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09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網路面交換物,這樣他算詐欺嘛?
時間Tue Mar 17 21:57:41 2009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網路刊登賣一台WII
某A使用問與答說,可否用一台全新PSP跟我交換
而我答應了,也約好時間地點面交
因為在洽談過程中,感覺某A很有誠意因此很相信他就沒有徹底檢查
等回到家後,發現某A的PSP有刮傷、而電源線也只使用橡皮筋綑綁,不像全新品
試問此狀況某A構成詐欺嘛?
因有要求更換回來,怕對方不理睬,才想問問他有沒有算詐欺可來要求他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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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90.153
1F:→ Eventis:你們對於全新的定義有溝通過嗎? 03/17 22:35
2F:→ plapladada:算吧 都說是全新了 他也必須負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03/17 22:36
3F:→ plapladada:不過類似這種交易千萬不能太相信對方 該有的檢查還是 03/17 22:38
4F:→ plapladada:要有 事前預防總是比事後補救來的有效 03/17 22:40
5F:→ Eventis:有拆開過也有可能還是全新品啊0.0" 03/17 22:44
6F:→ Eventis:"對商品進行必要檢查之所需" 03/17 22:45
7F:→ cch09:謝謝Eventis也在這邊幫我回覆,但他說全新品,卻有使用過的 03/17 23:22
8F:→ cch09:刮傷瑕疵,電源線使用橡皮筋綑綁而非塑膠袋封膜y 03/17 23:23
※ 編輯: cch09 來自: 61.227.190.153 (03/17 23:24)
9F:→ frankmen123:他有使用詐術使你陷於錯誤而為物品之交換嗎? 03/18 17:31
10F:→ frankmen123:如果對方明知全新的定義 而以二手物交換 應認詐欺 03/18 17:35
11F:→ cch09:他在網路留言說全新未使用過,收到後跟他反應他說不知道 03/18 19:40
12F:→ cch09:他說不知有那些傷痕,對於未原封包裝一事完全避開未談 03/18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