於他人所不悅, 12/20 12:42
102F:→ minpanda: 絕惡言是佛子行。」 12/20 12:42
103F:→ hawls: //學習菩薩悲憫故不加評論// 12/20 12:54
104F:→ hawls: 但會私下寄信誣指板友是雙重帳號??然後絕口不提道歉?? 12/20 12:54
105F:→ hawls: 但會誣指板友指控板主無理由刪除推文,然後絕口不提道歉? 12/20 12:57
106F:推 t0444564: 閱讀中 12/2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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