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nesn (談亦云)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強者我同學的困擾(關於結婚移民)
時間Thu Aug 28 18:57:20 2008
有件事困擾強者我同學 好一陣子了
身為哥們的我只好出來幫他問問 板上大大的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
大概不到一個月前
強者我同學(簡稱A)認識了一位美國妹(簡稱B)
A是那種標準的宅宅 高中+大學都沒交過女朋友
結果B居然跟A要電話
A想說 靠 我曠男這麼久了 結果老天終於開眼了
於是後來先電話連絡 最後就出來見面了
一開始先當朋友
結果大概兩週後 就全壘打了
總之後來就變男女朋友了
問題是出在
A今年大學畢業 已抽完兵種
目前在等當兵 鄉公所是説
應該會在九月中下旬入伍 不過尚未接到兵單
然後
前幾天A去機場送B時
B萬分不捨(強者我同學說的) 因為A要去當兵了
然後就跟他說 我們就結婚吧 然後你就不用去當兵了
A當初對這種事是一竅不通
B說:
跟她結婚 可以馬上拿綠卡
結婚三年可以申請公民
A想:
哇哩我跟你認識不到一個月 你就跟我那個那個
現在又說要結婚
未免太快了吧
我現在如果跟你去了
倘若沒幾個月你又要離婚
那我不就變逃兵了嗎
回台灣被驅逐出境還得了 到時候不就走頭無路
變得只能去投靠共匪
後來B又說:
如果處不來 要離婚
還是可以持綠卡在美國公作
公作幾年 還是可以申請公民
最後
A跟B說 要考慮一陣子
後來就找我商量
努力爬了文之後
比較確定的是
跟公民結婚
並非馬上可以拿綠卡
而是可以馬上拿臨時居留證兩年
綠卡的話還要在申請
之前版上有位大大分享大概要婚後半年才能拿到
另外
關於如果萬一離婚後的相關法令
一時沒有找到
不知可否有大大幫忙說明一下
總之
A是採取相信B的態度啦
不過我是還滿有疑問的 未免太快了吧
可是又想不到啥咪陷井
希望大大們給點建議
先幫強者我同學 謝過各位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220.226
1F:推 ruby0104:結婚後申請綠卡 會先拿到臨時綠卡 兩年後換成正式綠卡 08/28 23:28
2F:→ ruby0104:如果已經是正式的綠卡 離婚就沒差了 08/28 23:29
3F:→ ruby0104:但是已經都要當兵了 應該不能出國了吧?! 08/28 23:29
4F:→ wash:覺得這種情節在西斯板也出現過… 08/28 23:41
5F:推 Claremont:認識時間太短就結婚, 只會被移民局當成是假結婚的吧@@ 08/29 01:41
6F:推 cchris:而且有了綠卡並不能不必當兵,只是成為有地方躲的逃兵而已 08/29 02:10
7F:→ cchris:成為逃兵,就要有十幾年不能回台灣參加婚喪喜慶訪友的準備 08/29 02:11
8F:→ cchris:台灣護照也會過期不能續辦,複雜度不小 08/29 02:12
9F:推 sycc:c大說的有理 反正現在當兵役期也不長 還是先當兵吧 08/29 03:52
10F:推 cchris:還有,真正的強者是不會有困擾的 :D 你同學是冒牌的 :D 08/29 03:53
11F:→ cchris:總之兵役是逃不掉的,綠卡是真的有機會,但當完兵可能分手了 08/29 03:57
12F:推 Baudelaire:推樓上的真強者沒困擾 08/29 08:34
13F:推 cchris:而且他的緩徵在學年度6月底失效,已經不能申請役男出國 08/29 08:52
14F:→ cchris:所以偽強者就算想到美國發展,也得偷渡離開台灣,不然出不去 08/29 08:54
15F:推 jimtaipei:老梗:不要再用同學的名義發文啦:p 08/29 09:25
16F:→ menesn:感謝大家解答 我知道怎麼跟他說了^^ 08/29 10:40
17F:推 nfish:?????如果真的結婚,台灣的兵役處也會緩徵啊......... 08/30 01:55
18F:→ nfish:大家為什麼反對....這樣對A同學滿好的,當兵真的浪費時間 08/30 01:56
19F:→ nfish:當然啦 原 PO 就是A同學,叫 "昭然皆知" 08/30 01:56
20F:推 marathons:與外國人結婚或辦綠卡,哪來緩徵的理由? 08/30 03:02
21F:→ cchris:胡說八道;和外國人結婚,怎麼可能緩徵?就算成為外國人也不行 08/30 03:17
22F:→ cchris:在實行兵役義務前,不能放棄台灣國籍,所以雙國籍還是得當兵 08/30 03:18
23F:→ cchris:當然僑居之類的特殊情形這裡不討論,也沒必要討論,因為無關 08/30 03:18
24F:推 Baudelaire:真的是強者就不會想要用結婚來緩徵了 08/30 04:12
25F:→ wash:大概是強在可以交到… :$ 我承認這點我強不起來 08/30 04:24
26F:推 marathons:這樣就該去當兵,讓配偶經常到營區探親,表現強者風範 XD 08/30 04:38
27F:推 almondroca:誰說結婚可以辦緩徵的...=.= 標準沒當過兵的才這樣講 08/30 04:49
28F:推 Baudelaire:這真的是強者風範 回去長官會好好跟你談談~ 08/30 04:54
29F:推 clarkchang:為什麼我腦袋會浮出<金絲貓新訓中心探親>的情節? 08/30 05:10
30F:推 marathons:而且是探親日前一晚就來過夜的那種配偶探親,最讓人羨慕. 08/30 05:15
31F:推 nfish:台北市議員常中天就是結婚"緩徵"的.... 08/30 10:10
32F:→ menesn:強者我同學應該沒有市議員那麼威吧XD 08/30 11:27
33F:→ kruz:沒有市議員那麼威..果真是偽強者 08/30 13:48
34F:→ menesn:我只是覺得我同學很強 沒別得意思 08/31 01:27
35F:推 maxisam:不過 還是蠻強的啊...我就沒有米國妹跟我全壘打Orz 09/10 05:24
36F:→ maxisam:推 原 PO 就是A同學,叫 "昭然皆知" XD 09/10 05:24
37F:→ maxisam:從今天開始 我要瘋狂要電話.... XD 09/10 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