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lyh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新聞說的搜索住宅只有未成年人在場時
時間Mon Mar 30 22:32:04 2009
簡略經過:警察們持搜索票搜索某地點,該地點的當事人不在,只有他未成年的弟弟在。
記者的意思是警察違法。
可是我看刑事訴訟法,規定在搜索有人住居之處時,應命住居人、或可為其代表人之人在
場;只有在完全無人在場時,警察「得」命鄰居或自治團體職員到場。
關於被出示搜索票的住居人或代表人,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啥XX能力的年齡條件。
可是偏偏被搜索人的未成年(17歲)弟弟在場。於是警察對他出示搜索票後加以搜索。
後來發生一連串上新聞的內容。
警察其他被報導出來的狗皮倒灶事情我不關心,我只是請問一下似乎民眾抗議的
「被搜索人不在,只有17歲的人在,警方有搜索票也不可搜索」似乎是在無理取鬧嗎?
除非在場者沒有識別(被搜索意思)能力,例如3歲小孩,那麼我可理解應請里長到場。
可是17歲的青少年,似乎沒有被解釋為豁免於出示搜索票的合法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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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
1F:推 env:只要有搜索票~除非是夜間並且搜索票未註明得於夜間搜索者 03/31 09:55
2F:→ env:基本上都可以逕行搜索~如果沒人在的話須要請里長之類的來看著 03/31 09:56
3F:推 env:而請人看著的目的在於避免鴿子違法搜索~同時也證明鴿子的搜索 03/31 09:59
4F:→ env:合法,就此點來看~在場人最好能有具結能力為佳~依刑訴法的規定 03/31 10:00
5F:→ env:滿16歲以上心智正常者~即有具結能力~故~本案搜索未違法 03/31 10:01
6F:推 env:另外~我看了新聞~新聞的爭點不在這邊~而在鴿子搜索完畢後 03/31 11:24
7F:→ env:又返回原處的10分鐘~ 03/31 11:25
8F:→ fulyh:感謝 其餘部分警方的確有瑕疵 只是我對記者說警"全"違法不解 03/31 15:03
9F:→ fulyh:因為我文中詢問之處 警方倒沒違法 因17歲住居人已有識別能力 03/31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