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fx (去南半球度假)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渔业权
时间Wed Mar 11 03:22:25 2009
请问一下板友,
沿岸、海洋、和海洋生物,是公共财?国家财产?私有财?
那公海呢?要透过联合国或国际组织管理?
台湾国际地位被打压,如果不能加入会员国,不就到处被欺负?
在台湾,海洋的渔场或捕鱼权可以买卖吗?
我知道欧美跟纽澳可以购买也可以转移单一物种捕鱼权,
因为他们通常只捕特定的物种,像是波士顿龙虾啦,这样还不难管理,
但台湾好像就不适用这样的系统?只能限制总捕捞量?
我能否自己划一块海域放箱网,然後规定不准别人来潜水干扰养鱼或怕被偷鱼阿?
上次去澎湖的海上牧场,发现那个小湾有好多箱网,他们为什麽有权可以放箱网在海上?
除了养殖,还收钱让游客去钓箱网里的鱼。
像七股泻湖,蚵架要摆放是否要先申请?养蚵仔感觉对环境的影响还好,
就只是晾在那也不用施肥,但东北角那些九孔池,就是硬生生把海蚀平台挖洞盖的,
那也是公有土地然後申请养殖许可通过?要付租金给政府?
台湾有常设的限制入场捕鱼的海域吗?之前看到兰屿飞鱼季的消息,
台东县政府是在那段期间强制限制入场捕鱼,所以这表示渔场属於地方政府的罗?
後壁湖跟跳石不是都在垦丁国家公园内?为什麽还得特别设立保护区啊?
我记得七八年前去後壁湖,那里还是个渔港,现在变保护区後,不能捕鱼了?
那水上摩托车还可以在那活动吗?
不好意思 我不是法律专业 如果问了笨问题还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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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ventis:渔业法15条以下参照. 03/11 08:19
2F:→ Eventis:这种天然富源都是属於国家的Orz 03/11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