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aculouss (輕飄飄飛上天)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在msn暱稱上打恐嚇的話語
時間Fri Apr 3 19:44:47 2009
涉及是否成立刑法第305條恐嚇罪。
本罪以使他人心生恐懼為成立要件,我認為在msn打上誰敢丟我東西,我就報復誰,
只是網路上虛擬世界的言論,何況對象並未特定可能及於全宇宙,不成立本罪。
※ 引述《wingvoice (wing)》之銘言:
: 假設有甲乙兩方在爭執
: 爭執的理由是乙方佔據甲方的私人空間
: 有一天甲方暗地把乙方的東西丟到外面
: 並換了鎖
: 後來乙方在msn上打上
: "誰敢丟我東西,我就報復誰"
: 請教一下
: 這樣算恐嚇嗎
: 若甲方要提告
: msn的暱稱是否能當證據
: 請各位大大幫我回答一下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41.2
※ 編輯: miraculouss 來自: 59.115.241.2 (04/03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