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kh (stypikes)
看板Insurance
標題Re: [問題] 車禍受害人有過失,是否仍可獲強制險理賠?
時間Fri Sep 3 14:26:48 2010
※ 引述《drkh (stypikes)》之銘言:
: 張三開車超速, 追撞前車, 張三傷重死亡. 其家屬將前車駕駛人李四告上法院,
: 請求賠償. 但法院判決, 車禍發生全係張三的過失, 因此, 前車駕駛人李四不必賠償.
: 請問, 在這種情形下, 死者張三的家人還可以請領李四的強制險理賠金嗎?
提出上述這個問題後, 蒙板上多位網友指教說:"只要受害人不是故意行為或犯罪行為,
保險公司就必須理賠."
然後自己也去看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條款." 果然, 第四條明文規定, 除了交通事故
係受害人"故意行為所致", 以及"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此外皆可獲理賠.
但是, 今天產險公司負責此案的資深理賠員卻斬釘截鐵地說:"如果張三抽血酒測值
超過 0.55, 則張三的家人無法獲得理賠!"
他的說法讓人再度迷糊了. 所以, 想再來請問各位對這位理賠員的說法有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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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79.102
1F:→ dragon0204:會賠啊 只是會代位求償 09/03 14:41
※ 編輯: drkh 來自: 125.232.79.102 (09/03 14:59)
2F:→ dragon020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9條有說明 09/03 15:21
3F:→ drkh:樓上, 理賠員是說如果"受害人張三"酒駕, 並非指無過失的李四 09/03 15:45
4F:→ dragon0204:拍謝 看錯 的確不賠 第28條有寫 犯罪行為不賠 09/03 16:10
5F:→ dragon0204:過0.55就構成 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 09/03 16:12
6F:推 CrazyMarc:有力說江朝國教授的說法還是有過失分配的適用... 09/03 16:26
7F:→ CrazyMarc:而過失分配勢必又會架空無過失責任的賠償範圍 09/03 16:26
8F:→ maniaque:大概要上法院,請保險公司證明"喝酒跟肇事的關聯" 09/03 19:28
9F:→ maniaque:公共危險是刑法,保險裡陪是民法,常常兩者判決結果不同... 09/03 19:28
10F:推 hd0485:受害者酒測值超過0.55且有相當之因果關係(五成以上)不賠 09/03 19:33
11F:噓 beebunny: 問問題可以一次問清楚嗎 09/03 22:58
12F:推 puibcysh:受害者酒測值超過0.55 又依你的案例 受害者追撞前車的話 09/03 23:00
13F:→ puibcysh:的確是違反強保法 從事犯罪行為這條喔 -> 公共危險罪 09/03 23:00
14F:→ puibcysh:所以該理賠跟你說的也沒錯 受害者0.55+全責(假設為全責) 09/03 23:01
15F:→ puibcysh:另外 我相信直接打電話向產險公司詢問 09/03 23:04
16F:→ puibcysh:應該會比你在這快且準多了(版上有些鄉民的回答很.......) 09/03 23:05
17F:→ drkh:樓上, 多謝關心, 其實我也是幫人問... 不過, 也有可能我也會 09/04 12:51
18F:→ drkh:向保險公司詢問. 在詢問之前, 我希望能多了解一點. 09/04 12:52
19F:→ drkh:ptt 只是收集資料的管道之一. 我也不會盡信人言. 會多方求證 09/04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