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mnolentcat (*貓小佑*)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法拍屋點交前
時間Sat Apr 4 14:28:23 2009
是這樣的,在三月初購得法拍屋在住家附近
是一間點交的房子
在拿到權力移轉證書與自動履行命令有與屋主談過
屋主聲稱他的裝潢花了240萬,要我們付一半的金額,否則要拆除所有裝潢
當然我們沒有答應,只告訴他可以給他一些搬遷費用但他不接受執意要拆除
自動履行命令時間尚未結束他們已經開始搬東西
並且拆除系統家具櫃、更衣室等等
連遮雨棚也打壞,還將外面的窗戶也整片拆走了...
也跟管理員說會將大門也拆掉,這樣房子不就沒門也沒窗戶了嗎?
詢問過書記官說只要不破壞房屋結構即可,但這已經破壞了..
不過去請警察一起幫忙的時候警察告訴我說房屋還沒到點交階段,我們無權進入或干涉。
所以現在只能讓他們拆窗拆門破壞地板。
那是否現在只能束手無策的等點交呢?
如果之後書記官來點交的時候確認他們是有破壞的,是否可以提告?
是公訴罪還是我需要自行提告舉證呢?
但我沒有進去看過不知道要怎麼辦...
這樣打官司的話大概需要多少律師費用,麻煩各位解惑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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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161.141
1F:推 HAHAOGC:告毀損 費用請洽律師事務所 04/06 10:09
2F:→ HAHAOGC:屋主稱裝潢花了240萬 你的民事訴訟標的就定240萬吧 04/06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