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fx (去南半球度假)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漁業權
時間Wed Mar 11 03:22:25 2009
請問一下板友,
沿岸、海洋、和海洋生物,是公共財?國家財產?私有財?
那公海呢?要透過聯合國或國際組織管理?
台灣國際地位被打壓,如果不能加入會員國,不就到處被欺負?
在台灣,海洋的漁場或捕魚權可以買賣嗎?
我知道歐美跟紐澳可以購買也可以轉移單一物種捕魚權,
因為他們通常只捕特定的物種,像是波士頓龍蝦啦,這樣還不難管理,
但台灣好像就不適用這樣的系統?只能限制總捕撈量?
我能否自己劃一塊海域放箱網,然後規定不准別人來潛水干擾養魚或怕被偷魚阿?
上次去澎湖的海上牧場,發現那個小灣有好多箱網,他們為什麼有權可以放箱網在海上?
除了養殖,還收錢讓遊客去釣箱網裡的魚。
像七股潟湖,蚵架要擺放是否要先申請?養蚵仔感覺對環境的影響還好,
就只是晾在那也不用施肥,但東北角那些九孔池,就是硬生生把海蝕平台挖洞蓋的,
那也是公有土地然後申請養殖許可通過?要付租金給政府?
台灣有常設的限制入場捕魚的海域嗎?之前看到蘭嶼飛魚季的消息,
台東縣政府是在那段期間強制限制入場捕魚,所以這表示漁場屬於地方政府的囉?
後壁湖跟跳石不是都在墾丁國家公園內?為什麼還得特別設立保護區啊?
我記得七八年前去後壁湖,那裡還是個漁港,現在變保護區後,不能捕魚了?
那水上摩托車還可以在那活動嗎?
不好意思 我不是法律專業 如果問了笨問題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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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59.94.23
1F:推 Eventis:漁業法15條以下參照. 03/11 08:19
2F:→ Eventis:這種天然富源都是屬於國家的Orz 03/11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