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09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网路面交换物,这样他算诈欺嘛?
时间Tue Mar 17 21:57:41 2009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网路刊登卖一台WII
某A使用问与答说,可否用一台全新PSP跟我交换
而我答应了,也约好时间地点面交
因为在洽谈过程中,感觉某A很有诚意因此很相信他就没有彻底检查
等回到家後,发现某A的PSP有刮伤、而电源线也只使用橡皮筋綑绑,不像全新品
试问此状况某A构成诈欺嘛?
因有要求更换回来,怕对方不理睬,才想问问他有没有算诈欺可来要求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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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7.190.153
1F:→ Eventis:你们对於全新的定义有沟通过吗? 03/17 22:35
2F:→ plapladada:算吧 都说是全新了 他也必须负民法物之瑕疵担保责任 03/17 22:36
3F:→ plapladada:不过类似这种交易千万不能太相信对方 该有的检查还是 03/17 22:38
4F:→ plapladada:要有 事前预防总是比事後补救来的有效 03/17 22:40
5F:→ Eventis:有拆开过也有可能还是全新品啊0.0" 03/17 22:44
6F:→ Eventis:"对商品进行必要检查之所需" 03/17 22:45
7F:→ cch09:谢谢Eventis也在这边帮我回覆,但他说全新品,却有使用过的 03/17 23:22
8F:→ cch09:刮伤瑕疵,电源线使用橡皮筋綑绑而非塑胶袋封膜y 03/17 23:23
※ 编辑: cch09 来自: 61.227.190.153 (03/17 23:24)
9F:→ frankmen123:他有使用诈术使你陷於错误而为物品之交换吗? 03/18 17:31
10F:→ frankmen123:如果对方明知全新的定义 而以二手物交换 应认诈欺 03/18 17:35
11F:→ cch09:他在网路留言说全新未使用过,收到後跟他反应他说不知道 03/18 19:40
12F:→ cch09:他说不知有那些伤痕,对於未原封包装一事完全避开未谈 03/18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