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nesn (谈亦云)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强者我同学的困扰(关於结婚移民)
时间Thu Aug 28 18:57:20 2008
有件事困扰强者我同学 好一阵子了
身为哥们的我只好出来帮他问问 板上大大的意见
事情是这样的
大概不到一个月前
强者我同学(简称A)认识了一位美国妹(简称B)
A是那种标准的宅宅 高中+大学都没交过女朋友
结果B居然跟A要电话
A想说 靠 我旷男这麽久了 结果老天终於开眼了
於是後来先电话连络 最後就出来见面了
一开始先当朋友
结果大概两周後 就全垒打了
总之後来就变男女朋友了
问题是出在
A今年大学毕业 已抽完兵种
目前在等当兵 乡公所是説
应该会在九月中下旬入伍 不过尚未接到兵单
然後
前几天A去机场送B时
B万分不舍(强者我同学说的) 因为A要去当兵了
然後就跟他说 我们就结婚吧 然後你就不用去当兵了
A当初对这种事是一窍不通
B说:
跟她结婚 可以马上拿绿卡
结婚三年可以申请公民
A想:
哇哩我跟你认识不到一个月 你就跟我那个那个
现在又说要结婚
未免太快了吧
我现在如果跟你去了
倘若没几个月你又要离婚
那我不就变逃兵了吗
回台湾被驱逐出境还得了 到时候不就走头无路
变得只能去投靠共匪
後来B又说:
如果处不来 要离婚
还是可以持绿卡在美国公作
公作几年 还是可以申请公民
最後
A跟B说 要考虑一阵子
後来就找我商量
努力爬了文之後
比较确定的是
跟公民结婚
并非马上可以拿绿卡
而是可以马上拿临时居留证两年
绿卡的话还要在申请
之前版上有位大大分享大概要婚後半年才能拿到
另外
关於如果万一离婚後的相关法令
一时没有找到
不知可否有大大帮忙说明一下
总之
A是采取相信B的态度啦
不过我是还满有疑问的 未免太快了吧
可是又想不到啥咪陷井
希望大大们给点建议
先帮强者我同学 谢过各位噜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0.220.226
1F:推 ruby0104:结婚後申请绿卡 会先拿到临时绿卡 两年後换成正式绿卡 08/28 23:28
2F:→ ruby0104:如果已经是正式的绿卡 离婚就没差了 08/28 23:29
3F:→ ruby0104:但是已经都要当兵了 应该不能出国了吧?! 08/28 23:29
4F:→ wash:觉得这种情节在西斯板也出现过… 08/28 23:41
5F:推 Claremont:认识时间太短就结婚, 只会被移民局当成是假结婚的吧@@ 08/29 01:41
6F:推 cchris:而且有了绿卡并不能不必当兵,只是成为有地方躲的逃兵而已 08/29 02:10
7F:→ cchris:成为逃兵,就要有十几年不能回台湾参加婚丧喜庆访友的准备 08/29 02:11
8F:→ cchris:台湾护照也会过期不能续办,复杂度不小 08/29 02:12
9F:推 sycc:c大说的有理 反正现在当兵役期也不长 还是先当兵吧 08/29 03:52
10F:推 cchris:还有,真正的强者是不会有困扰的 :D 你同学是冒牌的 :D 08/29 03:53
11F:→ cchris:总之兵役是逃不掉的,绿卡是真的有机会,但当完兵可能分手了 08/29 03:57
12F:推 Baudelaire:推楼上的真强者没困扰 08/29 08:34
13F:推 cchris:而且他的缓徵在学年度6月底失效,已经不能申请役男出国 08/29 08:52
14F:→ cchris:所以伪强者就算想到美国发展,也得偷渡离开台湾,不然出不去 08/29 08:54
15F:推 jimtaipei:老梗:不要再用同学的名义发文啦:p 08/29 09:25
16F:→ menesn:感谢大家解答 我知道怎麽跟他说了^^ 08/29 10:40
17F:推 nfish:?????如果真的结婚,台湾的兵役处也会缓徵啊......... 08/30 01:55
18F:→ nfish:大家为什麽反对....这样对A同学满好的,当兵真的浪费时间 08/30 01:56
19F:→ nfish:当然啦 原 PO 就是A同学,叫 "昭然皆知" 08/30 01:56
20F:推 marathons:与外国人结婚或办绿卡,哪来缓徵的理由? 08/30 03:02
21F:→ cchris:胡说八道;和外国人结婚,怎麽可能缓徵?就算成为外国人也不行 08/30 03:17
22F:→ cchris:在实行兵役义务前,不能放弃台湾国籍,所以双国籍还是得当兵 08/30 03:18
23F:→ cchris:当然侨居之类的特殊情形这里不讨论,也没必要讨论,因为无关 08/30 03:18
24F:推 Baudelaire:真的是强者就不会想要用结婚来缓徵了 08/30 04:12
25F:→ wash:大概是强在可以交到… :$ 我承认这点我强不起来 08/30 04:24
26F:推 marathons:这样就该去当兵,让配偶经常到营区探亲,表现强者风范 XD 08/30 04:38
27F:推 almondroca:谁说结婚可以办缓徵的...=.= 标准没当过兵的才这样讲 08/30 04:49
28F:推 Baudelaire:这真的是强者风范 回去长官会好好跟你谈谈~ 08/30 04:54
29F:推 clarkchang:为什麽我脑袋会浮出<金丝猫新训中心探亲>的情节? 08/30 05:10
30F:推 marathons:而且是探亲日前一晚就来过夜的那种配偶探亲,最让人羡慕. 08/30 05:15
31F:推 nfish:台北市议员常中天就是结婚"缓徵"的.... 08/30 10:10
32F:→ menesn:强者我同学应该没有市议员那麽威吧XD 08/30 11:27
33F:→ kruz:没有市议员那麽威..果真是伪强者 08/30 13:48
34F:→ menesn:我只是觉得我同学很强 没别得意思 08/31 01:27
35F:推 maxisam:不过 还是蛮强的啊...我就没有米国妹跟我全垒打Orz 09/10 05:24
36F:→ maxisam:推 原 PO 就是A同学,叫 "昭然皆知" XD 09/10 05:24
37F:→ maxisam:从今天开始 我要疯狂要电话.... XD 09/10 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