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mnolentcat (*猫小佑*)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法拍屋点交前
时间Sat Apr 4 14:28:23 2009
是这样的,在三月初购得法拍屋在住家附近
是一间点交的房子
在拿到权力移转证书与自动履行命令有与屋主谈过
屋主声称他的装潢花了240万,要我们付一半的金额,否则要拆除所有装潢
当然我们没有答应,只告诉他可以给他一些搬迁费用但他不接受执意要拆除
自动履行命令时间尚未结束他们已经开始搬东西
并且拆除系统家具柜、更衣室等等
连遮雨棚也打坏,还将外面的窗户也整片拆走了...
也跟管理员说会将大门也拆掉,这样房子不就没门也没窗户了吗?
询问过书记官说只要不破坏房屋结构即可,但这已经破坏了..
不过去请警察一起帮忙的时候警察告诉我说房屋还没到点交阶段,我们无权进入或干涉。
所以现在只能让他们拆窗拆门破坏地板。
那是否现在只能束手无策的等点交呢?
如果之後书记官来点交的时候确认他们是有破坏的,是否可以提告?
是公诉罪还是我需要自行提告举证呢?
但我没有进去看过不知道要怎麽办...
这样打官司的话大概需要多少律师费用,麻烦各位解惑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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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161.141
1F:推 HAHAOGC:告毁损 费用请洽律师事务所 04/06 10:09
2F:→ HAHAOGC:屋主称装潢花了240万 你的民事诉讼标的就定240万吧 04/06 10:10