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atme (溫泉~耶~^^)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網路上是否可以被他人公布個人資料?
時間Sun Mar 22 04:03:14 2009
事實經過:
我在PPT某版犯了板規.... ><" 板主蒐證後
把我的個人資料 包掛個人無名網頁 個人ID等等 都完全的PO在板上
造成我現在真得很煩惱 完全睡不著覺
我知道犯板規會被水桶
但是我看之前的水桶 都沒有把"個人資料"全都PO出來壓><"
個人資料裡面可以聯結到個人照片 住的地方 等等
一天之內 也被了很多網友點擊進去.... 真得讓我很煩惱....
問題:
請問板主是否可以不經當事人同意 就把當事人資料完全的PO在板上?
(PPT帳號不算 其他東西的帳號或是照片等等 可以嘛 ?)
或許板主說是為了蒐證用 想證明給大家看看
但是可以直接連到當事人照片 個資等等...這也可以PO嘛?
在法律上這真的是完全沒問題嘛 ><" ? (板規也沒有提到會把個人資料PO在板上壓 嗚嗚)
在此先謝謝幫忙解答和看完文章的各位了 謝謝 ><" 我真得很煩惱 嗚嗚...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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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52.237
1F:推 Kozuki:你說一下是犯了什麼板規?為什麼到了要蒐證的程度啊? 03/22 09:34
2F:→ thatme:我用了同ip的id分身推文 ><" 版規禁止降子 ><" 嗚嗚 ><" 03/22 12:46
3F:推 chihchien:你的相簿該不是會在簽名檔裡面的吧 那個是文章的一部 03/22 14:41
4F:→ PoorPCC:你違規的好像不止這一條喔!! 03/22 15:20
5F:→ thatme:沒有唷 我沒有放網誌在簽名檔...不好意思...><" 03/22 15:57
6F:→ thatme:Poor***版友不好意思 我只是想問版主po水桶能不能把私人資 03/22 15:58
7F:→ thatme:也一併公佈在網路上...因為我發現後 真的讓我完全失眠... 03/22 15:59
8F:→ thatme:真的很抱歉 我只是不希望私人資料照片什麼的公佈出來... 03/22 16:00
9F:→ thatme:謝謝.....QQ 03/22 16:01
10F:推 tako912:不知道你的個人資料是屬於哪些? 是否為網誌上自己張貼的資 03/22 16:35
11F:→ tako912:料? 我不清楚實務上是如何認定 但對於公佈網誌的部分 我個 03/22 16:36
12F:→ tako912:人覺得 既然你將那些資料照片等公佈在網路之上 就是含有得 03/22 16:37
13F:→ tako912:讓不特定多數人得知悉的意思存在 所以對於網誌這部分可能 03/22 16:37
14F:→ tako912:並沒有辦法向對方有法律上的主張 03/22 16:38
15F:→ Kozuki:我偶然看到你犯什麼板規了,我與樓上意見同。另,該板很多 03/22 17:11
16F:→ Kozuki:柯南,很多事情天知.地知.Google大神和柯南板友也知 03/22 17:12
17F:→ Kozuki:我以前有看過那個板,見識過很多科南板友查案的強大功力 03/22 17:17
18F:→ Kozuki:近來幾乎沒再看,偶然看一下剛好看到... 03/22 17:19
19F:→ Kozuki:打錯了~是柯南。 03/22 17:21
20F:→ Kozuki:相簿由主人公佈在網路上,使他人得以任意共見共聞,不算秘密 03/22 17:28
21F:推 zukes:板主引用你在他板文章裡自己貼出的無名相簿,及挑出其中和該 03/22 20:39
22F:→ zukes:次違規有關的相片而已,你說有問題嗎=.=a 你的相片和資料也是 03/22 20:39
23F:→ zukes:你自己放在無名裡的,與板主何關囧,再說你違規後的解釋和查證 03/22 20:42
24F:→ zukes:結果不同,將查證內容公佈是以免讓人以為板主任意水桶 03/22 20:42
25F:→ thatme:謝謝大家的解釋 也辛苦m板主了~ 不好意思 (拜) ><" 03/22 21:06
26F:推 HAHAOGC:小弟怎麼覺得板主引用BLOG資料可能有侵害"著作權"問題 03/23 13:44
27F:→ Kozuki:應該是沒有...引用blog資料是證明其他事情 03/23 14:08
28F:推 mulder13:最多應該只有道德的問題... 03/24 09:20
29F:推 mirageQ:版主引用也只是放相簿連結 怎麼會侵害著作權 03/25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