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rettafil (berett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室友提早退租的糾紛
時間Wed Mar 4 09:33:03 2009
我和4位學生合租於一層公寓
合約上5人皆有簽名蓋章
合約:去年7月30日承租至今年7月30日
訂金2個月
在今年1月底 其中一位室友(以下簡稱A君)以要準備研究所考試為由搬離
並承諾會找到新室友
如今新室友沒找到
2月的房租我代墊了
3月房租要繳了
再與A君及其父親連絡的結果
對方皆認為既然沒有繼續居住 就沒有繳房租的必要
其父親還說:你們年紀輕傻傻的 合約上我看過了 他們沒有必要繳沒租了
很顯然A君在搬家時 把契約書一併帶走
房租是制式(一般書局販賣的版本)
目前狀況是
1.A君尚未與房東有過解約的動作,因為我們其他4位還繼續租賃
2.A君將房間的白色牆面 自行上色為藍色(其父:房間油漆舊了 本來就要刷新的...暈)
3.房租的問題 是以個人為單位還是5人一個單位?因為房子是以公寓出租 而非套(雅)房
4.A君擅自將房東附的洗衣機搬離原位,並還有私人物品在客廳未帶走,
以及電.瓦斯.水.網路等費用尚位繳清
因為對方態度很強硬
一付拍拍屁股走人 大不了我訂金給你扣
但少一名室友後 其餘的4位房客需負擔A君的房租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對付這種惡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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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195.219
※ 編輯: berettafil 來自: 118.169.195.219 (03/04 09:35)
1F:推 uk4p:你去找崔媽媽問問看 他們對大學生租房子的事比較熟 03/04 14:18
※ 編輯: berettafil 來自: 118.169.195.219 (03/04 15:11)
2F:推 wjck00383:你應該要主張你並非房東與A君租賃契約之相對人,請房東 03/04 19:30
3F:→ wjck00383:就租金債務不履行部分去找A。如房東主張他人需負擔A的租 03/04 19:33
4F:→ wjck00383:金,應需以訴為之。如果你們選擇替A給付租金,亦可對A 03/04 19:41
5F:→ wjck00383:構成基於無因管理的第三人清償,依176條向A(本人)請求管 03/04 19:43
6F:→ wjck00383:理人為本人支出必要或有益費用(即租金)。至於私人物品, 03/04 19:44
7F:→ wjck00383:房東或可主張445條的留置權,不妨如此建議房東。 03/04 19:45
8F:→ wjck00383:不過A的老爸年紀更大,也沒有比較聰明嘛......。 03/04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